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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台北東門教會請安信/林以撒傳道

盧牧師、師母暨全體長執、會友平安!

來到泰雅爾中會苗栗士林教會已經一段時間了,感謝所有兄姊的關心及代禱,使得士林教會在各方面都有些許的進展,即便沒有明顯的增長,至少同工及會友都嘗試在信仰生活中更加努力。從八月開始,適逢本地的農忙時期,有時會友因為農忙無法參與聚會及事奉是教會常有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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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論司法工作是良心工作,司法官的身分雖受憲法保障,但其前提,以司法官能夠勝任其所從事的工作為前提,否則將形成司法獨裁或司法暴力,以司法獨立為名,大玩文字遊戲,終究受害的還是司法信譽與人民權益及法律的尊嚴。法官要瞭解真相,才能不受驚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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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Mingku陳彥龍傳道

這幾天有一則新聞吸引了我的注意,因為新聞的主角的名字:杜花明與湯銘雄。我會對這兩個名字這麼有感覺,是因為這是我讀書時曾經看過一部福音寫真的主角,這兩個人的世界相差十萬八千里,永遠不會牽扯在一起,一個是魯凱族的原住民,一個是受到保護管束的混混,卻因為一場大火,將兩個人的生命交織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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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與錢財/蔡明憲

錢財的魅力

2009年1月18日主日上午8時25分,我載鄭連坤牧師娘到達松山教會,趕赴早禱會[註1],平日沒人的門口透天騎樓,竟大排隊。每逢選舉,教會都當投票所,今天住饒河街的鄰居起了大早,是來領每人3,600元的消費券。謝牧師在講道時感嘆地說,教會如何能有如此吸引力,讓饒河街的鄰居進入教會。回應盧牧師強力推薦,1月20日晚上與東門教會會友及查經班同學,前往觀賞電影:送行者。開映前盧牧師說:來教會禮拜如果像看電影,半小時前就到教會門口排隊,不知有多好 [多麼感人]。


參加盧牧師的查經班,常常聽到牧師說,研讀聖經必須改變價值觀,在瑪門與上帝之間只可擇一服侍。記得年輕時第一次讀到馬太福音第6章24節,耶穌論上帝與錢財,人必須看輕錢財才會服事上帝。我從此認為看重金錢是錯誤的。台灣俗語:人親戚、錢生命。感嘆世人看錢財重於親情,但也是強調錢財的重要。讀完東門教會週報第0850號,(2008年12月14日P1212) 許大雄兄弟的大作:理財有道成贏家,讓我茅塞頓開。原來聖經中有高達2,350經節與錢財、產業有關,我就是不會管理十分之九的大輸家。


有一次在帶領查經班時,我分享自己理財失敗的教訓:借款給以色列同胞不可計算利息 (申命記23章19節),因為貪圖利息以致全盤皆輸。回想在美商工廠公司上班三十年,繳納所得稅約500萬元,我還要賺取利息,上帝因此收回祂賜給我的所有積蓄。親友安慰我:你最大的財富是擁有兩個優秀的兒子。是嗎?我認為兒女是上帝委託你管理的產業,所有權歸於上帝。


上帝的玩笑

盧牧師因教育館尚有數千萬貸款待償還,似乎心理壓力不輕。以前常聽到盧牧師評論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喜好興建大教堂,好像村莊之間競相蓋大廟宇。富麗堂皇的教堂,如果缺乏用心靈與誠實的敬拜,也得不到上帝的祝福。如今偶而聽到盧牧師感嘆,他很「哈」有一大筆收入,以早日還清貸款。上帝似乎跟盧牧師開個玩笑,讓他知道錢財是有它的實質功用。


2008年我遇到一生中最大的財務衝擊。去年正好結婚40週年,也是與岳家住同一屋緣下滿40年。2004年我有一篇「搬家」為題的文章載於東門教會週報,文中提到與岳家一起搬到一間雙併打通的大房子。本來我預計我會打破摩西與岳家同住40年的記錄,終老於此。上帝也跟我開個玩笑,讓我知道此一大理石地板的房子不是我終老之所。盧牧師在查經班多次解釋四十代表適當之意,如今回顧,上帝似乎要讓我知道,搬往天家之前,我必須再搬一次家。


所有權與歸屬感

已近古稀之年,再搬一次家,也真麻煩。人生如客旅,家鄉就在天堂,那裡有上帝為我準備的房子,哥林多後書第五章第一節:上帝會給我們天上的住宅。就像搬家一文所說:有一天我要再搬一次家,希望那次的搬家很輕鬆。其實也無法帶走任何世上的東西,何必一定要擁有所有權的一間房屋?得到上帝的引導,也因工作需要,終於在近桃園機場的大園,買了新房屋。我向銀行貸款,還款期限原定不能超過七十五歲,卻給我八年貸款期限,還規定不得於三年內還清。感謝上帝的祝福,使我尚有工作能力與体力,我要像海角七號的茂伯一般,工作到八十歲。


人的衣食生理需求得到滿足後,歸屬感就成為心理需求。有一間屬於自己的房屋才能滿足歸屬感。我想認同台灣為終老之地的人,必須看到台灣共和國成立,立足於世界,才能滿足此國家歸屬感。台灣能獨立建國嗎?其關鍵在於台灣人的決心,不在於中國或美國。台灣人如果認為顧三餐最重要,國家主權是次要,缺乏當家做主的決心,最後一定變成他國的一部份。我的購屋自立門戶決心,可不是台灣獨立的象徵性經驗嗎?


十分之一奉獻

白天看到滿街跑的汽、機車,每人都忙著趕往某處,他們趕路去辦事或會見某人,除了是義工,其活動都與賺錢或薪水有關,衣食住行必須用錢才能滿足,所以賺到錢很重要。如果沒有儲蓄,失業是一件很嚴重的事,因此理財更重要。賺了錢必須作適當的分配,十分之一奉獻是供應聖殿之需,前兩年奉獻送到敬拜的場所,第三年十分之一奉獻是供祭司、外僑、孤兒和寡婦之需 (申命記14章22~29節),盧牧師強調教會不可把會友的奉獻,用於旅遊補助。


聖詩306B首第4節;我的才情你賞賜,甘願還你做器具。土地屬於上帝,初收土產要獻給上帝。上帝是財物的源頭,以感恩之心,甘心樂意的態度奉獻,供應上帝的僕人與弱勢者,必蒙上帝悅納。有些牧師引用瑪拉基書3章10節:「你們要把十分之一的全數送到聖殿,使聖殿裏有豐富的食物。我是上主萬軍的統帥;試試我,你們就會看見我打開天上的窗子,把各樣好東西豐豐富富地傾倒給你們」,而要求信徒力行十分之一奉獻,以獲得上帝賞賜財物的回報,這樣的信仰態度與民間宗教向神明求財富一般,值得商榷。守財奴無法服事上帝,因為他依靠錢財為主人。理財有道,駕馭錢財來服事上帝,或許是錢財與上帝之間最佳主屬關係。


[註1]: 每主日為了赴早禱會不遲到,我勉強自己必須繞道載鄭牧師娘,如果我的車子慢到,她會改搭計程車,因為她決不遲到。

三、我對「同理心」的認知與實踐

由於在現有民法繼承編規範體系下,未辦理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的繼承人,只能概括繼承被繼承人所有債務,縱使我窮盡所有法學方法論中的解釋方法,也沒有辦法為這些繼承人找到任何解決的方法,我只能尋求否定現行法效力的方式-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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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情/Mingku陳彥龍傳道

這一週要來談談宣教中很重要的因素:熱情!工作需要熱情!做任何事情時都需要熱情,信仰更需要。在啟示錄寫給老底嘉教會的信中說到:「我知道你所做的;我知道你不冷不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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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一位18歲青年書簡/曹永洋

Dear Henry我是你阿公、阿嬤的朋友,幸好我身邊有一架翻譯機:My wife,也是67歲的阿嬤,經過中文翻譯我才知道你在FRC(Fort Richmond Collegiate)畢業典禮上精彩的演講(聽阿公說全場12分鐘,有五、六次的熱烈鼓掌),這篇講稿可以在百年校史上留名不朽。(我很少拍人馬屁,反而常常罵學生,我以前是中學教師),我知道你不會自滿,而且你遠大的前程將要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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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何以「同理心」應該是法官倫理的核心之一?

為何「同理心」應該是法官倫理的核心之一?這必須從我個人實際經歷的一個審判經驗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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