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愛原住民/阿布思

有一首歌在原住民教會傳唱許久,歌名為「上帝愛原住民」,特別受青年喜愛,這首歌是這樣寫的:
「我有一張輪廓明顯的臉孔,
也有一種淳樸自然的性情,
上帝祢以自己形象 來造我。
我就是祢期待所造特別的人,
我有一副清脆嘹亮的歌聲,
也有一雙靈活踏實的手腳,
上帝(我) 盡情跳舞歌唱、敬拜祢,
我就是祢全心所造,最愛的原住民。
原 住 民,
Hey Ya Na Ru Wan~我慈愛的天父~
祢從不曾輕易放棄我這黑黑的原住民,
Hey Ya Na Ru Wan~我深愛的天父~
我要揚聲歡呼 讚美歌頌,
活出熱情的原住民。」

這首歌唱出了原住民的特質與對上帝的讚美。這週五8月1日是「原住民族紀念日」,是為紀念民國83年8月1日,政府將憲法增修條文「山胞」正名為「原住民」;其後並於民國86年第四次修憲將「原住民族」入憲,確立其「民族」屬性的「集體權利」。政府自民國94年訂每年的8月1日為「原住民族日」,表達重視原住民族地位與權益之憲法意義,也期許經由多元族群間的合作與發展,以共存共榮。除此之外,個別原住民族也陸續正名:如2001年邵族、2002年噶瑪蘭族、2008年賽德克族,及2014年剛成立之拉阿魯哇族與卡那卡那富族;還有原住民個人傳統名字的正名,以及恢復原住民部落及山川的傳統名稱,透過正名的程序,逐步建立原住民族的主體性。

為了紀念如此有意義的節日,原住民聚會首次特地將平常週五的家庭禮拜時間改為在教會舉行感恩禮拜,並有排灣中會楓林教會的弟兄姊妹一起來參加。二十年來,原住民在台灣社會的地位逐漸提升,享受的福利政策越來越多,甚至可以說有人的生活品質還可以過得比非原住民好,然而,「原住民」普遍給人的印象還是需要受經濟資助(補助)的族群,甚至在教會的情形也是如此,二十年來,原住民外在的生活條件是改善了,但是內在的心靈變得如何呢?對於不用付出勞力就可以得到的補助、捐贈品,努力工作賺錢並不是太重要,只是要付出失去家園和土地的代價;觀光可以帶來錢潮,過去祖先珍藏的自然資源與文化傳統,改變成迎合觀光客的喜愛而變成四不像,結果是每個部落看起來都很像,每個族群的文化祭儀都很像,更帶給陸客或外國觀光客錯誤的刻板印象;原住民的能見度提高了,然而,我們的土地、文化、語言卻也流失得更快更多。

新的時代有新的挑戰,「原住民運動」在正名運動後仍然持續不斷,如果說耶穌在初代教會所宣揚的福音事實上是一種社會運動,那麼今日原住民的基督徒在「原住民運動」中又扮演什麼角色?在改革的潮流中原住民的信仰又該以何種面貌展現?耶和華曾曉諭摩西對以色列人說:「耶和華專愛你們,揀選你們,並非因你們的人數多於別民,原來你們的人數在萬民中是最少的。只因耶和華愛你們,又因要守他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就用大能的手領你們出來,從為奴之家救贖你們脫離埃及王法老的手。(申7:7-8)」

台灣的被殖民史上,原住民一直以來是弱勢中的弱勢,如同以色列人一樣,然而耶和華特別眷顧貧窮、軟弱的人,因為祂的揀選,我們得以成為祂的兒女,是祂的愛將原住民從低賤變為尊貴,救我們脫離為奴的身分,既然我們有了新的身分,新的眼光將重新讓我們反思未來原住民要成為麼樣的族群?過去先輩們為了美好的未來而努力的奮鬥,我相信都是源自一份對土地、族群的愛,那是跨越族群、性別、過去與現在的一種愛,如今我們也當傳承這樣的精神,把「愛」傳出去,特別是「上帝的愛」,原住民的基督徒更應敏感於人類的共同苦難、族群的需要、關懷貧窮人、追求上帝公義的彰顯,我們不再是「被補助」的對象,而是也有能力「付出」的族群,儘管我們擁有的不多,正如上帝愛所有的人類,祂也同樣把「愛人如己」這最大的誡命交給我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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