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敢去行

復活節剛過,耶穌已經為了我們的罪釘在十字架上,而我們的生活有活出被贖罪的生活嗎?或許,我們必須從信仰上的「罪」來著手,才能回答這個問題。在信仰上的「罪」,並不是只是做壞事、做錯事,或者所做的事沒有按照上帝的旨意,這些是用行為上的結果來論斷是不是犯罪。其實,這是消極的,甚至有時候會有錯誤判斷或者過於嚴苛看自己所做的事。這樣的結果,有時候,明明認為自己是出於虔誠的心,最後的結果好像證明自己是錯的。當然,這不是說,我們可以用虔誠來掩蓋自己做得不好,或做錯的事。因此,用消極的角度來看一個人的罪,可能會有失準,一旦失準,即使想要認罪或修正,都可能因為方向錯誤而一錯再錯。從積極面來看,信仰上的「罪」,在希伯來文中是包含著「錯失目標」的意思,也就是,人本來應該面向上帝這個目標,當一個人生命的方向是背對著上帝的,就是罪。

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很有名的一句話是「勇敢地犯罪」,意思就是「要勇敢地接受我是罪人,也要勇敢地接受上帝已經接納我的事實。」若從「罪」的積極意思,那麼他所要傳達的是,在生命的道路中,或許,有時候,可能一不小心就會走上不對的方向而犯罪,應該勇敢地持續尋求走向上帝的那頭。如此一來,一旦我們做得不好或犯錯,不會將焦點放在已經發生過的事,而是知道自己應該校對自己的方向,好讓自己重新定位,面向上帝。就好像,現代人用手機導航,有時候不小心走錯了路,導航會重新定位方向,走回原本應該走的路。有時,我們知道導航無法完全相信,卻也必須勇敢地按照導航指示去行。面對上帝,人心中的導航也許會出錯,也就是我們的思考、想法,有時候會有犯錯的時候,無論是不小心、不知道或者是故意,不管如何,總是要繼續勇敢地走向上帝的道路。

就如同,在聖經中「五千、兩千和一千」(太25︰14-30)的比喻中,我們知道,那領五千、兩千的僕人,在拿到錢的時候,按照他們才幹、恩賜,努力地去賺錢,最終賺取了雙倍的錢給主人。其實,用生意的角度,他們承擔了「投資有賺有賠」的風險,但他們仍然勇敢地去做他們應該做的。而這個比喻的焦點,應該放在那領一千的僕人,若從「勇敢」的角度,顯然這位僕人不夠勇敢,他明明知道主人的嚴厲,他仍選擇逃避面對風險。主人的嚴厲,應該不在於他是否有賺取雙倍的錢,而是他是否願意勇敢去做。至於最後的結果,應該不是主人最主要評估的結果。或許,從三個人分得不同的數目,主人早就按照他們的能力給予評價。按照整個比喻的脈絡,只要他願意,必能賺取雙倍的錢。即便結果若不好,主人頂多重新評估他的能力而已,而不會把他趕出家門。

因此,「勇敢地犯罪」,就如同一位信義宗學者所解釋的「信靠上帝的無條件之憐憫,就使人有勇氣,毫不畏縮地看清楚自己的真實境況......只有這樣的人才能真正勝過罪。」十字架耶穌的救贖恩典,早就已經讓我們看見自己的罪。面對耶穌的十字架,也就是面對上帝的方向,十字架帶領我們勝過罪,更讓我們信靠上帝而得著祂無條件的憐憫。我們不用害怕犯罪,不用害怕不小心犯錯,只要有勇氣面對自己的真實處境,並且如同耶穌一樣,勇敢走向上帝呼召我們的十架之路。無論在生活上、在工作上,在服事上,在生命中的各樣事情上,勇敢去行。或許,有時會偏行己路而背向上帝,沒有面對上帝,不過,透過不斷的省思,就如同導航不斷地更新一樣,只要願意勇敢地走下去,終有一天會走回上帝的道路中,而不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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