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理道德判斷
作者: 東門教會 日期: 2022-03-27 10:02
上禮拜六晚上,手機響了,拿起手機一看,是家族裡的一位晚輩打來的。原來,他正在教會與他的牧師激辯,兩人為了可不可以在教會中打麻將這件事各執己見,吵得不可開交。這位晚輩一開口就問我說:「在教會可不可以打麻將?」當然,當牧師的我,心裡面想的是:「怎麼可以在教會打麻將呢?在教會賭博怎麼行呢?」然而,因為我很了解這位晚輩的個性,一來,若他人用一些沒有經過思辨過程的傳統價值觀來勸導,他鐵定不會輕易接受;二來,我很確定他不會「賭博」,當然也不會在教會賭博。在電話中,面對氣憤的他,我不置可否,而只是告訴他「觀感」不好。然而,他仍然不斷地重複說:「觀感不好是因為賭博,而不是麻將這個遊戲本身不好,對吧?!」
的確,打麻將因為會被聯想到「賭博」,因此,從基督徒不應該賭博這件事來看,打麻將賭博是不符合信仰教導的,當然也不應該在教會打麻將賭博。然而,若把打麻將與「賭博」分開,那麼在教會打麻將這件事,就只剩下「觀感」的問題。在台灣,打麻將這件事很難不扯到賭博,就好像近年來所謂的麻將協會在街頭林立,即使這些協會都標榜不賭博,卻讓人不難想到是否有私下賭博之疑問。因此,即使真正不賭博,那麼在教會打麻將仍然會有所謂的「觀感」問題,因為沒有人可以保證一旦傳出去,絕不會有被認定是在打麻將賭博的疑慮。
然而,當我們回到「打麻將」這個遊戲的本質,難道這遊戲本身是有問題的嗎?當然,就如同在一些老人關懷據點等等,透過打麻將這個遊戲來預防老人痴呆症的發生,這也是經過一些醫生證實的事情。因此,打麻將本身可能不是太大的問題,賭博這樣的行為才是應該被視為禁止的事。就如同,即使是被認為正當的運動,譬如牧師會打的桌球,也曾發生有少數球友在比賽時與對手下賭注賭博的情況。因此,除卻了打麻將的「觀感」問題,拿來教會玩確實必須謹慎評估以外,從打麻將的本質來說,若它是與賭博脫鉤的,那麼它充其量只不過是一種「桌遊」,只是它要完整地玩一輪,可能消耗的時間多一點而已。
面對是非,面對倫理道德判斷,面對信仰的教導,往往我們想要有最簡單的「對」或「錯」來判斷。然而,在現實層面上,其實並沒有那麼簡單用「對」「錯」就可以將所有的問題解決。麻將若是「桌遊」的一種,真的可以直接說不行嗎?若是這樣,在教會就不能玩所有的「桌遊」。當然,這樣的例子可能太過於極端,因為其他的「桌遊」並沒有觀感的問題。然而,「觀感」是一種感覺,不是一種理性思辯。判斷一件事的對錯,「觀感」是其中需要考量的,但若完全放棄理性思辯,那麼我們所有的行為難道就只要靠「感覺」嗎?當然不是。
許多基督教的倫理議題,譬如「離婚」、「婚前懷孕」、「廢除死刑」...等等議題,我們都期待知道上帝對這些問題的看法,期待從聖經中得到所謂的正確「答案」。然而,現實中,在各個不同的議題中,有不同的情況需要判斷,很難用一個單一「答案」就能夠回答。那麼,我們可能會問,「真理」何在?真理不是有一定的「答案」嗎?是的,「真理」只有一個答案,那就是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愛子賜給我們。上帝愛我們,我們也這樣去愛人,因此,我們在各種不同的議題上,若一下子就跳到對錯,而不是先去檢視怎樣判斷才是實現聖經中的「愛」,那麼我們是否會落入聖經所反對的「律法主義」呢?!
的確,打麻將因為會被聯想到「賭博」,因此,從基督徒不應該賭博這件事來看,打麻將賭博是不符合信仰教導的,當然也不應該在教會打麻將賭博。然而,若把打麻將與「賭博」分開,那麼在教會打麻將這件事,就只剩下「觀感」的問題。在台灣,打麻將這件事很難不扯到賭博,就好像近年來所謂的麻將協會在街頭林立,即使這些協會都標榜不賭博,卻讓人不難想到是否有私下賭博之疑問。因此,即使真正不賭博,那麼在教會打麻將仍然會有所謂的「觀感」問題,因為沒有人可以保證一旦傳出去,絕不會有被認定是在打麻將賭博的疑慮。
然而,當我們回到「打麻將」這個遊戲的本質,難道這遊戲本身是有問題的嗎?當然,就如同在一些老人關懷據點等等,透過打麻將這個遊戲來預防老人痴呆症的發生,這也是經過一些醫生證實的事情。因此,打麻將本身可能不是太大的問題,賭博這樣的行為才是應該被視為禁止的事。就如同,即使是被認為正當的運動,譬如牧師會打的桌球,也曾發生有少數球友在比賽時與對手下賭注賭博的情況。因此,除卻了打麻將的「觀感」問題,拿來教會玩確實必須謹慎評估以外,從打麻將的本質來說,若它是與賭博脫鉤的,那麼它充其量只不過是一種「桌遊」,只是它要完整地玩一輪,可能消耗的時間多一點而已。
面對是非,面對倫理道德判斷,面對信仰的教導,往往我們想要有最簡單的「對」或「錯」來判斷。然而,在現實層面上,其實並沒有那麼簡單用「對」「錯」就可以將所有的問題解決。麻將若是「桌遊」的一種,真的可以直接說不行嗎?若是這樣,在教會就不能玩所有的「桌遊」。當然,這樣的例子可能太過於極端,因為其他的「桌遊」並沒有觀感的問題。然而,「觀感」是一種感覺,不是一種理性思辯。判斷一件事的對錯,「觀感」是其中需要考量的,但若完全放棄理性思辯,那麼我們所有的行為難道就只要靠「感覺」嗎?當然不是。
許多基督教的倫理議題,譬如「離婚」、「婚前懷孕」、「廢除死刑」...等等議題,我們都期待知道上帝對這些問題的看法,期待從聖經中得到所謂的正確「答案」。然而,現實中,在各個不同的議題中,有不同的情況需要判斷,很難用一個單一「答案」就能夠回答。那麼,我們可能會問,「真理」何在?真理不是有一定的「答案」嗎?是的,「真理」只有一個答案,那就是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愛子賜給我們。上帝愛我們,我們也這樣去愛人,因此,我們在各種不同的議題上,若一下子就跳到對錯,而不是先去檢視怎樣判斷才是實現聖經中的「愛」,那麼我們是否會落入聖經所反對的「律法主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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