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在光明中

經文:出埃及記14:10~14; 約翰一書1:1~10
啟應:第33篇
聖詩:15、619、386


現今社會甚至世界其他許多地方都籠罩在一片黑暗與恐懼中,IS恐怖主義者的激烈攻擊行動,中東地區的小型戰爭、中國擺姿態威脅亞洲地區之和平、國內從未間斷的政治鬥爭、近幾年來連續發生的台灣街頭隨機殺人事件...等導致人心惶惶,甚至激起無理性的民憤、強化人與人之間的仇恨與互不信任,無能政府官員卻只顧下台前努力爭取自己的利益,設計讓新政府盡可能陷入難堪困境,政黨說要追求和諧,自己卻不斷找對手麻煩。

除了這些社會動盪的現象之外,整個地球的自然環境由於人性的貪婪以及無法消失的經濟發展之誘因,導致生態環境及其保護的問題每下愈況,越來越使人感受活在這樣的世界裡只能使人更失望,看不見美好的未來。這實在是一個值得憂心的問題。

一、 這黑暗的世界

根據〈創世記〉的故事,上帝所造的世界原先一切都美好,但人的罪使它變壞。「罪」就是人 (亞當、夏娃是為代表) 用他的「自我」對抗上帝的「吩咐」(不要吃那棵分別善惡樹上所結的果子)。亞當、夏娃除了受果子外表的吸引之外,也不敵吃下後可能產生之效果的誘惑,心想若能像上帝那樣有智慧豈不更好!由於這些因素和動機的影響,人質疑、不信、甚至違逆上帝的吩咐而自行採摘果子來吃,也因此被逐出伊甸樂園,斷絕了和上帝的直接關係,不再有和上帝同在時的永恆生命,而變成一個時時必須面對死亡的生命;和這個世界原本和諧的關係也因此破裂,以致為了生活而必須辛苦流汗、流血靠自己的努力才得以生存下去,為此更被迫要面對死亡的威脅。

簡言之,人因為罪的動機而違逆上帝的旨意,致使這世界成了害人的地方,又常常引誘人走向滅亡,成了和人對立、衝突的所在。除了這一層面的含意之外,新約著作所用「世界」一詞常常指涉物質、肉體、慾望等意含,這些是使人的靈魂墮落的因素。在新約作者眼中,這些是不好的,引誘人陷入更深的罪的因素。〈約翰一書〉作者因此說:「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東西,若有人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裏面了。因為凡世界上的東西,好比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和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而是從世界來的。」(約一2:15~16。和合本修訂版,下同) 從聖經的觀點看,這個世界必定使人墮落,不會帶給人希望,因此是黑暗的。

實際上,人並非不知道這世界滿滿是問題,有人也嘗試努力解決問題。然而,我們發現人使用的方法可能短期或表面有效,所提出的解決方法或答案卻常常引來更多新又更複雜的問題,所以還是沒有真正獲得解決的希望。

人既然生在世界,活在世界,而這世界又是沒希望的、黑暗的,因此被勸勉不要追求世上的一切,那麼甚麼才是重要且有意義的追求?新約作者大抵皆勸勉信徒要追求天上的事,因為唯有「天」或「天上」才是光明的。耶穌在「主禱文」裡如此教導:「願你 (上帝) 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馬太6:10b);另一處的教導則是:「要在天上積蓄財寶。」(馬太6:20) 兩處經文都提醒信徒人生追求的目標在「天上」,也就是上帝的掌權或上帝的國度;用最白的話說,就是和「上帝的道」或「天道」或「天理」契合。

二、 上帝是光

「天上」或「天國」才是光明的。光來自「天」或「天上」,這「天」或「天上」更是一切光明、美善事物之源頭的象徵,甚至被想像成上帝的居所。〈雅各書〉的作者說:「各樣美善的恩澤和各樣完美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從眾光之父那裏降下來的;在他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雅1:17) 活在黑暗世界的人得到拯救是因上帝的光的照射,有光才有熱,光與熱是生命的動力和維繫生命生存與成長的主要因素。

光與熱是上帝創造的,不是人造的。世界被光照是因上帝的恩典,上帝就是那光。〈約翰一書〉作者說:「上帝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1:5) 而這光更具象顯現在基督耶穌身上,〈約翰福音〉作者清楚地告白說:「那光 (指耶穌) 是真光,來到世上,照亮所有的人。」(約1:9) 耶穌自己也如此宣稱:「我就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必不在黑暗裏走,卻要得著生命的光。」(約8:12)「我在世上的時候,是世上的光。」(約9:5) 他就是上帝賜給這世界和人的希望,可惜這世界並不認識他、接納他,反倒拒斥他:「他在世界,世界是藉著他造的,世界卻不認識他。他來到自己的地方,自己的人並不接納他。」(約1:10~11)

為什麼如此?約翰說明了理由:「光來到世上,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這就定了他們的罪。凡作惡的人都恨惡光,不來就近光,恐怕他的行為被暴露。但實行真理的人就來接近光,為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上帝而行的。」(約3:19~21) 所以,拒絕光的主要理由是人的罪和惡,這罪和惡是巨大的黑暗,成了遮蔽、阻隔光照的主要障礙。

三、 行在光明中

然而,基督徒既然從上帝領受了光的照射,也從基督耶穌認識了上帝的光明世界,因此成了「光明之子」。正如保羅所說:「你們都是光明之子,都是白晝之子;我們不屬黑夜,也不屬幽暗。」(帖前5:5) 換句話說,有來自上帝的靈的光照,又分享了基督耶穌生命的光,所以基督徒屬於光明的國度,不屬於黑暗的國度。既然是光明之子,就應該為光作見證,在生命和生活上表現出光明之子的本質和式樣來。基督徒的見證不在於口說,而在於行為。

只活在這個世界又被這世界綑綁的人是「黑暗之子」,但基督徒應該是「光明之子」。保羅闡明了基督徒在這世界是從黑暗進入光明的,他說:「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裏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的良善、公義、誠實。」(弗5:8~9) 很有意義的是,保羅將一切的良善、公義、誠實看做光明所結的果子,所以他也要求基督徒在日常生活中要有與身分相配的行為:「...所以我們該除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在白晝行走。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淫蕩;不可紛爭嫉妒。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只顧滿足肉體,去放縱私慾。」(羅13:12b~14)

因係光明之子,基督徒行事為人應該誠實、坦蕩、正直,過著有聖靈所結果子的生活,而「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加5:22~23) 但實際上並非每位信徒都能有這樣的表現。保羅知道人性的軟弱,所以他苦心叮嚀:「...我們不要沉睡,像別人一樣,總要警醒謹慎。......既然我們屬於白晝,就應當謹慎,把信和愛當作護心鏡遮胸,把得救的盼望當作頭盔戴上。」(帖前5:6, 8)

結語:

基督信徒要為光作見證,這是基督徒生命及存在的意義。〈彼得前書〉2:9提及教會 (信徒的集合體) 及其使命時說:「不過,你們是被揀選的一族,是君尊的祭司,是神聖的國度,是屬上帝的子民,要使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後半段的經文勉勵信徒要去宣揚上帝的美德,這美德就是召喚信徒走出黑暗、進入光明的人生,也就是得救的人生。

耶穌認為門徒「是」(而非「像」或「有如」) 世上光、地上鹽,具有重要的社會功能 (太5:15, 16),所以他勸勉門徒說:「你們趁著有光,要信從這光,使你們成為光明之子。」(約12:36) 這一段勸勉對今日的教會和信徒一樣具有重要的意義和價值。願我們大家互相勉勵,立志成為現今時代和社會的光。


【問題思考】
1. 為甚麼基督教信仰看這世界是黑暗的?甚麼原因使世界變成黑暗?
2. 您要如何和別人分享「耶穌是世界的光」這個信息?
3. 基督信徒如何見證自己是「光明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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