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東門基督長老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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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使者》之「傳教或傳愛?」讀後感想‧林以撒傳道

這一期《新使者》雜誌的標題讓我感到非常有興趣!這一期的主題是「傳教或傳愛?」這是一個很好的問題,對基督的信仰有很深的省思,若是我們能夠搞清楚這個問題,我們就能自由的做一個教會的基督徒,反之有可能我們做了許多事工,但是並沒有什麼果效,或者是讓人曲解了耶穌基督的福音。 

這一期的主題文章是由宋泉盛教授執筆的「以耶穌愛的大誡命來省思大使命」。這篇文章中提到了重要的宣教觀念,首先宋博士從教會的歷史來看幾個「典範轉移」的成功例子。像是1517年馬丁路德所代表的宗教革命、使徒保羅向外邦人宣教、1580年利瑪竇到澳門傳福音,象徵西方基督教轉向非西方世界等,這樣的教會歷史告訴我們一件事情,就是教會是不斷在變化、轉移的,若是一間教會安於現狀、靜止不動,那麼就會失去她的生命力。不只是宗教如此,宋博士舉出 人類的科學史就是一部不停轉換變通的歷史,因此科技變化的腳步似乎越來越快。的確如此,理工科出身的人更知道,我們現在的科技是日新月異,若是跟不上的人,只有一條可以走,那就是被淘汰出局。用過電腦的人更是明白這道理,電腦科技幾乎是每半年就會有新的技術出現,所以要使用這些先進的資訊設備工作的人,不學習新知是不可能的,同樣在宣教的歷史上,在面對資訊時代、多元文化時代的人群,教會也要跟得上腳步,懂得轉移的道理,若是聖經一點的說法,便是將聖經的道理重新詮釋給當代的人來瞭解。 

長老教會在面對新興教會的興起,宋博士認為取經是可以,但是模仿是要不得的,主要的原因是模仿無法讓我們真正得到幫助,一段時間過後,這條路會越來越困難。例如,從台灣社會的佛教文化來看,宋博士認為基督教會應該思考如何融入台灣社會的文化中,讓台灣有自己的基督教會,而不是將美洲、歐洲的教會搬來台灣,所以教會需要轉型! 

文章最後,宋博士說到宣教方面的轉移要從「大使命」(馬太28:19)轉移到「大誡命」(約翰13:34);另外在宣教的另一個轉移是說到以「拯救」為主軸的宣教觀念要轉移到以「創造」為主軸。這一點在鄭仰恩教授的解釋下是說:「拯救」很容易落入「個人拯救」的概念上,但是整全的宣教應該是連結到「新的社會」、「新的人性」,否則只關心個人的得救而忽略愛心服務、社會改造、生態的維護等,這不是上帝創造時的本意。在這兩個「轉移」上面,我特別對大誡命的宣教觀感到興趣! 

宋博士在文章中提到他在台灣的教會中聽了許多權力鬥爭的消息,且他自己也經驗過。這的確是很可悲的事情,原本教會是一個讓人可以得到安全、感受聖潔、獲得公義、被愛滋潤的田地,但是卻成為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的地方,情何以堪?難怪我們無法繼續宣教,就好像我們在新聞中聽聞某某警察所所長帶頭收受賄賂、包庇色情的狀況一樣,如此治安只有惡化而無安寧平和的一天。 

我認為如何實踐「愛的誡命」是教會最重要的使命,因為人來到教會中若是感受不到關心及愛的教導,這樣是撐不久的,這個人隨時會失望的離開。若是人看到教會裡面也是冷漠,與外面社會的人與人間的互動關係一樣,那麼試問人來教會做什麼呢?倒不如在家裡面收看網路視訊的禮拜節目,在家做個基督徒就好了!所謂教會的生活,就是我們能與一個成員可以共同追求信仰、彼此坦承、真心交流成長的團體共同生活,若是我們的教會無法營造這樣的環境,我們的信徒們就算是聽再多的道,查再多的經,可能只是頭腦長大,手、腳及心志都越來越小。 

另外在教會與教會之間,若是我們沒有了愛,我們談什麼宣教呢?人家會說自己都不合作了,一個教會比一個教會驕傲,那麼我還去這樣的地方做什麼?時代在變遷,宋博士認為教會需要典範的轉移,強調「愛的誡命」勝於大使命,教會與教會間如何相愛,以及如何團隊服事面對多元、變化萬千的資訊時代,我們都必須摒除堂會主義、單打獨鬥的作法,因為教會與教會之間不是拼成績,不是互相競爭的對象,而是共同為主作戰的同盟,甚至為對方犧牲都可以。但是可惜教會過於本位主義,每個教會都在思考如何讓自己生存下去,所以不斷的擴張自己的境界,但是這是上帝的眼光嗎? 

在《新使者》主題文章的省思篇,蔡維民老師提到耶穌要我們「去」,而不是叫人「來」;耶穌要我們分享生命,而不是分享信息。教會必須停止把人群帶入教會,組成一個利益團體;而是把教會帶入人群,成為祝福的團體,我認為這觀念非常的重要。身為傳道人的我在閱讀這些文章,讓我有許多的反省,有些自己做得不夠,有些的觀念必須要教會的同工們一同來思考,期盼我們教會來興旺主的福音,而不是興旺自己的教會,誇耀自己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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