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ilynne Robinson的《遺愛基列》(Gilead):父子情與饒恕/賴弘專

利用難得的暑假空檔,終於看完了這本2004年獲得普立茲獎的小說:《遺愛基列》(Gilead)。記得是2008年在Union Presbyterian Seminary時買了這本小說,回台灣前讀了將近30頁後,就拖到現在才讀完。讀這本小說,每一頁都可以回味30分鐘,好像在爬梳一個在皺紋中滿布恩典的老牧師的生命,不能急,一旦急了,恐怕就失落生命中上帝的顯現,近在眼前卻視之不見。

過去我沒有讀過這類小說,這本書是以美國會眾派老牧師John Ames的口吻,用第一人稱寫成。完全不分章節,所以不能跳著讀,從第一頁開始,跟隨著這位垂暮之年、瀕臨死亡的老牧師的筆,品味他所要留給自己年幼、僅只七歲的兒子的遺書/回憶錄。Ames牧師早年喪偶,膝下無子,直到七十多歲才再娶了一位年輕女子Lila(這位女子成為Robinson基列三部曲第三部的主角),晚年得子該是多大的歡喜,卻又行將就木,因此Ames牧師用殘燭之力記下他想對孩子說的話、想讓孩子認識的信仰精髓、想傳承給孩子的歷史教訓與家族記憶,讓孩子知道自己是從哪裡來、可以往哪裡去。

老牧師的回憶有兩個重要的時間點,美國內戰將近開始時(1857,內戰發生於1861-1865)以及二十世紀民權運動的蒙哥馬利拒乘公車事件(1957)。他的筆如同針線穿梭於這一百年間,回憶起他的祖父當年如何以牧者的理想性格鼓吹位於愛荷華州基列鎮的教會會友投入那解放奴隸的戰爭,為改變世界的理想奮鬥,卻在戰後傷痕纍纍歸來;他的父親作為新一代的牧師如何厭惡戰爭,成為和平主義者,與祖父決裂;而John Ames作為第三代牧師,始終同意父親追求和平的神學信念,卻又在回憶之間萌生出對祖父同情的理解。原來,牧師父子三代之間所難以承受的是個人信仰抉擇所帶給家人的重擔,為了信仰所付出的代價卻須捲入自己的孩子,在抉擇之間孰是?孰非?很難說,但John Ames老牧師透過回憶與禱告終於慢慢諒解了過去兩代,而其關鍵在於他對恩典的理解。

而在這本長達250頁的虛構「回憶錄」中,有一個謎持續保留著,直到最後才揭開,那就是John Ames牧師與他的「義子」John Ames Boughton(通稱Jack)之間的恩怨情仇。Jack是John Ames的摯友、也就是長老會牧師Robert Boughton的兒子,Robert子女滿堂,John膝下無子,因此當這孩子出世時,Robert請John為孩子洗禮,並以John的名字為孩子命名,使John成為孩子的教父。諷刺的是,這位「牧師子」「John Ames」一點都不像他的肉身父親或義父,而是個麻煩製造者,在青少年時就為自己的父親、義父惹出了許多禍,成年時更離家、成為名符其實的浪子,在讀大學時把一個窮女孩的肚子搞大了,生了一個女兒,又拋棄了母女倆,留下故鄉愛荷華的老父親和老義父去收拾殘局。義父John Ames一直無法原諒這位他不能「拒收」的義子,直到Jack年屆四十回到故鄉,充滿著孤獨與哀傷,他們之間才開始了真誠而痛苦的對話,而終於John Ames接納了這浪蕩子的一切,饒恕了他過去所做的。其中的一切,唯有在小說的字裡行間才能細細品味,而筆拙的我,讀後還不斷回味何為恩典。似乎,唯有真正成為父親、經歷過被兒子傷害,才能真正饒恕。

《遺愛基列》是本好書,一本值得再三品味的好小說。對於即將成為傳道人、正是傳道人的人,更可以從中間感受到作為牧者的辛酸與安慰,更肯定每週辛勤寫講章的神聖性(即使會友聽不進去,講章仍是用自己的生命與上帝對話)。它也再次激起我對Calvin和Barth的興趣--John Ames牧師最喜歡的兩位神學家。
評論: 0 | 引用: 0 | 閱讀: 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