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與國家

經文:詩篇33篇8-18節/ 羅馬13章1-7節

今天是國父誕辰紀念日,107年前的今天國父誕生,且今年年底有各種選舉,因此,藉此機會與大家想一想基督徒與國家的關係。羅馬書13:1-7可說是聖經中關於此題目較詳細的記載。

要了解保羅的看法,首先要明白猶太人對國家的概念。猶太人因常被外敵征服,本身的選民意識又很強,對任何一個外邦的政治權威都具有反感與憎恨,(拉4:15) 新約時代的猶太人看統治他們的羅馬帝國為敵人,是上帝的叛逆者,故而時起叛亂,導致公元70年耶路撒冷被毀以及公元135年完全滅亡,人民四處流亡。初代基督徒有的說基督徒的國籍在天上,故不需要地上的國家,上帝是我們唯一的王,不需要其他的王,或者說基督徒只關心靈魂得救,不必關心社會、國家等。保羅在這種情境中寫此信,在其他書信中也提及此事,彼前2章13-17節也表達了同樣的看法。

一、 國家是什麼?

現代國家的成立是兩、三百年來的事,以前以皇室、軍力來定領土與國名,二次大戰後產生民族主義及國家主義,以民族、土地、宗教、語言為區分而成立國家。無人可脫離國家而生活,國家也決定人民生活的安定、繁榮,以及法律、經濟、教育、外交、福利等面向的發展。基督徒對國家有什麼看法呢?保羅說:「沒有權柄不是出於上帝的,凡掌權的都是上帝所命的…… 因為他是上帝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 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 他們是上帝的差役」(13:1, 4, 6) 可能有人會說保羅如此說,是因未受逼迫的緣故,但是實際上在第二世紀,基督徒遭遇大逼迫時,信徒們也一樣說:「我們願意為國王、國家祈禱,我們願意繳稅,我們除了敬拜上帝不能敬拜皇帝以外,我們是最忠實的公民」等等 (猶斯丁(Justin Martyr),《辯護文》)。

在這個信念裏面有一個重要的信仰,既相信上帝就是全世界的主宰,是全世界所有國家之主,沒有權柄不是出於上帝的(參約19:11) 甚至不好的政府,無論多久,都是在上帝的掌管之下存在。國家對我們每一個人是有益的(參13:3),我們身為中華民國的國民,首先感謝上帝由國父建立民主政府,其次,感謝主保佑我們在近兩年的逆流中,在台灣能享有自由與民主的生活。

二、 基督徒對國家的責任:

我們都從國家得到很多益處,那麼我們有何義務呢?

1. 順服(13:2, 5):基督徒都是好公民,都是愛國的,要由心底來順服我們的國家與政府。

2. 納稅(13:7):納稅、當兵是國民應盡的義務,基督徒要樂意實行,既享權利,也盡義務。

3. 代禱(提前2:12):常為國家禱告,求上帝祝福總統、政府官員,以公正治國,尤其今日時代艱難,更應為國家禱告。

4. 使國家歸主(詩33:12):這是我們的理想,住在異教環境的國家,期望人民、政府歸主,蒙上帝祝福。推出基督徒進入政治界,且要盡力傳福音,以傳道救國。

三、 基督徒順服國家的限度:

在羅馬13:1,保羅好像勸基督徒要無條件、絕對的順服掌權者,但其原因是因「沒有權柄不是出於上帝的」,國家的成立在於上帝所命令。因此,最後的權威在於上帝,國家為社會的秩序與和平而存在,不是為決定我們個人的行為與人生。故個人的行為應以上帝的旨意為準,國家不能取代上帝,不能成為偶像。國家絕對主義是很危險的,沒有權柄不是出於上帝並不保證所有地上掌權者都會順服上帝。當敵對上帝及教會的政府掌權時,基督徒就必須在不違背上帝旨意的限度下順服國家,然而基督教在任何政府下從未鼓勵反叛政府或武力革命,只勸人忍耐仰望上帝,相信上帝會改變政府。故基督徒順從政府時,也不要忘記以下的經節:徒4:19;5:29;可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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