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與生活.林以撒
Monday, May 28th, 2007我們姑且不問此位台北縣議員的為人或是遭受槍殺的真正原因為何。然而台灣目前的社會中實際的情況,是政府在各樣的建設、招標案,的確充斥著許多的弊端在裡頭,經過媒體披露的案件可能不到半數。所以為了社會的公義、人民的福祉,我們的確需要勇敢的有力人士、民意代表來監督政府的各項工程建設及其他任何不法的事業在社會上四處橫生。舉一個生活上的例子,在台灣各個鄉鎮中,不時傳出砂石車違規超載,或是在各河川地盜採砂石的新聞,再來就是在公路上,常有砂石車與轎車、機車搶車道,甚至因為砂石車的駕駛視窗的死角,容易擦撞騎腳踏車的老者等。其實,最好的辦法是我們讓砂石車避走一般主要的公路,特別是居民常用的交通要道,另外一點,也是避免主要道路的路面被壓壞。這些問題,我認為公家機關應當為人民考慮,而不是人民忍受不了,生命財產受威脅之後,才來向政府抗議。通常這個時候,少數願意為民喉舌的民意代表才敢出來為民發聲。我們瞭解這樣的事情,絕對不是因為個人利益為出發點,所以誰去揭發,對誰都沒有什麼好處,甚至是可能引來許多恐嚇、傷害的回應。
從這樣的社會中,讓我去反省,我們的基督徒的信仰生活應如何發揮影響力。星期三晚上原住民青年團契聚會,我們邀請許恩賜牧師前來分享「如何在生活中堅持信仰的原則」。當然對於各行各業、不同年齡層都有不同的作為,但是基本上,許牧師給我們聖經的提醒,讓我們懷抱著信心及盼望堅持信仰的生命。
腓立比書二章14~16節:「你們無論做甚麼事都不要埋怨或爭論,好使你們在這腐敗、彎曲的世代中純潔無邪,作上帝沒有缺點的兒女。你們要在世人當中發光,像星星照耀天空,堅守生命的道。」有人認為現在的世代真是邪惡,是前所未有,所以聖經似乎無法提供我們任何的處事之道。然而,我們從以上的經文就可以確認,過去約兩千年前的社會也沒有比現在好到哪裡。事實上,就如傳道書上所寫的:「日光之下無新鮮事」。人心都是一樣的,現在的社會有權有勢的佔有既定的利益,不斷的增加自己的財富,而貧窮人也可能不顧規範,只為賺得更多的錢財。這些情況在初代教會就已經是這樣了,所以聖經的作者洞悉人心的軟弱、邪惡,堅定地呼籲基督徒應當記住自己的身份是世界的光和鹽,在混亂的社會中應當產生影響力。
在馬太福音第五章提到我們「是」世界的光和鹽,在那裡清楚地說,我們「是」光和鹽,它不是說我們「要做」,而是說「我們是」,所以我們的生活與信仰是不需要偽裝、不需要刻意表現的,而是生活自然的呈現。聖經說末後的世代(提摩太3:1~6)是非常的混亂,各樣爭論及似是而非的道理充斥,然而基督徒如何面對?保羅對提摩太這樣的勉勵:「你不要像少年人意氣用事;要跟那些心地純潔、祈求主幫助的人一同追求正義、信心、愛心,與和平。要棄絕那種愚拙無知的辯論;你知道,這種辯論往往會引起爭吵。主的僕人不可爭吵;他應該和氣待人,殷勤善導,處處忍耐,用溫柔規勸敵對的人。也許上帝會給他們悔改的機會,使他們認識真理。」(提摩太後書二22~25)
社會的混亂是因為人心不認識上帝,人與人為了短暫的利益相爭,導致黑暗的勢力看似勝過一切。雖然如此,光和鹽依舊是「光和鹽」,光進入黑暗就會給人方向,光不怕暗,反而是暗怕光;鹽不失去味道,它必讓食物產生美味,這是很自然的事情。基督徒應當勇敢的在各崗位上堅定自守,在沒有公義及受壓迫的地方讓人看見耶穌基督的真理。這樣的信仰生命是不容易的,我承認自己還很多需要學習的地方。但是我知道這是唯一的方向,唯有勇敢的朝著這方向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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