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主為我申冤/蔡貴美

「昔日我風聞有祢,而今日我親眼看見了祢。」(約伯記四十二:5)


上帝的恩典何等的真實,何等大的恩典,我豈能隱藏。


腦海中浮現一段永難忘懷的記憶--某年的暑假期間,我們夫妻偶爾會到住在斜對面的婆婆家閒聊,並且準備較豐盛的晚餐一起享用。那天,婆婆提及八樓違建住戶的大狗經常在電梯口徘徊,讓她不敢出門,要我先生上樓與該住戶溝通。不一會兒的時間,卻見到我先生滿臉鮮血並直喊:「讓我快進屋裡。」我正打開鐵門即被尾隨在後的兩位彪形大漢拖出去痛毆,我呼叫婆婆快打110求救。當時的霹靂小組很快就趕到,並立刻送我們到仁愛醫院急救。我因有腦震盪,需住院觀察,婆婆也被打掉一顆門牙血流不止。


面對如此惡鄰,我們決定提告。當時的檢察官斥責對方不該使用暴力,讓我對司法充滿信心。再次出庭時,那位檢察官卻告知,對方要提自訴,我們必須自行請律師。而對方的律師竟上前語帶威脅,表示他是法官退役,熟識法院所有司法人員,要我們最好撤銷告訴。如此的恫嚇的確讓我忐忑不安,但想到婆婆才搬進去不到半年,為了老人家的居家安全,我們還是決定繼續訴訟。


再次出庭時,因沒上過法院,心裡已有恐懼,沒想到唯一的目擊證人--大樓管理員費先生又作不實指控。苦無第二人證,加上法官看似採信費先生的證詞,不讓我們有辯解的機會,其惡劣的態度叫人有錐心之痛,明明我們是受害的一方,但又奈何!


隔年四月三日我下班後在婆婆家樓下遇到費先生,我央求他明天出庭時拿出良知,說誠實話,不料他語出驚人地說:「我又不認識你們,沒事幹!替你們說話。當天要不是他們手下留情,加上霹靂小組來得快,要不然......」,這樣的話我不想聽下去了,當日我們便起了口角。


隔日出庭時再次聽到費先生令人痛恨的證詞,真不知道世上怎麼會有這種人。接連五天的春假,我回到娘家,向爸爸抱怨又哭訴。爸爸對我說:「妳真叫人失望,竟然忘了妳的靠山是誰,妳要迫切禱告,求主耶和華為妳做主。」這番話真的是一語道破我的迷失,枉費當第四代的基督徒。爸媽牽起我的雙手為我禱告,爸的語氣是如此堅定。禱告之後我們哭成一團,至今想起仍讓我鼻酸心痛。


四月九日下班回到家,我們大樓的管理員老劉告訴我,費先生早上被發現死在他房裡,依掉頭髮的狀況,法醫判斷應該往生四到五天了。我萬萬沒想到,五天前在庭上身體健壯,才六十歲的費先生,怎麼會如此就死了?我不敢再去多想,簡直嚇壞了。

好不容易熬到宣判的日子,說也奇怪,驚慌害怕的心不見了。庭長在宣判前問我們有話要說嗎?我忽然脫口說出:「我只相信我們的上帝。」他又問「妳手上拿什麼?」,我回答:「是聖經。」(當時我手上拿著一本小黑皮聖經)他接著說:「那唯一的證人......」,我沒等他把話說完,急忙表示費先生已暴斃。法官怒目以對,要我別亂說話。我說不信可問對方,對方點頭示意,庭長搥桌大聲地說:「此案重審。」便離席。


又是一段漫長日子的開始,心好煩,但卻帶有盼望。


感謝上帝憐憫。重審的法官傳喚了醫生和霹靂小組,在霹靂小組的證詞中方知,事發當天有第四分局(現今大安分局)成員在場。事後得知,原來八樓的住戶是開酒廊的,資金短缺致使七樓遭法拍,而違建不夠住的狀況下又再增建,被婆婆告發。最後,因有醫生及霹靂小組的證詞,法官判我們勝訴,並要求八樓住戶限期一個月內搬離。正義得已伸張。


我問爸爸:「事情經過怎會如此曲折?」爸爸告訴我說:「女兒啊,妳忽略了神的話語,主說『伸冤在我』,不是嗎?」


是的,主愛我,的確為我做主申冤,感謝主。


箴言十九章第九節:「作假證的難逃責罰。說謊言的必然滅亡。」由於聖經的啟示,讓當日曾與費先生起口角的我,對他的突然過世方才釋懷。 聖經箴言十五章第三節:「上主的眼睛明察秋毫;我們的行為或善或惡,祂都鑒察。」是的,我必須每天謹言慎行才不會虧欠主。


這雖已是二十三年前的往事,但宛如昨日事。時間過得真快,我必須趕緊抓住我人生歲月的尾端,好好勤讀聖經,謹記:愛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在世上留下祂的腳踪,要叫跟隨祂的人蒙恩得救。


在主裡的平安和喜樂何其佳美!主,再次感謝你,讚美你,阿們。

2011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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