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雅歌》的男女之愛,思想基督信仰中的神人之愛/鄭燕嬪

基督信仰的啟示向來認為,人類被創造的原因是為了活出永恆之愛的聯合。故此,字面上的人間愛情與聖經總體上的人神之愛,就成為人們解讀《雅歌》始終要面對的矛盾。(註1)在希伯來聖經中,《雅歌》就像是一部顛覆的作品,其內容完全沒有舊約神學的基本主題,甚至是以情歌的手法,直接描寫男女相悅時,性的吸引力和性愛之歡。不過,有關《雅歌》的特殊性,是否適合置於正典的難題,從寓意解經中得到解決。傳統的寓意解經認為,《雅歌》字面上刻劃的男女之愛,只是一種象徵性或寓意性的語言,《雅歌》真正要表達的是神與人之間的愛情。

但是,《雅歌》的寓意解經﹐到了十九和二十世紀受到了釋經家的挑戰。首先,他們認為這種預定的信仰,不僅扼殺了經典的多樣性和開放性,而且《雅歌》中人與人的性愛主題與神對人的救恩之愛,兩者根本性是不同的。針對這點,可引用神學家奧嘉文(Olivier Clément)所說:「如果《雅歌》是情歌,歌頌愛慾和深情的愛,象徵神和人的聯合,正是因為人間任何形式的愛都與上主有關。」當我們在爭辯人間的男女之愛與神人之愛是否可以類比時,神學家提醒了我們基督信仰的核心:「神是愛。」祂本質上就包含所有愛的面向與形式。況且聖經上說:「上帝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著祂的形象造男造女。」(創世記1:27)這證明神與人之間有共通之處,造物主和受造物之間能建立相互之愛。

其次,寓意解經是否將詩人所要表達真實情意,禁錮在既定的釋義裏?當然,《雅歌》是要歌頌人間男女愛情的美麗,但是把這卷書放入聖經中,必有其啟示,為要達到特別的象徵目的。聖伯納(St. Bernard of Clairvaux)在其《雅歌講道集》中提到,在闡釋天人之愛時,一定要採用人能夠明白的語言,而這些語言又可以幫助讀者做聯想。男女性愛這現實,一般人都能明白,包括那些從未有過性經驗的人。(註2) 尼撒的聖貴格利(St Gregory of Nyssa)在一篇關於《雅歌》的講章中也說到:「我們在本質上,不能描述上主及其豐盛的愛,所以便借用了最澎湃的激情,就是愛的激情,來描述這愛。如此,我們的靈魂就能定睛與上主的美善本質裏,並且與我們的身體,一同大為驚嘆。於是,我們的靈魂,就會在聖靈的火焰裏,『充滿愛慾地』燃燒」。就心理學的層面,佛洛依德的心理分析說,也認為性行為本質上包含靈性或某些內在意義,因為性觸及人存有的深處,是獨有且私密的。心理學大師馬斯洛也將性高潮視為一種神祕的性靈經驗,在愛內得到的性滿足可以帶給人無窮的活力。《雅歌》除了被關注的性愛敘述外,其實它的內容還包含了精心建構的文學細節和形式。例如詩人一次又一次地仔細描述愛人的身體與感官各部位,表達了全心全意的愛,以及愛的獨特性。這種「完全」與「獨一」,向我們展示了愛的模式,也對應了申命記六章4-5節:「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

綜觀上述,寓意解經家認為以性愛為象徵來刻劃神人之愛,似乎是最深入淺出的方式。但是,在現實面上,並非所有的男女都有完美的性愛經驗,能從中預嚐神人之愛的美好。對我們這些改革宗、非密契主義的信徒而言,要尋求自己與神的關係親密如男女之愛,則有我們無法跨越的障礙,最主要是神在我們心中的既定形象是我的主,我的父。

這個無法跨越的障礙,在最近拜讀由以馬內利弟兄(Brother Emmanuel, of Taizé )所寫《從未遇見的愛情》一書中,得到了幫助。書中以心理學的潛意識投射與移情來為我們解釋,並藉此排除這些障礙。首先,他提到在屬靈的旅程上充滿著各種有害的潛意識投射,最致命的,莫過於把神視為嚴苛審判、懲罰或拒絕人的神,這樣的恐懼會窒礙我們的靈命。這個對神隱藏的恐懼,常來自僵化又嚴謹的宗教或家庭教育,其嚴苛的教導方式勾劃出來的神的形象是嚴厲的,因而強化了各種恐懼。人在生命歷程所遭遇的種種不安,常會不斷投射到神身上,因此在尋求神和追求生命成長的過程中,使人覺得神的愛變得模稜兩可。所以,我們要對心理投射的支配保持警惕,要限制心理投射對我們的影響,以辨別神真正的形象。另一個在心理學上所謂的移情,會把一段與別人的關係,或屬於別人的屬性(如與父親的關係或父親的形象),投射到神的形象上。有時也會把社會,世俗,階級,政治等層面的尊榮投射到神身上,尤其因儀式的傳統一向用「天上的主」來稱呼神,這樣的移情就會造成信徒與神之間極大的距離。我們必須致力辨別並防範這些的心理決定論,免得我們被誤導,以致把靈性簡化成一種敬虔的主僕關係,以為上主的超越形象與神人相互之愛無法和諧共存。

由此可知,我們在理解的過程中,一直避不開投射與移情的影響,所以我們永遠無法完全客觀地理解事情,理解神的形象也是如此。我們知道不能用屬世的類比來比擬神,但事實上,我們只能用自己的概念和圖像,來構想神的形象。在形成神的形象過程中,還包含了文化與社會傳統等因素,因此神成為君王,只有父性。若不是讀了《雅歌》,我們仍會將神侷促在這狹隘的形象裏,而忘記造物主本身就包含了萬有,祂可以是我們的母親、朋友、兄弟、姊妹...當然更可以成為我們的戀人。

《雅歌》是神給予我們進入密室的另一把鑰匙,在這密室裡,神全然向我們開放,祂赤裸裸的告訴我們,祂不只愛我們,也需要我們愛祂,像對情人般用熾熱的愛回應祂。所以祂一直呼叫我們要「盡心、盡性、盡力」愛祂,就像雅歌中女人不斷呼喊「良人屬我,我屬良人」。《雅歌》二章8節中「我聽見了愛人的聲音;他爬山越嶺向我奔來。」神人之間縱使有萬丈高山,神仍然願意跨越。為了與我們契合,基督降卑進入人的世界,以便邀請我們與祂建立相互之愛。保羅在《羅馬書》八章38至39節說:「因為我確信,甚麼都不能夠使我們跟上帝的愛隔絕。不管是死,是活;是天使,是靈界的掌權者;是現在,是將來;是高天,是深淵;在整個被造的宇宙中,沒有任何事物能夠把我們跟上帝藉著我們的主基督耶穌所給我們的愛隔絕起來。」與《雅歌》八章6至7節「求你將我放在你心上如印記,帶在你臂上如戳記。因為愛情如死之堅強,嫉恨如陰間之殘忍;所發的電光是火焰的電光,是耶和華的烈焰。愛情,眾水不能熄滅,大水也不能淹沒。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財寶要換愛情, 就全被藐視。」一起見證愛的永恆與無價。

當我們讀完《雅歌》後,我們會明白它被納入正典的重要性。神藉著聖經向我們啟示祂的多面向,神與我們不會只有主人與僕人,君王與臣子,父母與兒女這種以上對下的不平等關係。藉著《雅歌》,我們看見我們與神這種彼此尋求,彼此需要的平等關係。《雅歌》用跳脫屬世的觀點來呈現神與我們之間的愛,邀請我們與祂建立更深且親密的愛與關係。所以,我認為聖經若沒有《雅歌》,神要啟示給我們的愛就不完全。

註1: 李熾昌、游斌合著,《五小卷研讀─希伯來聖經與社群認同》(香港:香港基督徒學會,2004),151。
註2: 黃淑珍著,《愛的跳躍─伯納雅歌講道集的再讀》。(台北:慈幼,20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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