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元論~《毋以神為名》第三章讀後感

上星期三,台北市發生了一個重大槍擊案件,包括兇手在內,共有五個人在這槍擊案件中死傷。一般人很難想像,無論是有多大的仇恨,選擇用這種激烈的手段想要試圖解決。通常,我們用「反社會人格」來定義這樣的人;不過,在大型戰爭中,那些殺敵萬千的軍人,個個都是「反社會人格」嗎?在整個歷史中,包括聖經所描述的那些戰爭,若是站在某一方的角度,好像那些殺人無數的我軍,個個是英雄,同樣的情況若是在敵軍,那就是殘忍恐怖的殺人魔?難道,支持我軍為了打贏勝戰而殺人的人,也是反社會人格嗎?若不是,到底是怎樣的情況,會讓一般人支持殺人呢?當然,若像烏克蘭一樣,為了對抗侵略而不得不傷害敵軍,可能又是另外一個議題。

這幾週,牧師專欄透過閱讀《毋以神為名》一書分享摘要與心得,而這次來到了本書的第三章,所要談論的主題是「二元論」。作者一開始,從1946年到1947年所發現的《昆蘭古卷》開啟了「二元論」的討論。基本上,猶太教和基督宗教都是一神論的,不過,《昆蘭古卷》卻傳達出「二元論」的觀點。有一部分的《昆蘭古卷》提到了「光明之子」與「黑暗之子」,前者指的是那群飽嚐失敗與被擄,仍堅持不渝的人,後者是那些古以色列敵對民族,譬如亞們人、摩押人...等等。不過,令人驚訝的是,猶太教或基督宗教都是一神論,與二元論是不相容的。二元論是源起於古老宗教「祆教」,他們認為超自然有善、惡兩股力量,「光明之神」與「黑暗之神」分別代表這兩股力量;另外一個二元論是源於古希臘,不強調善惡對立,而是靈肉對立和心靈與物質對立。柏拉圖接受這個二元論中一些概念,把世界分成兩個層次,透過感官接觸到的世界,以及藉由靈魂真正認識的世界。

亞伯拉罕的上帝,他會介入歷史,將人民從埃及地的奴役生活中拯救出來。不過,在西元第二世紀,許多猶太人的感受不是這樣,他們被擄,即使後來有人歸回,卻不是所有人都有這樣的機會。尤其是,無論他們散居在何處,猶太人繼續受到希臘化的考驗;早期基督徒遇到的情況也是如此,他們認為彌賽亞已經降臨,這個彌賽亞卻不是主流猶太教所認可的,因為他們盼望的彌賽亞,是大衛後裔被膏立的王,他將為以色列而戰,恢復國家獨立。耶穌死後,追隨他的人的處境並沒有改善,特別是在羅馬人的治理之下,宗教自由受到壓抑。無論是猶太教徒或者早期基督教徒,在這樣受苦的情況之下,他們所信的世界與現實世界差距落差,無法承受這樣的認知失調,最終,二元論就進入他們信仰之中,就如Jeffrey Russell所說的:「二元論『否認神的一致與萬能,以全其無瑕之善。』」也就是當信徒感受到自己受苦,認為他們所信的神似乎不是萬能,只能將苦難歸咎於惡勢力,而不將它們視為神的作為,二元論就進入了猶太教與基督宗教之中了。

基督宗教,包括於公元325年召開尼西亞會議,透過制定教理的方式,反擊了「二元論」,並引用以賽亞書45:7來反對。公元二世紀最大的二元論挑戰來自一個名叫馬吉安(Marcion of Sinope)的人,他認為猶太人的神是物質世界的創造者,位階低於基督宗教那位屬靈不屬肉、好慈愛輕懲罰、重寬恕甚於正義的神,認為希伯來聖經(舊約)是不應該放入基督宗教的聖經中,馬吉安因此被斥為異端。然而,排斥或貶低舊約的價值,即使到了現代仍沒消失,總有人認為舊約的神是「報復之神」,新約之神是「寬恕之神」,這樣的概念脫離不了馬吉安主義,這是異端思想。對於基督教會來說,保羅和福音書所闡述的基督宗教,相信舊約的神和新約的神是同一位,他的愛是同樣的愛。

其實,除去二元論與基督宗教的一神論無法相容外,不是所有二元論都是有問題的。作者提到「病態二元論」才是最大的問題,這種二元論將人分成兩個陣營,你如果不是蒙恩獲救的選民,就一定是撒但之子、魔鬼之徒。從心理學角度,孩童會嚴格區分好的東西和壞的東西,要到成熟之後才能明白人都有好壞,連母親和自己都不例外。群體也是如此,如第二章所提到的身分認同,將我們的世界一分為二:我們和他們。我們經常會偏袒自己,蔑視他們。若我們沒有遇到好事,就是另外一股勢力從中作梗,無論他們是誰,他們就是魔鬼撒但。基督宗教所傳達的一神論概念,認為上帝既是公義審判的神,也是慈愛憐憫的神,其實,這兩個面向,對人來說是很困難去實現的,也很難想像神是這樣的神。因此,善於消除這種複雜性的二元論就常常受到吸引。

「病態二元論」常常會使出的套路,第一,它讓你把敵人妖魔化,不再把他們當人;第二,它讓你自憐自艾,把自己當成受害者;第三,它讓你犯下利他的邪惡,以生命之神為名殺戮,以慈愛之神為名憎恨,以憐憫之神為名殘忍。希特勒打造的納粹主義就是完美的病態二元論,光明之子是日耳曼民族,也就是雅利安人;黑暗之子是猶太人,他們是邪惡勢力,一心想摧毀德國,玷污其純正血統,腐化其文化,打擊其士氣。因此,希特勒的納粹主義,就用了「病態二元論」的三個套論,最終,殺死了數百萬名的猶太人。

一神論的道德力量與「病態二元論」相比,有更好的道德力量。相信獨一真神,表示願意接受宇宙中各種衝突力量都包容於單一人格之中。上帝有時候伸張正義,有時候實行饒恕,有時候用律法教訓人,有時候卻訴說著慈愛。因為一神論拒絕將這些一分為二,才能夠一直推動人道與文明。神學、信仰觀念常常形塑一個人的樣子,一神論將二元論所述的加以內化,接納人的好與壞、信心與恐懼、報應與寬恕,將它們放入我們每個人身上,將兵戎相見的爭端化為靈魂的內在掙扎。即使最好的人也不完美,即使最壞的人也並非一無是處,這是對於我們人類最好的保護。

「病態二元論」讓我們分好人、壞人,卻與現實的我們不一致。現實的我們,即使信仰再怎麼好,都是有好也有壞。「病態二元論」讓我們將內心的掙扎化為外在的爭吵,使我們無法接納與我們有所不同的「他們」。在歷史中,這樣的「病態二元論」已證實會造成很大的災難。在我們的生活中,確實會遇到許多的「他們」,或許因為種種因素,「他們」不是「我」或「我們」所喜歡、所認可的。不過,「病態二元論」的思維若不小心進入我們的心,我們常常會把「他們」不當人看,認為他們是魔鬼撒但;「他們」也經常威脅到我們,不管是實際上的利益,或者是侵蝕我們內心的純潔;最終,我們就因著「利他的邪惡」,對「他們」發動攻擊,可能不會威脅「他們」的生命,卻經常要鬥得你死我活一樣。因此,我們必須回到自己的心靈,一神論告訴我們,沒有人是全然的善,也沒有人是全然的惡。即使是信仰再怎麼虔誠的人,都必須面對人是不完美的。讓所有的爭端化為靈魂的內在掙扎,讓每個人省思自己內心的衝突,並試著活出更美好的生活,也讓我們所處的環境更加友善,對於自己、對於我們、也對於「他們」更有包容,也更活出上帝的公義與憐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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