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經疑難問題(03)-〈馬太福音〉10:34~36

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35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36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裏的人。」(馬太福音10:34~36)

這是〈馬太福音〉一段難解的經文,和耶穌所傳的「愛與和平」的信息似乎有所衝突,特別是和山上寶訓之精華,即「八福」的教導和精神不符。過去有人主張這一段話是耶穌宣教活動後期,由於看到成果不佳而心急和不耐煩以致脫口而出的嚴厲言論,目的在於呼籲信徒要有和家人關係破裂的決心和認識。


然而,這樣的解釋可能無法有效說明耶穌最後自願選擇走上十架之路,而沒有採取激烈的刀兵抗爭行動的事實。如果宣教後期的言論日趨激烈和不耐煩,則耶穌最後應該抱著破釜沉舟的必死決心,採取更暴力的手段,和不公義的猶太權貴以及羅馬帝國殖民政府一決生死才合理。但,他卻自縛雙手自投羅網,甘願被捕、釘在十字架上受盡羞辱,且在斷氣前還特別祈求上帝赦免那些在他生命的最後時刻在他身上做盡壞事的人,認為他們只是無知而已。他悲憫地祈禱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路加23:34) 為什麼耶穌如此平和而非義憤填膺?難道耶穌只是一位言語強硬,實際上個性軟弱且具有雙重或多重人格的懦弱人物?


耶穌的部分言論確實傳遞出和家屬間的緊張關係之訊息,例如他的母親和兄弟來找他時,他對聽講道的群眾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太12:49)或對自己的父母約瑟和馬利亞回答說:「為甚麼找我呢?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 (或譯:豈不知我應當在我父的家裏嗎)?」(路2:49)或向馬利亞直言說:「母親 (原文是婦人),我與你有甚麼相干?...」(約2:4) 但基本上,耶穌的教導充滿溫柔、安慰、和解與包容,實在讓人無法想像他會故意說出引起衝突和導致家庭親族關係嚴重破裂的言論。


那麼,〈馬太福音〉記載的這一段經文之真正意義應該是什麼?


從文義上看,耶穌的話毫無疑問係指一種家庭關係之對立、衝突、或矛盾的狀態,而造成這種狀態的根本原因是由於「我 (耶穌) 來」。他也不規避而進一步說:我 (耶穌)來的目的「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且使得父子、母女、婆媳間的關係變成「生疏」,甚至造成「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裏的人」的結果。這當然是家庭倫理關係的悲劇與巨大之破壞,而且好像是他 (耶穌) 故意造成的。果真如此,則人們對於耶穌及其言論的排斥與害怕是理所當然的。但,這是耶穌言說的真義嗎?

從〈馬太福音〉第10章看,作者將這一段話放在「作門徒─承認及跟隨耶穌」可能付出重大代價的主題脈絡中,這是值得注意的安排。第33節記載耶穌對門徒說的話:「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第37~39節又說:「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綜合這兩處經文看,耶穌似乎意圖嚴肅地對門徒提出事先的警告:如果「跟隨主」的愛無法超過「對家人」的愛,這是無法作門徒的,因為作門徒無法享有世上的「收穫」,反倒必須準備「犧牲與奉獻」,這是完全的付出,沒有任何可期待的有形回饋。此外換個角度看,愛家人是天生、自然的,而愛主、愛上帝必須超過天生與自然的愛,否則無法表達並持續真正的決心。


本質上,信仰除了相信一位超越的主宰並信靠祂、倚賴祂、順服祂之外,也是人生的一種價值觀。選擇一種信仰並且終身奉行,實際上就是決定信奉並遵行一種願意為之生、為之死的價值體系和信念。一旦選定且奉為生命準則,則有可能自己的生命情態、生活方式和原生家庭的親人不同,甚至背道而馳,因此又可能產生「生疏」之感。但這是抉擇後的結果,並非故意要和家人敵對的惡意行為。所以,造成各種對立、衝突、矛盾是耶穌來的結果,而不是目的,真正的目的應該是「改變」,甚至「翻轉」這世界的固有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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