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難週的序幕/Mingku陳彥龍傳道

第一次聽到「士林王家」是上上個星期五,跟悅文姊一起去看電影--「以愛之名」(The Lady,一部描述緬甸民主鬥士翁山蘇姬在被緬甸軟禁的過程中,如何堅持到底的勇敢故事。)在坐公車前往電影院的時候,就問我知不知道現在「士林王家」的狀況,我還一臉納悶,雖然在陽明山住了三年,不過士林王家還真沒印象,後來才知道原來是因為都市更新被建商與政府欺壓的一戶人家。我搜索著我對士林的印象,不斷地出現哪裡有可能是都更的地點。


直到28日早上,從新聞得知在這一天,怪手已經要強制去拆除了。這個事件有很多學生及團體在關心,當大家得知要來拆除的時候,前一天夜裡,就有很多很多人守護著這個家庭。但人民的力量敵不過政府的公權力,只是這樣的公權力竟然是用在手無寸鐵,只想保護自己家園的人民身上。王家還是被拆了,甚至在住家裡面還有人的時候,怪手就轟隆轟隆地拆除,也不管裡面的人的安危,就這樣,去聲援支持的學生們,被警方強制拉上公車,被載到離士林很遠的木柵及青年公園,甚至還不能下車,好像深怕他們再回去抗議一樣。(相關的報導在報章媒體的份量是很少的,至少在當下要拆除的過程,都是靠著許多人努力將這些訊息放在網路上,讓更多人可以得知並參與聲援的行動。)


台北市有多少都市更新後的犧牲者跟受害者?又有多少預備要都市更新的案子在等候受理?都市更新法條根本上就是個惡法,連小學生都知道,國家的最高法源是憲法,如果有任何牴觸憲法的,都不能被遵行,如果憲法保障人民的居住自由,為何不能反對都市更新?更何況這次的案子,那個地區的都更範圍根本不需要把王家劃進去,而且在不到3米的巷道內,要蓋15層的高樓,更可惡的是,建商在還沒有得到王家同意或是不同意的時候,就已經將預售屋賣出去了,這不是很過分的事情嗎?足見建商貪圖之心,現在爆發這樣的事件,如果是我,我不會去住在那邊了,因為那是踐踏別人的家園好成就自己的滿足。


還記得大埔農田事件嗎?當時的官方說法就是依法行政,現在台北市的「士林王家」也是在市長的依法行政之下,甚麼都沒有了!到底依甚麼法?行什麼政?他們只是想要保住自己的祖產,也不需要住豪宅大房子,卻被說成是價錢談不攏的「釘子戶」。在網路上有人就開始把世界各國發生的都更「釘子戶」例子拿出來,這些被汙名化的人們從沒有一個案子是因為價錢談不攏而不願意搬遷,都只是要守護自己的家園而已,在日本,甚至為了機場的徵收事件,政府向他們道歉。但在台灣,在台北市,都市更新的多數決,滿足了多數人的利益,卻沒有空間讓少數人爭取最後的尊嚴。


這麼多都市更新的案件,獨獨這個案子有這麼多人的關注,我想最主要的原因在於政商彼此之間的含糊地帶,也就是說現在建商有了這個案例,有誰不同意也沒關係,反正只要政府單位的強制力介入,就可以拆遷獲得土地權,政府就成了「合法」的打手,另一個層面是,這事件是一戶「合法」的住屋被強制拆除了。過去只有違法的才會被拆除,而現在,合法已經不是最有利的保障了,這樣,有誰會知道自己的家是安全的呢?諷刺的是,同一天,台北市市長的家裡被爆料有違建,但卻宣稱這是合法的建築。

試想,建商憑甚麼強制徵收人民的土地,要政府出動怪手拆除,甚至出動上千名警力,我們國家有土地徵收條例,也不是這樣徵收的,土地徵收必須具備五大要件:公共利益、必要性、比例性、最後手段及完全補償等,這五項要件皆需吻合,缺一不可。但現在為了建商?憑甚麼?!


看到這樣的事件真的很痛心,可是也覺得很羞恥,因為真的甚麼都不能做,只能聲援,只能寫文章,只能禱告。面對制度的黑暗與壓迫,我們還有地方可以發出怒吼嗎?還記得在我讀台神的時候,忘記是放完寒假還是暑假後,就發現圖書館前的草皮竟然變成水泥地,按照學校說法,因為那一塊圓形草皮在下雨的時候會積水,所以改用不會積水的材質,結果呢?那幾天剛好下大雨,對啊,那塊圓形水泥地沒積水,可是整個環形走道都是水,而且那塊水泥地的材質太反光,造成陽光一出來,就大反射,學校還再一次地請工人來打拋變成不會反射的。為了這個事情,我去問了當時的院長,我就想說既然已經是水泥地了,而且還是圓形的,就想說建議可以在上面畫成一個禱告的走道,是我去泰澤時看到的,在溫哥華神學院也有看到這樣的圖,結果院長的答覆是:那塊地弄成這樣是可以給大家集合用的,那禱告的步道現在有規劃在活動中心後方的整個繞校園的步道。


奇怪,台灣神學院有籃球場,可以集合用(但直到我畢業,從沒集合過),就算是草皮也可以集合,那環繞校園的禱告步道,在晚上就沒人敢去,因為雜草裡面會有蛇,當時也沒有燈。我當時心裡就想,為什麼要在學生放假的時候弄草皮,有意見的時候卻回以這種答案。如果連在神學院裡面都會發生這樣的事情,這個國家或是哪一縣市的政府用此方法對待人民,也沒甚麼好驚訝的。


今天開始受難週,大埔農田、王家、武塔部落、尖石高台水庫,我們都一起承受最黑暗的傷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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