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的本質

在古倫神父與吳信如老師所著作的《當我們同在一起》第二章談到了〈從靈性角度看教會與機構的本質與運作原則〉。在其中,提到了「對於聖本篤來說,基督徒團體就是一個經驗上主的地方」。在教會的團契生活中,透過敬拜經驗到上主,也透過日常生活經歷上帝。特別是,當我們彼此關懷與對話,往往在互動之中經歷到上帝的醫治與和好的臨在,就如同詩篇133篇提及了弟兄姊妹和睦同居是多麼幸福與快樂的事。

在希臘文中的教會~ekklesia,有「被呼召的人」的意思。那麼,誰是被呼召的人呢?耶穌曾說「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太9:13)這樣看來,教會聚集那些被呼召的罪人。在羅馬書,保羅認為暗示基督徒是「剩餘的少數」得救,也就是舊約中所說的「餘民」。「餘民」一般指的是在南國猶大被擄歸回之後剩下來的人,也就是重新回到耶路撒冷得救的人。在舊約中,南國猶大的被擄與他們的「罪」有關,也就是在政治上、社會上、在生活中沒有行出上帝的公義和憐憫,以至於他們受到上帝的審判,最終被擄至巴比倫。因此,「歸回」的意思,就是上帝重新召集這些罪人,讓他們得著拯救,回到代表上帝與他們同在的耶路撒冷,在聖殿中敬拜上帝。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logo是「焚而不燬」的荊棘圖像,是出自於摩西在焚而不燬的荊棘之中遇見上帝的故事。在書中,提到關於「聖地」的本質,可以從摩西經驗到焚而不燬的荊棘是神聖的地方,是與上帝相遇的地方。就如同教會是一個神聖的地方,兄弟姊妹在這裡與上帝相遇。然而,在這「聖地」裡,並不是一個沒有任何問題的地方,反而是一個我們與上帝相遇,一起解決受傷的教會團體或受傷的個人問題的地方,這就是教會是召集「罪人」的地方之意義。就如摩西在荊棘中看見了他的子民在受苦,他想解救他們脫離埃及的壓迫。在教會中,不只是「罪人」因被罪所綑綁而受苦,也可能教會本身因被罪綑綁而受苦。

因此,就如書中,從焚而不燬的荊棘這個故事裡,提出了如教會具有「聖地」本質的群體有五個特徵。第一個特徵,「在聖地裡認識自己,找到自我認同。」(出3:11)當摩西說出「我算什麼?」時,他在懷疑自己,不了解真實的自己。在一個人的生命中,認識真實的自我是相當重要的,因此,信仰帶領我們不斷與上帝對話,進而找到上帝在我們生命中的計畫,才能找到自我價值與自我認同;第二個特徵是「認識上帝」(出3:13-14),在聖地裡摩西認識到上帝是創始成終的上帝,無時無刻臨在人的生命裡。因此,在教會與人的互動之中,包括在禮拜中、聚會裡,在服事中,甚至在各種不同的衝突事件中,經歷到上帝的同在。

第三個特徵,在聖地裡認識到自己的「弱點」和團體的「陰暗面」。或許,在我們心中存在一種理想,就是在教會中找到理想的人以及群體。恰好與這理想相反,在教會中,反而必須認識到每個人的「弱點」,以及群體裡的「陰暗面」。第四個特徵,在聖地裡經驗到「神蹟」。面對第三個特徵,我們總是對自己與群體感到不安,然而,這就是我們必須得到的救贖。沒有「弱點」、沒有「陰暗面」,個人或群體就不需要上帝的拯救,就體會不到神蹟。第五個特徵,沒有一個人不需要倚靠別人的。在教會中,讓人學習到的不是個人的能力有多強,能夠一肩扛起所有事情。而是,了解自己需要與人一起努力,才能讓教會成為真正的聖地。

綜觀教會成為聖地的五個特徵,表達出教會是讓人認識到自己的不足、教會的陰暗面,好讓我們在各種不同的事件中認識上帝,在其中得到上帝的救贖,並學習承認自己需要與人一起合作、一起努力,才能讓教會更好,成為榮耀上帝的地方。而這就是教會的本質,我們必須承認這是「罪人」的集合,是因著自己的罪惡而受到壓迫必須被救贖的一群人。只有認識到這個本質,才能夠成為真正的「聖地」,讓人進入教會時,可以感受到上帝的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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