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不要普羅旺斯/Mingku陳彥龍傳道

普羅旺斯,Provence,法國東南沿海的一個地區,毗鄰地中海,和義大利接壤,歷史上曾為古羅馬的一省。眾所皆知具有詩意且浪漫的觀光旅遊景點之一。除了有一片接著一片的葡萄園、綿延無際的向日葵花海及麥田,還有可淹沒你蹤跡的紫綠薰衣草田。整個普羅旺斯充滿了變化和矛盾,有廣闊整齊的曠野、荒蕪的峽谷、也有險峻原始的山峰,有充滿激情的都市馬賽、尼斯,也有溫文爾雅的中世紀小村落。內有艾克斯、馬賽等名城,物產豐饒、陽光明媚、風景優美,從古希臘、古羅馬時代起就吸引著無數遊人,至今依然是旅遊勝地。當地也出品優質葡萄美酒,其中20%為高級和頂級酒種。由於地中海陽光充足,普羅旺斯的葡萄含有較多的糖分,這些糖轉變為酒精,使普羅旺斯酒的酒精度比北方的酒高出2度。略帶橙黃色的幹桃紅酒是最具特色的。

這是許多人夢想可以去旅遊的仙境,可能我們中間也有人去過,但是現在大家可以不需要花機票錢,遠道飛往法國南部,只要一趟高鐵加上交通工具,就可以來到總統先生所說的「瑪家--普羅旺斯」!


八八節當天,正值88莫拉克颱風兩週年,許多受災的族人聚集在監察院前面,預備一段小遊行到行政院前表達我們的心聲與訴求,其實監察院跟行政院只有一個馬路之隔,但我們卻走另一個方向,就是在告訴政府,重建的過程應該很近,卻這麼地遙遠,回家的路遙遙無期,難道政府只是看見表面的「迫遷」就是重建了嗎?


總統先生在88水災兩週年前夕,特意前往瑪家農場,夜宿永久屋,竟然說這裡就像是「普羅旺斯」,永久屋蓋得很像小木屋,空氣清淨,微風吹拂,若照這樣的標準,任何一個遠離都市的部落都是如此,可見總統先生對於部落的認識真是貧乏的可憐。但族人被迫居住在遠離家園的永久屋,何以有「普羅旺斯」之美呢?地方的美麗在於人文的豐富,長久以來,真正能夠被稱為普羅旺斯的地方應該是我們原來居住的部落,可是部落已經不在了,也沒有回家的方向了,這樣的說詞不是雪上加霜嗎?不就證明了根本不懂得人民的需要。


八八節應該是快樂與父親同樂的日子,卻看到這麼多爸爸們在烈日下,為著自己的家園努力,為著回家的路奔波,發出抗議的聲音,表達深層的呼求,真的很難過。我實在搞不懂政府官員的心在想些甚麼,為人民把真正需要的地方做好,會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嗎?重點不在於永久屋還是原鄉重建,而在於面對風災之後,整個重建政策的方向,因為在這個政策的背後,突顯的已不是能力的問題,而是態度及位置的問題,當不願意、不認同、不在意的時候,再有能力也只會有百分之一的效率而已。說得難聽一點,為了選票,都還做得更多,更實際了。


「原鄉零重見,迫遷達九成」,原本答應的原鄉重建,實際上一點進度都沒有,或可以說非常太緩慢,在部落重建以先,道路的修復是先決工作,但政府在這方面的努力真的很不足,通往部落的道路似乎不在他們關心的範圍內,以為只要把永久屋蓋好,讓災民住進去,就是完成了重建的工作,可是其它的呢?根據行政院的資料,超過新台幣10億元以上,由中央政府列管的重建工程,進度嚴重落後;災區部落的重要聯外道路,像是當天許多來自南部災區的長輩們,所說的台21線、台20線的重建工程等,都還有努力的地方。


在行政院頒布的「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中的
第一條說:為安全、有效、迅速推動莫拉克颱風(以下簡稱颱風)災後重建工作,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依災害防救法及其他相關法律之規定辦理。但其他法律規定較本條例更有利於災後重建者,適用最有利之法律。重建地區位於原住民族地區者,並應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相關規定辦理。


第二條說:災後重建應以人為本,以生活為核心,並應尊重多元文化特色,保障社區參與,兼顧國土保安與環境資源保育。


看見這兩條條例可想而知的結果會是怎樣了,目前政府高喊重建達九成,兩年內,的確是符合了「安全、有效、迅速」,但重建的道路何來有效?迅速呢?921走過漫長的十年,從地域到人心,都應該是重建的範圍內,現在只顧著安置,以為來個夢幻的「普羅旺斯」,可是被迫離家的心靈破碎,該何去何從呢?


另外條例中說到原住民族地區,依原住民基本法相關規定辦理,沒有一個明確的論述,也沒有清晰的規範,更沒有將原住民傳統領域的概念加上,及對傳統文化的重建工作,忽視了重建對象的主體性,而且這次風災有超過80%的都是原住民族群,卻一點完全都沒有「部落」、「群體」的概念,完全看不出來有對重建對象的特殊性,部落文化脈絡在重建條例的規範下,可能找不到任何重建回家的道路。


從這樣來看,第二條的說詞就變得只是空談而已了,如果真正落實以人為本,以生活為核心,不就應該聆聽族人真正的需要嗎?現在以人為本,可能是以「重建決策執行者」為本,以生活為核心是以「自己想像的生活」為核心,更不可能做到尊重多元文化,社區參與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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