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苦與快樂(下)/林信男

我們是看到神又看到神跡,或者是祈求神跡卻看不到神跡,更看不到神呢?新約路加福音11章34到36節說「你的眼睛好比身體的燈,你的眼睛好,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壞,全身就黑暗。所以要當心,免得你們裡面的光變成黑暗。如果你全身充滿光明,毫無黑暗,就會光輝四射,好像燈的亮光照耀你。」我們若心地純潔,我們心靈的眼睛就會好,會從大自然的山水風景,每天的生活及身邊的各種事務看到神奇妙的安排,不但能處處看到神跡,還能看到神。更進而使人從我們的言行認識耶穌。歷代聖徒,馬偕博士、謝緯醫師、史懷哲博士、德蕾莎修女等人一生奉行耶穌的教導,向世人見証他們每天的生活就是神的腳蹤(神跡)。許多人從他們身上看見神。

擁抱新生命誕生前的陣痛
現在讓我們再來思考新約約翰福音16章21節有關生產陣痛的比喻。耶穌用此比喻告訴我們,痛苦與快樂是可並存的。隨著陣痛的加緊腳步,新生嬰兒的到來也愈來愈接近,痛苦與快樂相隨而來。奧古斯丁從信仰體驗到絕大的欣喜之前,總有著絕大的苦痛。經歷極大的痛苦,就可獲得新生命誕生的快樂,而且這喜樂是沒有人能奪走的。在新約約翰福音12章24至25節耶穌說「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如果死了,就結出許多粒來。那愛惜自己生命的,要喪失生命;願意犧牲自己在這世上的生命的,反而要保存這生命到永生。」在這段經文裡所說的「死了」及「犧牲自己在這世上的生命」是與痛苦相連的,但在這痛苦中卻隱藏、伴隨「結出許多粒來」及「保存這生命到永生」的快樂。盧雲神父說「十字架是這種看法最有力的象徵。十字架是死亡也是生命的象徵,是苦難也是喜樂、是失敗也是勝利的象徵。十字架指示給我們生命之道。」所以他提醒我們「不必垂著頭去承受痛苦,而該挺著胸去擁抱它。」因為新的契機將自痛苦中產生。

痛苦是不受歡迎的禮物
這樣看來「痛苦」雖然不受歡迎,卻是上主賜給人最重要且貴重的禮物。人的身體,特別是皮膚佈滿了感受疼痛、冷熱與觸覺的神經細胞。這些感受疼痛的神經細胞具有敏銳的反應,以保護人體脫離傷害。若沒有這些神經細胞,我們就不會有痛的感覺。其結果是造成傷痕纍纍及身體外表變形。痲瘋病人的肢體受傷變形就是典型的例子。他們的神經被痲瘋桿菌侵襲受損,失去對痛、冷熱及觸壓的感覺,被刺割或高溫燙傷或低溫凍傷都無感覺,因此身體一再受傷而致變形。在印度食物缺乏的地方,甚至有痲瘋病人一覺醒來,手腳指頭或鼻子被老鼠吃掉而無法查覺。對痲瘋病人而言,若他們能獲得疼痛的感覺,那真是天大的禮物。世界聞名的手部外科醫生及痲瘋病專家保羅班德在他所著「疼痛:不受歡迎的禮物」那本書中,對疼痛有很好的描述及頗具正面意義的深度見解。他是在印度偏遠山區傳耶穌基督之英國宣教師的兒子,後來在英國學醫後又重回印度行醫傳道。他對因痲瘋病而失去痛覺的病人有很深的了解及感情。他的一個女兒與痲瘋病癒者結婚。在那本書中他描述對疼痛非常特殊的一次經驗。有一次他在身體極度虛弱的狀況下坐火車去倫敦,他下火車到達親戚家裡時,發覺自己的腳沒有感覺。身為長年服務痲瘋病人的醫師的直覺反應使他的心中充滿恐懼。他拿起原子筆尖刺自己的腳跟,卻是沒有感覺,再拿一根縫衣針刺自己的膝蓋,只看到血滴流出,卻沒有痛的感覺。他陷入極度恐慌中,心裡想難道自己已經得了痲瘋病嗎?許多意念浮上心頭,他長期英勇對抗世人對痲瘋病人的偏見,如果自己得了痲瘋病,將會嚴重影響去除此偏見的工作。痲瘋將使他不再能繼續原有的工作,以後要如何過生活呢?雖然長途旅行,身體非常疲倦,但這突如其來的變化使他徹夜難眠。等到天亮,他心情較穩定下來,他覺得若已得了痲瘋,他比倫敦的一般醫師更懂此病,應該自己先檢查究竟身體那些部位已被傳染失去感覺。於是他再拿起縫衣針刺自己的腳跟,接著他因痛而大叫一聲,他說「從來沒有認何感覺,比那活生生的、如觸電般的痛感更使我快樂。」原來前一夜上車後他彎腰駝背坐在火車裡,一直沒有移動,因此壓迫供應坐骨神經營養的血流,導致下肢暫時麻木。為此,保羅班德醫師說「我開口禱告,感謝神所賜的痛,從那時起,這句話我重複了千百次。」雖然這是很特殊的例子,但我們是否可試著學習在身體有障礙、不方便或病痛時,傾聽身體藉此要告訴我們什麼。

結語
從信仰的角度來看,「痛苦」是上主給人類最貴重的禮物。耶穌在受難週所經歷之身體及心靈的痛,是慘絕人寰的痛。上帝降世為人,親嚐人世間最深的痛苦,使人類重新獲得盼望及新生命。復活的力量與快樂是藏在受難的痛苦中。基督徒要學習從各種境遇中所嚐到的「痛苦」(包括人生的挫折,受屈辱及生病死別等),聆聽上帝的聲音,珍惜它,而不是埋怨它。通過此種操練,我們會更了解上帝對人類的疼惜,更疼惜自己以及我們四周的人、事、物。使我們不再視痛苦為一個需要躲避的敵人,而是上主差派來告訴我們重要信息的使者。(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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