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與耶穌/林天賜

蒙主上帝的恩典,筆者前陣子的時間,剛好在張羅著自己的人生大事,隨者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不僅要跟時間賽跑,也在一瞬間成為「八爪魚」四處預備。正如交通工具一樣,飛機與火車是不會等人的,「時間」也是如此,籌備的每一個細節與動作,都需要跟同工及親友們來確認,於是筆者跟另外一半在這時期,頓時成為了親友二十四小時的「客服人員」,手機好像是那不用錢的山泉溪水;「撥出」與「接聽」是我們手指頭每一天需要工作的動作。我們實習當那「接洽生」,接洽著身旁人的期許,也接洽著自己未來的人生脈絡;但我們的心有時候會因為追求「完善」,因而無法一時安息與平靜。

人家說:「辦喜事,應該開開心心,風風光光、轟轟烈烈」,這樣子才會有喜氣,博個好彩頭!更有一句閩南語諺語說:「娶某前,生子後」,結婚是正直運氣當頭的時候,銳不可當、會帶來好運勢,應該要把握當下,自己有旺氣,別人也想沾喜氣來達到「雙贏」的局面。而籌備的期間,當然也會有產生阻礙與不順心的時候,於是就會影響到「奇蒙子」不舒服的樣子,但不致於要吃到「鎮定劑」。感謝主!每當有軟弱的時刻,筆者總是尋求禱告的力量,再次回到上帝的面前,懇求祂指引我前方的計劃與方向。

就在一次的婚禮討論中,夜晚,腦海突然有一個感動的直覺,拿起了《聖經》、於是翻開到《約翰福音第二章》的故事,是關於主耶穌去參加婚禮的故事,於是我快速地把這個故事讀了一遍,也許是想找看看有什麼答案,來幫助自己。讀完後,當下沒有什麼想法或感動,只覺得「猶太人」怎麼會那麼愛喝酒,都把喜宴的酒喝光了,難道猶太人每個都是「酒國英雄」嗎?如果是,那真是可以跟我們台灣人媲美了!以前讀這段經文時,筆者太注重把焦點放在主耶穌行「神蹟」的眼光上,因為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次神蹟《約 2:11》,或許是第一次的「發功」,我們的印象總是希望那是美好的回憶,也希望帶給人們永存難忘的經歷;但我總是在想,如果耶穌沒有將水變成酒,祂還是會吸引群眾嗎?他還是有魅力嗎?如果神蹟是讓我們的心回到上帝的信仰,那當然生命的主,當然有祂的用意與想法,我們當然不能夠阻礙「傳福音」的工作。

再次回到筆者自己的婚禮與處境上,這次讀了《迦拿的婚禮》,我試著用主耶穌的眼光看待自己的婚禮,當然我不可能會使水變成酒,但很清楚地知道,婚禮的焦點是在「主耶穌」上,也是見證祂榮耀的時刻。每當我在忙碌籌劃婚禮時,我告訴自己,我是在服事耶穌,只求取悅祂的悅納,因為祂才是我最佳的『主婚人』!我們邀請了許多親友們要來參加婚禮,不只是要熱鬧與祝福,在我心目中最重要的是顯出主耶穌的榮耀。

就像故事的發展,耶穌參與婚禮,祂同時也在觀察人們舉行婚禮的意義,在裡面祂可能不是所有的焦點,因為這不是祂的婚禮,但因為一件神蹟的發生,讓他成為人們對話的「火線話題」,祂看見人們在物質缺乏中,需要的投靠。從被動轉向成主動,從參與者轉向成主導者,最後更是將上等的『香酒』放到最後。親愛主耶穌,
願我的婚禮榮耀祢的名!願十字架在教會中被高舉,也在人們的心中被高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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