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是永不止息 /曾榮振

人活在世上的基本因素中,愛為首要。

《聖經》哥林多前書保羅書信中提到:「信心、盼望和愛三樣是永存的,而其中最重要的是愛。」(13章13)這裡清楚說明一件事,可以讓信仰凝聚在一起的,只有愛。由此見證,《聖經》對愛有許多詳盡的詮釋,十分寶貴。

保羅在《聖經》哥林多前書13章中高亢地謳歌愛,雖然崇高且遙不可及,我們不妨複誦這段經文的描述:
「愛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別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自從神創造亞當、夏娃以來,就賦予人們各樣的愛,也就是說,愛是為人的基本,蘊藏著諸多神的真理。

每一個人心中都有善念,都有一顆我們想像不到的慈悲心。它使我們付出而不求回報,它使我們聆聽別人的心聲,它使我們寬恕自己也寬恕別人。換個角度看,站在對方的立場著想,完事不求己利,這才是真愛。

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是學著付出愛以及接受愛。沒有愛的話,我們都是折翼的鳥。朋友、婚姻、家庭、甚至陌生人,就是如此,不只是互相關懷,還要讓對對方知道你時刻在注意著他。

愛在生命中,意義非常寬廣,有些是喜劇,也有可能成為悲劇。儘管每天都被許多人毫不遲疑地輕鬆使用,實際上,沒有比它更難掌握其本質的字彙了。

日常生活中,愛本身就是一個圓滿俱足的世界,沒有別的東西可以取代。既非實用品,有錢也買不到,往往無聲無息地環繞我們身旁常相左右,但它沒有追求的規則,更無法保證結果會怎樣。

固然,愛是如此捉摸不定,這個「愛」字卻是最複雜、最詭異,最難拿捏的,它可以偉大,也可以卑劣。但沒有愛,即如死滅,人卻不成為人,甚至稱不上是靈長類生物。

可是,愛的意涵竟是大哉問,信主的人都知道,四世紀的聖徒奧古斯丁(Augustine,354 - 430)在他的《愛的頌歌Love Song》卷十所說的:
主啊,我愛祢,
祢的話敲打著我的心,使我墜入這愛中。
有一種光,有一種曲調,有一種芳香,有一種食物,有一種擁抱,是我愛神才有的,
我愛神,這才是我所愛的。

這本傳記之所以扣人心玹,是因為作者的人格特質在扉頁中川息流動,能夠觸及內心的最深處,使我們的心靈受到「天打雷劈」的戰慄,其真誠感人,莫過於此。
無條件的愛誠然難尋,如果你去衡量別人回報你的愛,你將永遠覺得不夠,覺得別人虧欠太多。因為衡量的行為本身就不是出自愛。或許,你感受別人不夠愛妳,並不是因為你沒有得到愛,真正的原因是你關閉了心門,拒絕付出愛。所以,我們要打開心房,學習用不同的角度去領悟,會在想像不到的地方發現愛。

《聖經》指引我們的是付出永恒的愛,上帝以多種形式,透過不同的人與事教我們學會愛。不論職業、貧富、貴賤,任何人都能愛人也能被愛。有了愛,生命才有深刻的意義,只要你有心不錯過這份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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