曠野的呼召(1)/吳得力

2013年,某次受邀講道後,得力在那會堂裡與弟兄姊妹們一起用餐。一位姊妹在眾人面前給我一個裝有現金的信封,說是為我們生活費奉獻。驚喜,尷尬之餘,連連說謝,推辭。她一再地堅持,最後我如意地收下。隨即,她說:「如果你有時間;不急;請你去○○醫院探望我的一個朋友的孩子,是年輕人;聽說他有癌症,治療的結果不是很好。」

醫院離這會堂不遠。我立刻答應在飯後前往。醫院電腦上顯示,那人「不願公佈住院資料」。這位姊妹感謝之餘,沒忘肯定我有愛心,也轉達了病者家屬的致謝。
倍感欣慰之情,很快轉為不安:「是什麼動機?催促我立即前往醫院探訪。收到錢?誠懇的請託?傳道人職責所在?純潔的傳道使命感? 」我心慌。「我敬虔,我愛人,崇拜我。」是我的潛台詞。

相對地,要是知道哪位露宿街頭的朋友住院了,明明該去探訪,是非之心卻老是嘀咕著(想著那人可能的窮酸苦毒心,也想著自己曾經被人數落,「只是『講』耶穌,無效啦。」),就有「三催四請還不肯去」的藉口;與「沒去」之後的懊悔。或者,趕緊去一次探訪,之後,就不敢再答應會持續來看他,人手不夠只是表面理由;現在,有了一些同工,可以安排「不同人輪流去」,稍解自己的虧欠。

當初,阿惠,阿真宣教士帶著我勉強我,輪流地,持續地進醫院探訪同一位露宿者。她們語重心長地說,朋友們可能擔心付不出醫藥費,便偷偷地出院。除了讀經,禱告,我們也說:「請你與醫院的社工師,一起商量費用的問題。不必擔心沒錢不能醫病;如果真的沒有辦法,也可以與我們商量。要等到醫師准你出院,才可以離開啊!我們會每天來看你。」直到現在,我還是會驚訝,抗拒,對於住醫院者的每天探訪。社會福利日趨完善,更讓我相信,沒了「見面帶來基督的生命」之情,是在說,天路歷程中不可避免的試驗來了:對上帝的敬畏,愛慕,日趨地冷淡,我,成了職業傳道人了。

外表可見的窮、癮、狂、貪、懶、騙、病,怨,多麼容易引發「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的論斷啊!聖靈與肉體之衝突多了,身心開始疲乏軟弱。漸漸地,不喜歡上街頭去探訪露宿者們;也在有錢,聰明的人面前,顯得自卑,阿諛奉承。

馬太福音二十三章27節「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好像粉飾的墳墓,外面好看,裡面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污穢。」耶利米書十七章9節提到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聖靈此時根據聖經顯明的我,豈不真實嗎?

得力蒙基督的幫助,克服了煩惱我的一、二小罪以後,便以為自己是個好基督徒;以「無私的愛」是基督徒在世最高尚的目標。一番努力後,卻導致自義,頑固,虛矯;尤其,「我關心流浪漢?」,與「在主裡孝順父母!」之對比。先賢們說的「榮耀上帝(註1)」,才是祂對人的心意。

活水泉的生活經驗,早就讓我起了疑心:光靠「愛」是不夠的,還需要有待培養的「榮耀上帝之心」;這是任何的外在律法都無法取代的。聖靈引導我,接受魔界小鬼們糗糗我這自命清高,附庸風雅的爛習性(註2)。我多麼容易地,身體在服事流浪漢,內心卻瞧不起他們。

能在上帝面前,辨別自己的驕傲,自憐;與淑華能彼此相愛,吃得下,睡得著,走路運動;在活水泉教會裡面,有弟兄姊妹幫助我們持續地跟隨主。我能感到平安喜樂,是因為認識到,祂要用自己所有的力量,來引導我領受盡心愛上帝,愛人的,聖靈的果子;而且,祂絕不會失敗。

註1: 韋敏斯德大要理問答。問1:人最主要、最崇高的目的是什麼?答:人最主要、最崇高的目的就是(一)榮耀神(羅十一36,林前十31),(二)完全以祂為樂,直到永遠(詩七三25-26)。歷代教會信條精選。趙中輝等翻譯,基督教改革宗翻譯社出版,2002年7月修訂一版。159頁。

註2: 魯益師(C. S. Lewis)著,曾珍珍,顧華德譯。大榔頭寫給蠹木的煽情書(The Screwtape Letters)。臺北市:道聲出版社。2002年6月初版一刷,154頁。我引用其中的一段話,並根據自己的實況改寫。
評論: 0 | 引用: 0 | 閱讀: 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