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近日網紅節目引發歧視爭議之觀點

近日,網紅節目《賀瓏夜夜秀》惹起歧視身障者的言論爭議。起因是這個節目邀請中國媒體人王志安訪談,訪談過程中,談到王志安對於台灣民主選舉的觀察與觀點。他評論選舉造勢場合,他認為各黨舉辦造勢就和演唱會或做綜藝節目......等同樣都只是一場「秀」。其中,舉例民進黨的造勢場合,把「殘疾人」(中國對「身心障礙者」的稱呼)推上去是煽情的,並且用很輕蔑的言語與動作模仿「殘疾人」。王志安所稱的「殘疾人」,就是民進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陳俊翰律師,他是位研究法律的學者,也是罹患罕見疾病脊髓性肌肉萎縮症的患者,全身只有嘴巴和眼睛能活動。當影片一上架,引起多方的討論與撻伐,最後,幾乎不分黨派都發表聲明譴責這樣的歧視言論。

近年來,台灣對於這種歧視言論的敏感度相對越來越高,過去,被認為是理所當然或不傷大雅的言論,常常被重新檢視,並且整個社會似乎有一股力量,盡量避免使用歧視言論。這樣的風潮是好事,也是社會進步的一個很重要的指標。不過,不可否認地,有時候會讓人感受似乎動輒得咎,甚至讓人感到不知道怎樣講話才不會不小心跨越了歧視的界線。近年來,台灣流行所謂的「脫口秀」或者如「賀瓏夜夜秀」的談話節目,意圖用輕鬆、有趣的開玩笑口吻,諷刺時事或社會現象。不過,有時候卻「開玩笑」過頭,引發一些爭議。

公視《公視主題之夜SHOW》曾經有一集探討〈你敢開身障者玩笑嗎?〉,便是探討身障者怎麼看待其他人對他們的開玩笑。其中,光是題目就引發許多不同的討論,就有來賓認為光是探討題目的設定,就已經包含某種的歧視,讓人感到身障者是不能讓人開玩笑的。有趣的是,開玩笑這件事確實是因人而異,有人認為某句開玩笑是不傷大雅,同一句話卻有人認為感到被歧視。其中,關鍵在於是否真正了解「身障者」的處境,以及開玩笑的人與「身障者」的關係。簡單說,歧視言論是在輕視對方、或在不了解對方的情況之下,對其批評或開玩笑所產生的。

回到《賀瓏夜夜秀》的爭議,來賓王志安明顯地對於台灣民主制度不了解,因此,對於民主選舉的看法有過多的臆測與不當批評。從這樣的背景下,再加上其對於「殘疾人」的輕視,忽視了台灣對不同族群、群體的尊重,因此「不小心」講出了歧視的言論。雖說「不小心」,但不是為其脫罪,而是強調他的「無知」,卻裝成知識淵博,而踩到了「歧視」的紅線。更無知的是,《賀瓏夜夜秀》的主持人與製作團隊,完全不能以無法控制訪談來賓的言論來一言蔽之,為自己脫罪。雖然,這個節目是有現場觀眾的錄影節目,但大部分的閱聽大眾所看到的節目,都是在他們後製完之後放在網路上的。即使,他們沒有意識到問題,也只能說他們對於歧視言論的無知,完全無法為其脫罪,若繼續強辯、不認錯,那只是顯示他們的邪惡,為了利益、網路流量,可以不惜犧牲別人的感受。

就如〈你敢開身障者玩笑嗎?〉的主持人黃豪平認為「喜劇演員不應該躲在創造的自由大旗之下,覺得我要說什麼都可以」,他也認為這些「喜劇演員」的作用是「當所有人都關注在悲劇上面的時候,也許有人能夠把一絲的喜劇拉到這些被拒的情境當中」。仔細探討這兩句話,可以為所謂的「歧視言論」拉出一條紅線。生活中,有許多的苦悶,人們必須幽默去看待,否則就會不斷在痛苦之中,因此,「開玩笑」可以說是必要的,卻也必須小心,不要把自己的幽默建築在別人的「悲劇」之上,這不是真正的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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