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難週 第六天 4月18日 星期五「受難日」 ~選擇哪一位「耶穌」?
作者: 東門教會 日期: 2025-04-13 18:10
經文:馬可福音15:1-15
在生活中,「選擇」並不是一個簡單的課題,有時,遇到「兩難的選擇」,選擇為了理想而工作,可能必須要冒險,選擇穩定的工作,可能必須忍受無趣的感受。不過,做出選擇的同時,其實就是一種表達自我意志的時候。對哲學家齊克果來說,他認為一個人做出選擇,就是選擇成為什麼樣的人,展現出什麼樣的特質,造就怎樣的自我。這意味著,當做出選擇的時候,便揭露了我們的價值觀、信仰與內心真正的渴望。在耶穌受難的那一天,一個看似簡單的選擇擺在眾人面前,釋放「耶穌」還是釋放「巴拉巴」,卻是人生不簡單的課題。因為這不只是歷史上那些群眾的選擇,更是在我們心中提出一個問題,你真正渴望怎樣的救主呢?
當耶穌被捕之後,先受到當時的猶太議會的審判,即使這些宗教領袖和全體議員都找不到任何證據來控告耶穌,他們仍然選擇誣告耶穌。他們就拿耶穌曾經說過的話,預言祂未來死後三天會復活的譬喻,以及問祂是否為「基督」,逼祂承認褻瀆上帝的罪嫌。他們選擇誣告耶穌,並想要將耶穌處死,透過他們的選擇,早已展現出自己才是褻瀆上帝的人。因此,「撕裂自己的衣服」本來是想要傳達對耶穌褻瀆上帝的悲傷,卻不知不覺為自己的選擇認罪。
根據當時的羅馬政府的法律,若再早幾年,猶太議會是可以處決任何人,但已經取消了。當他們以「褻瀆上帝」的名義,想要處決耶穌,就必須經過總督彼拉多的批准。因此,他們將耶穌帶到他面前受審。只不過,他們知道彼拉多不會理會「褻瀆上帝」的罪名,畢竟那是信仰群體內部的事。他們故意提出在逾越節前後非常敏感的議題,那就是耶穌想要成為「猶太人的王」。在逾越節軍隊駐紮耶路撒冷,是一個充滿張力的時候,只要有任何關於叛亂的風吹草動都會造成騷動。因此,他們只要將耶穌的罪指向叛亂,那麼就有可能處死耶穌。彼拉多很清楚,若是他做出了選擇,他就必然承擔處死耶穌的責任。就趁著當時逾越節的慣例,猶太人可以選擇釋放一名犯人,他希望他們可以在兩位犯人中做出選擇。
令人好奇的是,巴拉巴是犯了什麼罪才會被處死?他不是輕罪而入獄,也不是無力償還債務而被判刑,他可能犯了謀殺罪而入獄。不過這可能是部分的事實,巴拉巴可能是一個暴力的革命者,儘管任務失敗,但至少他願意為以色列的解放而戰。巴拉巴的名字很重要,他是「阿爸的名字」,也就是「父親的兒子」。從馬太福音的記載,他全名是「耶穌·巴拉巴」,和上帝的兒子「耶穌」同名。
若如此,這兩位「耶穌」都是想要來「拯救」猶太人,他們都同樣想要帶來「和平」,只不過用的方式有所不同。就如同美國牧師Brian Zahnd總結這兩個方式「拿撒勒人耶穌試圖透過愛我們的敵人以及徹底實踐饒恕來號召我們走和平之路;耶穌巴拉巴想要以自由之名與我們一起作戰,殺死我們的敵人。」
所有基督徒都宣告耶穌是生命的救主,最大的悲劇是許多人不知不覺接受了錯誤的耶穌。當群眾要求釋放巴拉巴時,表達他們選擇緊緊抓住他不放,因為他們放棄耶穌所號召的和平方式。換句話說,當我們贊同用暴力、強制的手段來解決問題時,實際上就是選擇了巴拉巴而拒絕耶穌。
就如同齊克果所說的,當我們做出選擇就是選擇成為怎樣的人。群眾選擇巴拉巴,是因為符合他們對彌賽亞的期待,渴望一位能夠推翻羅馬政府的王。而耶穌的形象是被鞭打,沈默不語以及甘願受死的救主,這不是猶太人所期待的彌賽亞。或許,暴力、報復以及控制,可以讓我們很快去將問題解決,但「冤冤相報何時了」,意味著即使達到和平的結果,那也只是短暫的。而當我們選擇用犧牲的愛,用饒恕來面對問題,看起來可能不是立即性的,卻能帶來長遠的和平。在十字架下,我們只能選擇一個「耶穌」,是「巴拉巴」還是「耶穌基督」呢?現在,受苦的耶穌正在等著我們回應祂的愛與呼召!
在生活中,「選擇」並不是一個簡單的課題,有時,遇到「兩難的選擇」,選擇為了理想而工作,可能必須要冒險,選擇穩定的工作,可能必須忍受無趣的感受。不過,做出選擇的同時,其實就是一種表達自我意志的時候。對哲學家齊克果來說,他認為一個人做出選擇,就是選擇成為什麼樣的人,展現出什麼樣的特質,造就怎樣的自我。這意味著,當做出選擇的時候,便揭露了我們的價值觀、信仰與內心真正的渴望。在耶穌受難的那一天,一個看似簡單的選擇擺在眾人面前,釋放「耶穌」還是釋放「巴拉巴」,卻是人生不簡單的課題。因為這不只是歷史上那些群眾的選擇,更是在我們心中提出一個問題,你真正渴望怎樣的救主呢?
當耶穌被捕之後,先受到當時的猶太議會的審判,即使這些宗教領袖和全體議員都找不到任何證據來控告耶穌,他們仍然選擇誣告耶穌。他們就拿耶穌曾經說過的話,預言祂未來死後三天會復活的譬喻,以及問祂是否為「基督」,逼祂承認褻瀆上帝的罪嫌。他們選擇誣告耶穌,並想要將耶穌處死,透過他們的選擇,早已展現出自己才是褻瀆上帝的人。因此,「撕裂自己的衣服」本來是想要傳達對耶穌褻瀆上帝的悲傷,卻不知不覺為自己的選擇認罪。
根據當時的羅馬政府的法律,若再早幾年,猶太議會是可以處決任何人,但已經取消了。當他們以「褻瀆上帝」的名義,想要處決耶穌,就必須經過總督彼拉多的批准。因此,他們將耶穌帶到他面前受審。只不過,他們知道彼拉多不會理會「褻瀆上帝」的罪名,畢竟那是信仰群體內部的事。他們故意提出在逾越節前後非常敏感的議題,那就是耶穌想要成為「猶太人的王」。在逾越節軍隊駐紮耶路撒冷,是一個充滿張力的時候,只要有任何關於叛亂的風吹草動都會造成騷動。因此,他們只要將耶穌的罪指向叛亂,那麼就有可能處死耶穌。彼拉多很清楚,若是他做出了選擇,他就必然承擔處死耶穌的責任。就趁著當時逾越節的慣例,猶太人可以選擇釋放一名犯人,他希望他們可以在兩位犯人中做出選擇。
令人好奇的是,巴拉巴是犯了什麼罪才會被處死?他不是輕罪而入獄,也不是無力償還債務而被判刑,他可能犯了謀殺罪而入獄。不過這可能是部分的事實,巴拉巴可能是一個暴力的革命者,儘管任務失敗,但至少他願意為以色列的解放而戰。巴拉巴的名字很重要,他是「阿爸的名字」,也就是「父親的兒子」。從馬太福音的記載,他全名是「耶穌·巴拉巴」,和上帝的兒子「耶穌」同名。
若如此,這兩位「耶穌」都是想要來「拯救」猶太人,他們都同樣想要帶來「和平」,只不過用的方式有所不同。就如同美國牧師Brian Zahnd總結這兩個方式「拿撒勒人耶穌試圖透過愛我們的敵人以及徹底實踐饒恕來號召我們走和平之路;耶穌巴拉巴想要以自由之名與我們一起作戰,殺死我們的敵人。」
所有基督徒都宣告耶穌是生命的救主,最大的悲劇是許多人不知不覺接受了錯誤的耶穌。當群眾要求釋放巴拉巴時,表達他們選擇緊緊抓住他不放,因為他們放棄耶穌所號召的和平方式。換句話說,當我們贊同用暴力、強制的手段來解決問題時,實際上就是選擇了巴拉巴而拒絕耶穌。
就如同齊克果所說的,當我們做出選擇就是選擇成為怎樣的人。群眾選擇巴拉巴,是因為符合他們對彌賽亞的期待,渴望一位能夠推翻羅馬政府的王。而耶穌的形象是被鞭打,沈默不語以及甘願受死的救主,這不是猶太人所期待的彌賽亞。或許,暴力、報復以及控制,可以讓我們很快去將問題解決,但「冤冤相報何時了」,意味著即使達到和平的結果,那也只是短暫的。而當我們選擇用犧牲的愛,用饒恕來面對問題,看起來可能不是立即性的,卻能帶來長遠的和平。在十字架下,我們只能選擇一個「耶穌」,是「巴拉巴」還是「耶穌基督」呢?現在,受苦的耶穌正在等著我們回應祂的愛與呼召!
思考問題:
1. 在生活中,是否曾面臨過類似「釋放耶穌還是釋放巴拉巴」這樣的抉擇?請分享一個具體經驗,當時您選擇了什麼方式解決問題,這個選擇如何反映了您內心深處的價值觀?
2. 面對耶穌那條受苦、寬恕與愛的道路時,是否願意選擇這位默默受苦的救主?現在的生命,選擇了哪一位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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