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睹近來「同性婚姻立法爭議」有感/姚孟昌

這幾個禮拜以來,許多台灣基督徒為了是否支持同性婚姻立法而紛擾愁悶,教會甚至隱然見到裂痕。這是一件影響深遠的社會爭議,關心的應該不只有基督徒,還有許多台灣的公民。
每逢遇到重大社會爭議,當我想以一位理性的福音派基督徒身份與社會對話時,都會想起在倫敦萬靈教會(All Souls Church, London) 會友口中的約翰叔叔,約翰•斯托得牧師Rev. John Stott (1921-2011)。(註1)

萬靈教會是我在倫敦讀書時,經常去參加晚崇拜的地方。我最喜歡聽斯托得牧師講道。他學識淵博,態度謙和,忠於信仰,竭力傳講真道,愛護年輕人,樂於接待外國來的學生。最重要的是他總能用最簡單的英文,講最深的道理。每次聽完他的證道,總覺得他給我們好些問題,也給了我們不少參考經節。在回家的路上一路思考,然後就會看到真理亮光在心中閃耀。那時的喜悅,永生難忘。那是我後來在台灣從來沒有經歷過的經驗。

斯托得牧師很關心基督徒的社會參與使命,他本身就是最好的示範。他一再強調,基督徒凡事都可以關心,都可以參與。只是行動前一定要問兩件事:第一,上帝會不會因為你的參與得着榮耀,第二,耶穌基督的福音會不會因為你的參與而被廣傳。

斯托得牧師最喜歡講的一篇道就是十字架上的救贖恩典。這道理我聽了不曉得多少次,可是每次聽時都很扎心。他最喜歡自問:像我這樣的罪人,怎會值得救主為我釘十字架?如果像我這樣的人都能得到救恩,那麼還有什麼人得不到?

斯托得牧師肯定不是靈恩派的那種信徒,他每次講道前都會帶領會眾一起禱告,懇求真理聖靈開通我們的心眼與理智,激動我們的愛心,讓我們能夠順服基督,榮耀上帝。他的禱告也是我每次上台證道前所作的禱告。

這一陣子,立法院附近不乏基督徒的身影,有主張「婚姻家庭,全民決定」,也有帶著一絲微光默默守候的。我想起斯托得牧師教導,當我們基督徒站在大眾面前時,我們必須要讓世人看到我們在主裡有智慧與平安。基督徒不焦躁,不恐懼,他們凡事從容,溫柔理性。基督徒很誠實,因為基督徒信靠上帝。

基督徒必須先謙和地聆聽世界,然後再溫和地對世界說話。因為基督徒講話時,就是為主作見證,要先求上帝的榮耀是否得到彰顯,再求主基督的福音能否廣傳。唯有這兩項是絕對的,其他則交給上帝!

斯托得牧師也提醒基督徒,或許在思考道德與社會改革問題時會耗費了許多精神,以至於覺得厭乏,但請千萬別放棄,因為上帝特別賜給我們四樣禮物幫助我們:
第一件禮物,賜給我們能夠思考與分辨是非對錯的腦袋,讓我們能思索問題的根源與解決之道。
第二件禮物,聖經記載上帝的法則,教導我們何事該堅持、何事該寬容,也提醒我們在每一件事上都要存著愛心。
第三件禮物,真理的聖靈的陪伴與教導。聖靈光照我們的思想與心懷意念,指導我們如何行動與如何主張。
第四件禮物,基督的身體也就是教會。令我們可以領略上帝所造的豐富與多元,叫我們信徒彼此服侍、彼此接納、彼此饒恕,也彼此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

有了這四樣禮物,基督徒不但不會畏懼困難問題,他們更能為主做出美好的見證。
我知道有許多上街表達意見的基督徒是參與社會行動的新手,帶他們上街的牧師也是。所以我要引用斯托得牧師在1974年於瑞士洛桑為「世界福音會議」草擬並被大會通過的《洛桑信約》(The Lausanne Covenant)。斯托得牧師關心公共事務不會只局限「反對同性婚姻」這個課題。人家是要打擊所有不公義的、壓迫人權與人性尊嚴的罪惡。他要實踐的是整全的福音。

《洛桑信約》第五部份:「我們確信,上帝是全人類的創造者及審判者,所以我們應當共同負擔起祂對人類社會的公義及和好的關注,以及對那些受各種壓迫的人的自由的關注。
因為每個人都是按上帝的形像造的,不論種族、宗教、膚色、文化、階層、性別或年齡,每個人都有內在的尊嚴,所以應當受到尊重及服事,而不應受到剝削。我們在此表示懺悔,因我們忽略了社會關懷,有時認為佈道與社會關懷是互相排斥的。儘管與人和好並不等同於與上帝和好,社會關懷也不等同於佈道,政治解放也不等同於救恩,我們還是確信:福音佈道和社會政治關懷都是我們基督徒的責任。

因為這兩方面是我們在神論和人論的教義上,以及我們對鄰舍的愛和對基督的順服的必要體現。救恩的信息也包含對各種形式的疏離、壓迫及歧視的審判。

無論何處有罪惡與不公正的事,我們都要勇敢地斥責。當人們接受基督時,他們就得以重生,進入祂的國度;他們不僅必須努力在這不義的世界中彰顯上帝的公義,還要傳揚祂的公義。我們所宣告的救恩應當在個人生命和社會生活各方面都改變我們。信心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所以上街表達意見朋友,當你們堅定地反對同性婚姻時,請務必要溫柔點,要有愛心點!千萬別因為自己的恐懼而誇大言辭,甚至說謊。因為同性戀朋友也是按照上帝形象創造,當他們被隔絕、被壓迫、被藐視時,上帝同樣痛心。

最後,我也要跟大家分享斯托得牧師如何看待同性伴侶乃至於同性婚姻問題。他的基本原則:「我們都是上帝按照他的形象所造出的人,我們同享作為人的榮耀,也同受為人的悲劇,包括性別與生命的其他層面。人類中除了耶穌以外,沒有一個能在性這件事上無罪。我們必須按照聖經的亮光來判斷是非,我們都不能逃避。只是我們絕對不能用定罪的態度去看待別人。因為我們怎麼判斷他人,我們也會被按照同樣標準進行審判。沒有人有權帶著道德驕傲感去評斷別人。何況,性的犯罪並不是唯一的罪,甚至還不是最邪惡的罪。人的驕傲與假冒為善比它更糟!」

我非常感謝上帝,因為在剛信主時,有幸聽到斯托得牧師的講道,得到他的教導與激勵。他處理同性伴侶關係時堅持的基本原則,我完全認同,我也學習他的態度。這原則是我在教導學生時一再強調的並且身體力行。

我真希望台灣能有幾位像斯托得牧師這樣的牧師。
如果上帝憐憫我們,如果聖靈在台灣掌權。那麼在12月3日的遊行現場,台灣人將會驚訝地看到現場不是人們彼此定罪而是相互認罪。不是用苦毒的話語對罵叫囂,而是人與人一起擁抱和好。台灣人將會聽到基督徒說:「同性戀的朋友們,你們是我的兄弟姐妹。我們來遲了,抱歉讓你們受苦。現在讓我們看看怎麼共同解決你們的困難。」
今天,我真的很想念 Uncle 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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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台灣校園雜誌是這樣描述約翰•斯托得牧師:「他是世人眼中的二十世紀福音派領袖,配得英國主教的身份,卻不願受封主教頭銜,深受眾人推崇備至,卻謙稱自己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他的教會觀既保守又激進,恪守聖經清楚的教導,同時激進更新傳統與習俗所構成的教會文化。他積極思考,不埋沒頭腦,活出豐盛的門徒生命,為要使上帝得著榮耀。他擁有浩瀚的神學知識,卻虛懷若谷,曾經為了體會下層邊緣人的生活,喬裝成遊民,秉持傳福音與社會關懷互為一體兩面,發起洛桑福音運動,勇敢進入世界接受挑戰,也挑戰這個世界。他不只是發起福音運動的靈魂人物,從不放棄探討聖經對當代人的意義,他堅持讓福音走入世界,把十架放入當代,他是忠於十架的門徒,為這世代的基督徒形塑了福音行動的典範。」其實我倫敦讀書時,從來不曉得約翰•斯托得牧師在台灣基督教出版界有着這麼高的評價,我只知道他是我們留學生的Uncle 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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