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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吉爾吉斯坦期間,早餐都是自己吃麵包、大餅,喝咖啡。飲水全部用礦泉水煮過,午、晚餐在士洲家一起享用。飯後,有說有笑真快樂。但要回宿舍,外面一片黑暗,全無外燈,必須靠著手電筒及手杖,又怕路不平,士洲就利用開車的大燈來照明。每天如此,就跟30年前的臺灣鄉下情況一樣。
如果我們是從小就在教會長大的信徒,有沒想過或是算過這樣幾十年來到底參加幾場的禮拜,一年52週,加上家庭禮拜、婚禮、喪禮,這很難算的清了,但如果我們想想有沒讓自己印象最深刻的禮拜呢?這應該就很好記了,我自己印象還滿深刻的禮拜是我同學的婚禮,為什麼讓我印象很深刻呢?
8月17日(星期一)由美國回來第五天早晨,紀盈送我們這一對已超過80歲的老夫婦搭上飛機,帶著冒險又恐慌的心啟程,靠著信心,拿著手杖,坐輪椅,走一趟遙遠的路,目的是千里迢迢尋子探孫,只是要告訴他們︰『孩子啊!加油!上帝與你們同在!』
這幾天有一則新聞吸引了我的注意,因為新聞的主角的名字:杜花明與湯銘雄。我會對這兩個名字這麼有感覺,是因為這是我讀書時曾經看過一部福音寫真的主角,這兩個人的世界相差十萬八千里,永遠不會牽扯在一起,一個是魯凱族的原住民,一個是受到保護管束的混混,卻因為一場大火,將兩個人的生命交織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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