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威信」領導人

在生活中,幾乎每個人都有機會成為某個群體的領導者。現代人的夫妻關係,可能不是絕對由老公帶領整個家庭的發展,或許是太太才是家中的掌舵者。即使家中的事情是由兩人共同做決定,但總是有人在某些事情比較擅長,譬如有些老公比較擅長管理金錢、有些老婆比較擅長教導孩子。無論如何,在彼此擅長或分擔的責任上,就是這個部分的領導者。在親子關係中,也是如此,過去的父母大部分都比較有威嚴,也自許自己成為孩子的領導者。現代的親子關係有一些轉變,有些父母給孩子比較多的自由,讓他們可以「做自己」。我常常對孩子說,你們要有「自主權」,就要學會負責,甚至,想要讓父母聽你的話,那就應該拿出更成熟的思考。其實,這就是學習當領導者的機會,當孩子願意做決定,也願意為自己的決定負責,那就是一種領導。

因此,領導者不只是一個公司的董事長、經理,即使是一個小小員工,即使能決定的事情不多,總是有機會成為這個公司某部分的領導者,在教會中,不只是牧師、長執是領導者,團契的會長、同工或者兄姐,只要在教會中有負責某一項的服事,都是一個成為教會某部分的領導者。在家庭中,也是如此,每個人都有扮演領導者角色的機會。因此,每個人怎麼成為一個好的領導者,關係到自己的家庭、教會或者工作的發展。

在一本書《僕人~修道院的領導啟示錄》中,提到「管理」不適合用在管理人的概念,因為我們可以管理貨品、金錢、或資源,對人只能用「領導」。這本書提到「領導」是「一種技能,用來影響別人,讓他們全心投入,為達成共同目標奮戰不懈。」既然談到領導是一種技能,那麼就是一種可以透過學習就可以實踐出來。從這樣的定義,領導不是一種命令人做什麼,而是「影響」別人願意主動、全心全力去做他們應該做的事。例如,在教會中,一個領導者,無論是誰,都應該用信仰來影響別人,讓每位兄姐願意全心投入服事之中。

因此,作者提出了一個社會學巨擘馬克思、韋伯談論到「威權」和「威信」的差異。「威權」是「一種能力,利用你的地位,罔顧別人的意願,強迫他們照著你的決心行事。」譬如,過去的父母用「威嚴」來領導孩子,無論是用打的、用罵的,就是逼迫孩子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這種父母常常說出口的是「你要不好好讀書,我就罰你不准出去玩。」類似的話。不過,這種威脅的話,雖然有即時的效果,卻對長遠的親子關係產生不好的影響。

而「威信」是「一種技能,運用影響力,讓別人心甘情願地照著你的決心行事。」威信是一種影響力,就是讓別人在領導者還沒開口之前,就照著你的意思去做,有一種願意為領導者赴湯蹈火、在所不惜的概念。就好像,父母有「威信」,往往在還沒開口要求孩子之前,孩子早就已經做到了。有時候,我們會認為這樣的孩子個性比較主動,但很多時候孩子的主動是來自於父母的「威信」。

有時候,我們會覺得「威權」比較好用,因為效果比較即時。不過,我們必須思考的是,若我們是被領導者,希望領導者是用「威權」領導,還是用「威信」領導呢?怎樣的領導方式,是我們真正的信服的呢?答案很清楚,我們可以為「威信」的領導者賣命,卻只會為「威權」領導者做到他們所要求的事。然而,我們常常為了得到即時的效果,捨棄「威信」領導,而使用「威權」領導。

在教會中,其實每個兄姐都是領導者,因為,我們要傳揚福音,不只是像宣教師、或一些有「傳福音」恩賜的人一樣,用口傳揚福音。我們要傳揚福音,就應該像那些用「威信」領導一樣,用自己的信仰、行為來影響別人,讓人在我們提出接受福音的邀請時,他們早已經預備好要接受了。在教會各項事工也是如此,每個扮演領導者的牧師、長執、同工,兄姐,都應該在信仰上做出美好的見證,用信仰的「威信」去領導、影響他人。在自己的家庭、學校、公司也是如此,無論扮演什麼角色,仍然要記得一位領導者需要用「威信」來領導人,才能讓所有人願意一起為同樣事情打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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