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為我哭

阿摩司五:14-17   路加廿三:27-32

今天是受難週的頭一日,也是教會曆中很重要的一星期,一般聖誕節都較熱鬧,但比聖誕節更重要的是從今天開始之一週。我們要一起思想當時民眾在受難週期間有何態度?假如你我當時在場,會有何種反應?聖歌隊讚美詩之歌詞中提到:人通日出聲叫「和散那阮的王」,後來一齊喊「釘十架」。我們很可能與民眾一樣先歡迎主之後判主死刑。請我們今天回去後每日查看登在週報內的受難週經文,若你注意看四福音,大部份章節提到主的受難,換言之,耶穌的一生是為人受苦難而來到世上,為釘十字架,與其他宗教不同。基督教使人注視耶穌背十字架,走上被釘之道路,因十字架表示真正恩惠,通過恩典使人蒙救,所以我盼望大家不要參與喜宴,於受難週三思而後快樂迎接復活節。
今天是棕樹節日,經文記載民眾手拿棕樹枝呼喊「和散那!和散那!」,耶穌並沒有騎馬進城,而是騎驢(於舊約之意為和平),耶穌以和平使者身份進入耶路撒冷。路廿三:27-28「一大群人跟隨著耶穌,其中有些婦女為他悲傷哀哭,耶穌轉過身來,對他們說:『耶路撒冷的女子啊!別為我哭,要為你們自己和你們的兒女哭。』」同樣的字句有不同的意義,耶穌此時背著十字架走上”悲傷之路”,往各各他前進。這段經文在四福音中唯有路加福音有記載,為何作者特別寫這段記事?路加是位醫生,較能體會人內在的感情,所以這是一段特別之記載。
一、婦女們痛哭
中文新譯本為「悲傷哀哭」,羅馬字為「搥胸哀傷」,表達了痛哭、可憐之情,和合本為「大聲哭」,日語之意為「悲傷哀哭」,婦女哀哭不是為普通的事,而是為了主要走上這條道路而惋惜,但耶穌並不以同情來接受。若是主繼續傳福音,依然會受人歡迎,像當初入城受擁戴一般,但此時祂被判死刑,所以婦女哀哭。你能明白「為主哭」這情感嗎?我們能接受為了救別人而犧牲自己生命的那種哀傷,婦女們在此是為同情耶穌的死亡而傷心。
耶穌今天受侮辱、頭戴荊棘冕旒、流血,我們對主要走這條路而產生憐憫,主受難那天我們要守聖餐。英國有一位母親,她有三個兒子,大兒子決心獻身於非洲的福音事工,不久卻遇難,大夥接獲消息後很難過,二兒子願意承襲大哥的遺志去傳福音,不久也遇難,三兒子也是如此遭遇。或許我們都會為此感到惋惜,但當記者去採訪那位母親時,她毅然回答:「可惜沒有第四個兒子!」這句話令我很感動,這位有信仰的母親內心真有主的生命。
二、不要為我哭
聖詩一O二首歌詞「請入我心主耶穌」,當主進入我們內心時,哀哭就不似婦女們同情的哀哭了。耶穌說:「耶路撒冷的女子啊!別為我哭!」同樣,耶穌不需要人們的同情,因為那是主來世上的使命,當我們為主感到可憐,主卻反而可憐我們。這段經文不只是提到同情,而是表達我們需要為自己哭、看自己、憐憫自己在世上的情景。阿摩司五:14-17,阿摩司對當時不公義的時代呼籲:「要追求良善、擺脫邪惡、行公義」,最後16節「所以,至高的上主說:『街道上將到處有號啕哀哭的聲音。陪哭的人都雇完了,只好去拉農夫充當。』」阿摩司也是表達了人需要為自己哭,耶穌正是此意。請看自己,滅亡、審判的日子將到,人卻拒絕耶穌基督,但是人若會省察自己時那是悔改的第一步,會想到自己的人,才會明白耶穌的救恩。
今天,第一個要想的是自己,想想自己每天的生活,是否在忙碌中度過?或是想到要如何利用上帝所賜的生命?才再回頭看耶穌的十字架與自己有關,被釘的應該是自己,不是耶穌,這彷彿是一面鏡子,體會到聖餐的杯與餅的意義,「耶穌為我死」的感動才油然而生。聖經中有三次提到耶穌哭:1.約翰十一:35耶穌為拉撒路的死而哭。2.路加十九:41「耶穌快到耶路撒冷的時候,看見那城,就為它哀哭。」3.希伯來五:7「耶穌在世的時候,曾經向那位能救祂脫離死亡的上帝大聲禱告,流淚祈求,因為祂謙虛虔誠,上帝聽了祂的祈求。」
親愛的兄弟姊妹,在受難週時不要只為耶穌的死而哀傷,請想到「主是為我」,我要回應主的愛。盼望下週我們以快樂的心情迎接主的復活,祂真正是為我而復活,那時十字架的苦難將成為復活的得勝,願主祝福我們。

[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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