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他的邪惡」~《毋以神為名》

這七、八個月來,俄羅斯對於烏克蘭所發動的侵略戰爭,這不只是造成兩國之間的衝突,更造成國際局勢的緊張,全世界主要國家,漸漸形成兩邊。到目前為止,除了主要的俄烏戰爭以外,其他國家雖有一些軍援,目前還算節制,否則一不小心可能就會演變成第三世界大戰。其實,就像在二月俄烏戰爭剛開始的時候,我的孩子曾經問我:「俄羅斯為什麼要發動戰爭呢?」孩子問的不是兩國之間衝突的原因,他只是無法理解為何有國家領導者要發動戰爭,戰爭不是會造成很多死傷嗎?對的,從人的理性來說,戰爭會帶來的傷害是很明顯的。然而,人們總是抓著某種「大旗」好讓自己可以參與戰爭,不會讓自己感到做錯事。俄羅斯的普丁就緊抓住「民族」這個大旗,找到自己發動戰爭的理由,最終讓世界陷入極大的不安之中。

「宗教」也是一樣,從聖經創世記第一件謀殺案,就是該隱殺了自己的弟弟亞伯,就已經顯明了人與人之間的衝突,是上帝不喜悅的。不過,整個世界歷史,經常有人高舉「宗教」之名,高舉「生命之神」、「和平之神」、「慈愛憐憫之神」發動戰爭。就如猶太拉比Jonathan Sacks所著的《毋以神為名》(Not in God's Name)一書,他研究了許多以神之名發動的戰爭,就如書名,他呼籲「毋以神為名」來發動戰爭。對於作者來說,他認為亞伯拉罕一神論,也就是包括猶太教、伊斯蘭教、基督教,原本是打破了膚色、文化、階級或信仰,因為他們認為每個人都有神的形象,而神為了解救那受壓迫的人,介入了人的歷史,盼望人與人之間存在著公義與憐憫。

不過,從近二十年來,世界仍然不斷地發生許多以宗教之名的戰爭或暴力,包括2001年的「911」事件,這些事件造成許多無辜的人死亡,也帶來許多的恐懼。對於作者來說,他們的行為是「妄稱上帝的名」。不過,這些事件並不指向特定的某一個宗教,而是各大宗教都有人高舉他們的神之名,行暴力之實。在這些事件中,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被殺的人與殺人者並沒有什麼深仇大恨,他們可能只是奉命行事而已。就如同德國政治哲學家漢納鄂蘭所提出「邪惡的庸碌性」的概念,那些參與納粹屠殺猶太人的幫兇,都只是平凡無奇,只知配合政府命令的人。本書作者為了解釋為什麼那些看起來與一般人沒什麼兩樣的人,為什麼可以一夕之間變成殺人兇手,他用「利他的邪惡」來說明,意思是「以神聖目標和崇高理想為名犯下的罪惡」。這些人為實現他們眼中偉大、甚至神聖的目的,不惜犧牲自己和他人的性命,他們相信自己是「替天行道」。

當回頭去看十六、十七世紀,宗教改革後發生了所謂的「三十年戰爭」,被認為是基督新教和舊教(天主教)之間的衝突,最後死傷慘重。不只這場戰爭,在這個時期整個宗教戰爭長達一世紀之久,最後,「贏得戰爭靠武器,取得和平靠理念」。透過包括約翰彌爾頓(John Milton)、本尼迪克斯賓諾莎(Benedict Spinoza)等知識精英集思廣益,傳達包括社會契約、限縮國家權力......等等的思想才得著和平。這些思想家未必都有宗教思想,但他們的政治思想都以希伯來聖經(基督教的舊約)為本。

作者提出一個提醒:「如果我們不處理神學問題,肆虐二十一世紀的恐怖行動就會繼續,絕不會自動消失。」這意味著,只要我們宗教信仰帶給我們的思想沒有改變,許多宗教都會自稱「我們的手從未流過無辜者的血」,事實卻不是如此,無論是猶太人、基督徒、穆斯林都必須面對一個事實,在整個宗教歷史中,多少以神之名,行邪惡之實,成就了「利他的邪惡」,殺死多少無辜、弱小、受壓迫的人們。

就如同在基督徒之中,特別在過去許多敏感的議題,如離婚、墮胎、同婚......等等議題上,我們也曾以神之名,傷害許多無辜且弱勢的族群,小則讓他們在社會上無立足之地,大則讓他們選擇放逐自己,甚至自我了斷。在教會的紛爭也是如此,我們往往舉著信仰的大旗,大力討伐與我們不同意見者,甚至傷害到無辜的人。「毋以神之名」行「利他的邪惡」,讓我們可以在信仰中得著平安、得著憐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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