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庥牧師1875年東台灣旅行記1/劉漢鼎 譯
作者: 東門教會 日期: 2013-08-18 14:53
3月15日我在一位長老和僕人的志願陪同下,展開了一場宣教之旅。我們從打狗(今高雄)搭戎克船來到了東海岸的寶桑(今台東)。途中我們兩次停靠在港灣,經過了15天漫長的旅程,終於到達了目的地。以前沒有特別感受,但在坐過這種當地的小船後,我這個歐洲人不禁對設備良好的蒸汽船得重新評價了。寶桑是東部唯一的漢人據點,由官府選定設立,有二十到三十間漢人的房舍,即將設立一所衙門。它是西岸來的移民的第一個據點,也即將成為未來漢人的文化中心。寶桑沒有海港,所有的戎克船或蒸汽船都可能面臨無法下貨,或是在強風中勉強下貨的風險。我在到達當地的二十四小時之後,仍然無法下船,被迫只能在船上聽著海濤,望著北太平洋無止無盡的波浪。其實這種在貿易上的天然障礙,只要選定海岸邊的某個河口,是可以輕易克服的。寶桑的北邊有好幾個內陸港灣,水深四到五噚(一噚為兩臂之長,約1.83米),底部是黏土土質,若是能好好丈量,對清政府在東南半隅的開發墾殖有莫大助益,同時也有利於其他港灣的開發,而避免了在艱困海岸登陸的危險。
在我沿著海岸的六十哩旅途中,處處充滿驚喜。有些地方山距離海很遠,其間的平原上種滿了小麥、小米、芝麻、馬鈴薯和菸草。延伸到東北邊的森林裏有為數眾多的樟樹。牛群數目之大,超過了我在福爾摩沙其他地方所見。森林裏原住民狩獵著鹿、野豬、雲豹和黑熊。有些地方山嶺緊靠著海洋,樹木從山底延伸到山頂,瀑布在山邊流瀉,間雜著青翠草地覆蓋的八到十呎的小山丘,其中種類繁多的美麗鳥類更為美景增色不少。
好幾年前當地有一位頭目到我們醫院來求診,被萬巴德醫師(Dr. Manson)給治好了,從此許多病人體驗到西方醫學的進步,紛紛前來就診。一年多前另一位頭目的女兒接受了連多馬(Dr. Rennie)醫師的截足手術,這些成功的經驗,開啟了我的道路,也驅使我來到這些部落中。位在寶桑東邊三哩的村落「卑南」(Pi-lam),是大頭目居住之處。此地的發跡可以回溯到荷蘭人據台時期,荷蘭長官曾賜與卑南族一把劍,一隻長矛和一本書做為權柄的象徵,族人也對這些古物存有相當的敬意。劍和矛至今仍然留存著,可惜的是我最感興趣的那本書卻在頭目住所二十年前的一場大火中付之一炬。首領的妻子是原住民婦女的典型樣式,她的耳上戴著沉重的耳環,頸上掛著大珠子串成的項鍊,腳上纏著彩色的綁腿,嘴上叼著奇怪的煙斗。奴僕們不論男女都以當地的方式表達出對她的敬畏,如果有人膽敢冒犯她,就會當場被賞一個耳光。她的兒子頭上戴著一頂用藍腹鷴羽毛做成的頭冠。頭目房子中央靠近爐邊有一張四腳的凳子,這是尊榮的寶座。其他地方是用竹子編成的大竹床,離地約一呎,無論男女老幼和狗,白天蹲在上面,晚上則睡臥其上。小屋裏有一個女性專屬的空間。小屋的門在靠山牆那一面,窗戶則在正面,房子的通風並不理想,裏面居住的狀況又像蜂巢一樣擁擠,每當濕熱的季節來臨,居住之處常常變成各種疫病的溫床。去年年中當地爆發天花流行,奪走了數千人的生命,倖存的小孩和年輕人則有一半在身上留下這種致命疫病的痕跡。為了解決居住空間過度擁擠的問題,頭目為部落的年輕人建了公共的房舍。那是用竹子和草葉建成的蜂巢狀的房子,高四十呎,出入要靠梯子,床上鋪著鹿皮的墊子,屋頂邊用鹿角和山豬頭骨來裝飾。有一間房子的角落裡放了成排的槍枝和長矛,房舍中央有一個由四根沉重的梁圍成的方型火爐,裏面有火在燃燒,沒有煙囪,煙只能從門窗竄出,有一些住民蹲在爐邊取暖。另一所房舍中有一些雇工在製作鹿皮外套,許多居民都穿著這種鹿皮做成的衣服,讓我想起聖經中對人類始祖的記載:「上帝用皮子做衣服給他們穿。」(譯註:見創世記3:21)
當我在和他們相處的時候,我盡可能地去探查和詢問他們內在的宗教情感。不少人告訴我他們相信至高神和另一個世界的存在。每當他們要進行狩獵之前,他們會拿一顆對剖的檳榔,中間夾著一個紅色的珠子(其他顏色不行),放在掌中對天搖晃祈禱,祈求神明的幫助保護,隨後把檳榔放在地上,才開始上路。當有人生病時,巫師會拿著芭蕉葉對病人搖,同時親吻或吸吮痛處。無論病人是活是死,巫師都可以得到一顆紅珠子做為獎賞。這些原住民很愛喝小米酒,當他們要喝酒之前,會先用食指沾一些酒灑在地上,然後其他人跟著照做,之後就開始開懷暢飲。原住民中若曾有殺死敵人的經驗,他們就以這些灑下的酒滴當作對死去敵人靈魂的一種祭品。檳榔是原住民族群間和解的象徵物,當他們獻上檳榔和紅珠子時,則表示他們對造物主的求和之意。
他們的婚姻制度和漢人大不相同,完全由子女自行決定。當女孩子看上某個男孩子,她會每隔一天到男孩家中或工作地點幫忙,藉以示愛。當女孩成功贏得男孩的心,她會把他帶回自己家中。結婚當天,丈夫會準備厚禮送給新娘的父母,其中包括布匹、槍枝、陶罐,他們會宰一隻豬慶祝,大家一起圍坐輪流喝酒。如果丈夫打算帶妻子離開原住處,必須要等妻子的父母雙亡後才能成行。1873年10月4日的星期六週報(SaturdayReview)(譯註:當時英國的一份期刊)曾提到:「福爾摩沙和緬甸的某些地方有一種特殊的婚姻制度,丈夫有一段時間在女方家族中是沒有身分地位的,只能在夜裡偷偷潛入妻子父親家中,天亮前再從窗戶逃離。」我的漢人通譯告訴我沒有這一回事,他自己跨過邊界娶了一名原住民女子,也被迫放棄漢人習俗,改用山地習俗。我也藉由通譯向當地人確認了他的說法無誤。在孩子出生時,女孩是比較受歡迎的。他可以為家族帶來禮物和丈夫。如果妻子不幸病故,她的姐妹可以接替她。(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