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者的責任

最近,以色列與巴勒斯坦的衝突再起,主要是從 10 月 7 日清晨,巴勒斯坦武裝組織哈瑪斯( Hamas)無預警向以色列發射數千發的火箭。以色列、巴勒斯坦之間,本來就有緊張關係,也經常劍拔駑張,發生大大小小的衝突,因為這場攻擊使得以巴衝突持續超過一週,戰爭沒有止息的跡象。前幾天,加薩走廊的一間醫院被飛彈攻擊,更是造成五百人以上的人死亡, 實在令人不捨。光是這一週的衝突, 就已經造成雙方共有五千人以上的人死亡,超過一萬人以上的人受傷。以巴衝突有許多的歷史因素,兩邊各自有自己的思考,甚至雙方都認為巴勒斯坦地區是屬於上帝、真主阿拉賞賜給他們祖先的地,都是屬於他們的。或許,我們每個人對於以巴衝突有各自的立場和判斷,但我們必須要很小心。在新聞報導中,有許多時候會用台灣、中國的關係來比擬以色列和巴勒斯坦的關係,或許,有些地方是很像的,但是,卻也有更多不同的地方。總之,我們要很小心去看待以巴衝突, 盡可能不要太快去做出任何的價值判斷。


不過,從一年多前的俄烏戰爭, 到現在的以巴衝突,其實都在在給我們很多的震撼。面對殘酷的戰爭,死傷人數好像變成只是數字,而不在是無辜生命的消逝。在俄烏戰爭中,無論是俄羅斯或者烏克蘭,面對戰爭, 他們似乎無法從上帝的憐憫與公義來看待,而各自以自己國家的利益做出發點,無法從神學、從信仰客觀看待兩國的戰爭。當然,若從烏克蘭是被侵略的國家,追求這場戰爭的公平公義,當然就是讓烏克蘭戰勝,阻絕俄羅斯的入侵。然而,俄羅斯的教會呢? 他們真的能以信仰的角度去看待這場戰爭嗎?就如前面所說的,以巴戰爭有太多複雜的歷史因素,無法輕易地判斷誰對誰錯。從土地上的問題,從舊約聖經來看,他們認為所謂的「應許之地」,就是巴勒斯坦這個地方,以色列人認為是上帝賞賜給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的,而巴勒斯坦人認為是真主阿拉賞賜給亞伯拉罕的兒子以實瑪利的。他們為了爭取這塊「應許之地」, 卻引發了許多的衝突。他們各自從信仰、神學出發,卻無法讓上帝、真主阿拉所注重的憐憫、公平公義施行在這地,確實讓人感到惋惜。

或許,衝突的雙方都有各自的立場,認為自己所做的是維護「公平公義」,實踐上帝的「憐憫」,並認為對方才是應該為衝突負責的一方。即使我們無法做判官,判決雙方的對錯, 卻必須思考一點,身為有宗教信仰的人,不應該將所有責任推給別人,好像自己都沒有一點責任。在網路上, 有一個巴勒斯坦人的網紅,他和猶太人合夥開公司,公司所請的員工也都是巴勒斯坦人以及猶太人,致力化解雙方的誤解。在這次以巴衝突時,他們彼此的關係變得緊張,一星期之後, 他們意識到內心的問題,彼此坦誠, 最終,他們意識到這是一個挑戰,他們必須繼續負起讓雙方和解、共生的責任,盼望巴勒斯坦地區早日得到和平,讓上帝、真主阿拉的公平公義、憐憫臨到這地方。

在約翰福音記載,當耶穌被帶到 彼拉多的面前,那些群眾盼望透過他 的審判,好完成他們想要殺耶穌的想 法。然而,彼拉多不願意承擔殺耶穌 的責任,兩次進出總督府,為了要將 殺耶穌的責任再丟還給群眾。就如彼 拉多回答耶穌說「你以為我是猶太人 嗎?是你本國的人和祭司長們把你交 給我的。你做了什麼事呢?」(約 18:35) 身為一個總督,應該查明耶穌所做的事才來進行審判,居然盼望耶穌承認自己所做的事。最終,面對群眾說「我查不出這個人有什麼罪名。」卻仍拗不佇群眾的要求,釋放巴拉巴這個罪犯,並將耶穌判死刑,釘在十字架上。一個手握審判大權的人,卻不願在耶穌這件事上做出公義的審判,最終讓殺耶穌的罪名攬在自己的身上。

就如 1966 年,美國的世界宣教大會中,發表了一個〈惠敦宣言〉,其中強調基督徒除了傳福音、作見證以外, 更要有「福音的社會行動」,這個宣言鼓勵「所有福音派人士對於全世界的 種族平等、人類自由以及各種社會公 義的改革,都給予公開、堅定的支持」。身為基督徒,我們的責任就是支持、 維持各種關於國際和平、種族平等、 社會公義,這些反映出上帝是公平公 義、憐憫的神性。而在我們的現實生 活中,我們卻經常做出「反見證」,為了維護自己所認為的「真理」,所行的卻是不公不義、沒有憐憫的行為。身 為一個有宗教信仰的人,所做的任何 行為都反映出自己對宗教信仰的理解。當我們相信上帝是公平公義、憐憫的, 那我們所行的也應該符合,這是我們 身為信仰者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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