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騙非福/東俊卿

創世記第二十七章1-45節是大家耳熟能詳的故事。描述麗百加如何教唆雅各欺騙父親,來得到長子的祝福。如聖經所記載,麗百加是美麗而聰明的女子,但是,她為了幫自己所偏愛的兒子雅各,取得以撒臨終的祝福,不惜一再行使欺騙的手段,結果造成兄弟失和,家庭離散,甚至還差點讓雅各招來殺身之禍,誠乃「聰明反被聰明誤」之最佳寫照。

欺騙常是爭端的原因,損人而不利己。說謊的人,每因一時得逞而積習難返,終至東窗事發,輕者眾叛親離,重者身敗名裂。環顧今日社會之亂象,人倫日落,情慾橫流,治安敗壞,黑道橫行,究其根源不外乎(1)家庭(2)教育(3)社會,三者乖離本位之影響。我們可以看到,每當發生重大之社會案件,撻伐之聲四起,專家讜論齊鳴,怪罪社會風氣不良者有之,怒責學校教育失當者有之,唯獨能自省家庭身教之良瓠者,鮮少矣!!古諺有云;「獨善其身,而後兼善天下」,若不能嚴以律己,憑何苛責他人?暢談心靈改革,應由己身做起,人人知禮守約,行端言正,愛鄰如己,實踐主訓,如果,在家庭中時刻不忘奉基督為一家之主,父母能以善言良行來彰顯上帝的旨意,並為兒女之圭臬,則上梁既正,下樑欲歪,難矣哉!

『欺騙行為』源自人性自私、貪婪、功利的本質,不擇手段,甘冒褻瀆上帝之大不諱。人心何其軟弱,誰人無罪?智者有過,勇於認罪以求止息。愚者犯錯,則巧言令色,文過飾非。其實,欺騙所得,於心不安,而且會牽怒上帝,得不到真正的祝福。

撒謊而不能認罪的人,是弱者,有圓謊的痛苦,禍雖未至,福已遠離。

撒謊而知所悔改的人,是勇者,有新生的愉悅,惡念即止,善果將生。

不撒謊不行欺騙的人,是仁者,有平安的喜樂,福雖未至,禍已遠離。

盼望我們能時時刻刻記取聖經中的教訓,順服上帝,敬畏上帝,做一個懂得認罪悔改,知足感恩,靈命聖潔的基督徒,活出美好的見證,榮耀上主聖名。

★雅各把出於自己的,說成是神給的好機會。人常將自己所計謀的惡事,當作是神祝福的憑據。

★在教會中常可見到,有許多事情其實是自己的意思,卻說是出於神的旨意;其實是自己用不當的手段得來的,卻說是神賜給的。 

★藉神的名說謊,相當於『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提前六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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