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樂要自己決定‧林以撒傳道
Tuesday, November 20th, 2007詩篇90篇,摩西的禱告說:人一生七、八十歲的歲月中,所能夠衿誇的不過是「勞苦愁煩」。這看似給了所有人的生命下了咒語──毫無生機、轉眼成空的旅程。但是,我們卻知道人的確可以活得感恩、活得喜樂,有些人就是在這麼做。這也是所有人所冀盼的生活吧!那麼,我們可以來談談「喜樂」這回事。
首先,我們可以捫心自問:什麼時候人們最快樂?我想是出遊、放假、領錢、約會、……。再來,做怎樣的事情之後,人們會感到快樂?在股票市場中靠著買進買出,機警的賺了一筆之後嗎?或是響應慈善的捐款,為人付出?或是……。
再來問:怎樣的快樂可以很長久?快樂可以用金錢來買嗎?經驗告訴我們,能夠持久的快樂越是難得,而且不是金錢可以換取的。
有人說:「如果生活環境能夠改善,他就會快樂一點。」的確,許多窮困的人真的是需要補足,來維持生活最基本的需求。但,如果在物質上無限的追求,非要住在豪宅、出去有雙B代步,會永遠快樂嗎?會永保安康嗎?好像不是!
曾經聽過一位牧師到澳洲去宣教,因為在澳洲的大城市裡面,有許多的公子哥、富家子弟,竟然感到生活無趣、無聊到想要自殺。他們試圖藉著各種的刺激尋找活著的意義。這事件告訴我們有錢的生活也無法永保快樂!
或許又有人說:「快樂又不是我們自己想要就要的!有的時候生活中的意外、身邊的人發生一些事情,都會讓我們不快樂。」加上人們喜歡互相比較!譬如:「別人的老公是某某經理、老闆,但是我的老公是公務員、或是約僱的人員,哪有時候幸福快樂可言?別人的老婆是高階主管、又漂亮、又大方,而我們家的老婆是什麼都不會做,又不會打扮、又令人『妻管嚴』!」嗨,最後怨嘆地說,這就是命運啦!這樣子,在告訴我們:快樂不是自己可以決定的,還要看有沒有那個「命」!人有快樂的命、勞碌的命、苦工的命、少爺的命、……!真的是這樣嗎?
有個小故事,跟我們這麼說:有一次小美遺失了一隻心愛的洋娃娃,他非常的難過!整天茶不思、飯不想,最後幾乎沒力氣的要生病了。牧師知道之後,就前往探視小美,瞭解之後,便笑笑的說:「小美,如果有一天你不小心掉了一千塊,你會不會選擇乾脆另外再丟兩千塊。」小美回答:「當然不會。」牧師又說:「這就對了!那你為何要在丟了一隻洋娃娃之後,另外又『扔掉』兩個禮拜的快樂。以及兩個禮拜的健康呢?」小美一聽,恍然大悟!於是決定重新振作起來,接受洋娃娃不見的事實,決定要快樂的生活。
有時候人們就會犯了這樣的錯誤。為了一個不如意,卻又扔掉了更重要的寶物,扔掉了「我們的快樂」。
再來,我們當中也還有一些人會認為說:「歲月不饒人!人老了,沒有用了。」他們認為人到了晚年,離快樂可能是越來越遠了。面對這樣的疑惑,我看過一個故事是這樣說的:有一位老太太已經九十三歲。他每天早上八點就會穿戴整齊,頭髮梳成可愛、自己喜愛的樣式,臉上的妝也不含糊。他的先生剛剛過世,他也幾乎老花到看不清楚東西,因此她被安排搬到養老院去住。他進到養老院,等候分配房間的時候,他一點也不急躁,只是安靜的等候。房間準備好了之後,工作人員帶著他上樓。在電梯裡面,社工人員將房間內部的狀況與布置描述給他聽。老太太聽了非常滿意,也好像是小女孩接受到一份大禮物一樣高興。這時社工人員對他說:「老太太!慢一點再來高興,你還沒有看到你的房間呢?」但是老太太說:「那沒關係!快樂是自己決定的心情。我喜歡這間房間不是因為它的布置,而是因為我早就決定要喜歡它。每天早上我醒來,我都會決定要快樂一整天。」她繼續說:「我也可以躺在床上,想我自己是多麼的悲哀,想著自己的身體大部分的器官都已經不能用了。但是我選擇高高興興的起床,為剩下還能用的器官獻上感謝。只要張開眼睛,我決定要高興地過,我會搜尋過去一些美好的回憶,心裡充滿感謝。這些回憶與感謝可以讓我一天心情都很好。」(註)
以上的故事告訴我們:「快樂是自己決定的!」回到聖經上面,聖經把要快樂、要喜樂,認為是上帝對人的命令。經文是這樣說的:「要常常喜樂,常常禱告,在任何環境中都要感謝。這是上帝為你們這些屬於基督耶穌的人所定的旨意。」(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16~18節)這樣的經文的確給人盼望,而我們真的要這樣來做嗎?辦得到的秘訣在於哪裡呢?我認為是:「數算過去美好的回憶,並為之感恩!」感恩的心是喜樂的泉源,若是我們能數算快樂,就要被快樂充滿。生活在忙碌及壓力的生活中,各方面的角色的要求,常讓我們喘不過氣來,快樂不起來,但是我們要自己決定,我們是要決定喜樂的過一天,還是面對不悅的事情,埋怨一整天,希望上帝給我智慧來過生活。
註:參閱蘇拾瑩著,《一念之間》,2004啟示出版,12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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