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型正義:國民黨時代的族語聖經翻譯真相/李台元

國民黨政府對原住民族語聖經翻譯的壓迫,與國語政策的強力推行有關。其中最重要的組織,就是「國語推行委員會」,設立於1946年,直接隸屬「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當時第一任主委為魏建功,國語日報社的創辦者,兩年後離台回中),1947年以後,改組為「台灣省政府國語推行委員會」,1959年裁撤。裁撤的原因,官方說法是因為當時會說國語的民眾已有顯著增加,組織的主要任務已經達成,另一種說法是導因於1959年對中共的金門砲戰須耗費大量軍備,基於政府預算考量而裁撤。1981年,政府在教育部底下恢復設置「國語推行委員會」,直到2000年民進黨執政以前,均以推行「國語」為主要目標。

從1946年「國語推行委員會」設立開始算起,此後40至50年間,國民黨政府實行語言同化政策,推動的政令措施依序有:1946年,國語推行委員會頒布《國語運動六大綱領》;1956年,省政府教育廳下達各級學校「禁止講方言」的訓令;1964年,省政府通令機關學校「在辦公時間必須一律使用國語」;1959年,省政府國語推行委員會廢止(併入省教育廳),但各縣市仍設有「國語推行委員會」;1970年,政府進行「中華文化復興運動」,公布《加強推行國語辦法》;1973年,公布《台灣省各縣山地鄉國語推行辦法》(可見當時的原住民族地區,國語仍未普及);1974年,公布《台灣省各縣市加強國語教育改進要點》。「獨尊國語」的政策長期的雷厲風行之後,成效顯著,「普及國語」獲得極大成功,相對地,本土語言(包括原住民族語言)逐漸式微,面臨滅絕的危機。

原住民族語言及其文字,卻在教會界維持一線生機。基督宗教在戰後大量進入原住民族社會,連帶影響到原住民族語言的發展。當代各族族語羅馬字的創制與使用,大致與聖經翻譯的需求有關。

1953年,教會界對於族語聖經使用哪一種文字來書寫,開始進行討論,當時「台灣聖經公會」尚未正式成立,賴炳烔牧師(1956年香港聖經公會台灣辦事處首任主任)即邀集胡文池牧師、駱先春牧師、柯饒富牧師(Rev. Ralph Covell,美國人)、懷約翰牧師(Rev. John Whitehorn,英國人)、葉德華牧師(Rev. Edvard Torjesen,挪威人),在台北召開「山地語言聖經翻譯委員會議(Meeting of the Consultative Group for Translation in Tribal Languages)」,共同商討族語聖經翻譯事宜。這個會議自1953年起舉辦到1962年止,對各族翻譯工作的協調與族語本身的發展,影響甚鉅。族語「羅馬字」書寫符號的擬訂,就是第一次會議(1953年)討論做成的決議。

在原住民族語聖經翻譯的過程當中,國民黨政府的干預及限制,可以從兩個層面來觀察:(1)各族族語「注音字」(ㄅㄆㄇ)的制訂;(2)族語聖經及聖詩的查禁。

首先,在族語「注音字」的制訂方面,1957年3月22日,山地語言聖經翻譯委員會議在台東舉行。泰雅語聖經譯經者穆克禮牧師(Rev. Clare Elliot McGill,加拿大人)在當時(3月25日)的家書裡,提到該次會議的討論情形:
我在22日飛到台東去參加一個翻譯者的會議。因為所有從事台灣10個民族語言翻譯的人都聚在那裡。所以,這次會議獲益良多。會議主要是著重在拼音法,以及書寫各族的語言時,應採用哪些字母。聖經公會有一位代表,還有台北國語推行委員會的朱博士也在會中,主要是負責政府方面來讓我們不同族的翻譯拼音法能盡量統一。所以,我們之中若有任何問題,他就幫我們解答。

那時,政府禁止使用羅馬字拼音,而中文自己有注音符號,而且在幼稚園就有教。不過,有些民族的語言,用中文的注音符號,是無法發出其音的。所以,中文的注音符號就需要做一些調整,而朱博士本身是個語言學家,所以,他同意可以這樣做。

由此可知,當時的國語推行委員會對聖經翻譯的文字使用已有「介入」。事實上,制訂各族通用的「注音字」,就是禁止使用羅馬字的手段。

強制各族使用「注音字」造成的結果是,協助排灣語聖經的懷約翰牧師(1951年來台)在此之前已經用羅馬字編寫教材,創制「排灣語羅馬字」,推展到排灣族各教會學習,但礙於政府壓力,不得不改採「注音字」重新編寫,連帶使得信徒也得重新學習與適應。

其次,在族語聖經及聖詩的查禁方面,政府執行的措施包括:1955年,下令禁止教會使用羅馬字;1957年,省教育廳通令各縣市取締白話字聖經,禁止以台灣本地語言傳教;1969年,地方教會的聖經及聖詩陸續遭到沒收;1984年,教育部函請內政部禁止山地教會使用羅馬字傳教,並禁止族語文字的書刊及聖經等。其實,早在1952年,布農語〈馬太福音〉(羅馬字版)出版之時,警方便經常干涉,有些地方甚至沒收此書(胡文池牧師所述)。

值得一提的是,族語聖經受到嚴格查禁的時間,並非在白色恐怖時期的1950年代,而是在台灣「退出聯合國」的1970年代(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也在1970年受當時總統蔣介石之迫,退出普世教協,1980年才重新加入)。蓋因失去了國際地位,而強烈地貫徹「國語」以維護自尊,更別提使用羅馬字(外國字)來書寫族語。

消滅原住民族語言的證據,可以從穆克禮牧師1971年5月的家書裡找到:
因為政府為了要推廣國語,所以,似乎要把本地語言的使用都消除掉。他們曾派員前去阻止新約聖經的印刷出版,並下令不得使用布農語和排灣語的文書。最近,泰雅爾族的一些地方所使用的雙語(中文和泰雅爾語)的詩歌本也遭沒收。我們這些聖經翻譯者認為,早在1957年時,我們就已經和政府有達成約定。

可見,當時的教會界即便採用1957年雙方「約定的」注音字來翻譯聖經及聖詩,在出版上依然遭遇窘境。穆克禮牧師在1971年12月的家書裡又提到:
布農語新約聖經第二次申請要出版,依舊被教育廳駁回。聖經公會雖然已經向更高層提出申請,但尚未獲得回應。......這個與使用母語聖經有關的問題,牽涉到360間長老教會的教會,以及其他教派的教會已經可以出版或即將可出版的5種語言的新約聖經。

所幸,這樣的困境到了隔年(1972年),似乎有所轉變。穆克禮牧師在當年9月20日的家書裡提到:
我們在前兩封信裡曾請你們為整個島上的嚴格管制代禱,上帝聽到了。現在情形似乎有一點緩和,雖然目前還沒有完全開放,不過已部分開放了。現在各族的新約聖經已可出版。

此後,《阿美語新約聖經》(羅馬字)與《布農語新約聖經》(羅馬字)於1972年和1973年相繼出版,《泰雅爾語新約聖經》(注音字)也於1974年出版。然而,聖經出版之後,仍時常受到打壓。1974年,台中縣和平鄉的博愛長老教會(泰雅族教會)在主日禮拜進行當中,警方進入教會強行帶走泰雅語聖經與聖詩;台語方面也不例外,1975年,警備總部沒收聖經公會新譯的《台語白話字新約聖經》(俗稱「紅皮聖經」)2,200本。國民黨政府對羅馬字聖經的禁用,一直到1980年代後期(解嚴),才逐漸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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