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典之約

聖經:撒母耳記下23:1~7;啟示錄1:4b~8
啟應:第28篇
聖詩:38、315、392


今天是感恩節主日,首先要感謝上帝保守、祝福我們能夠自由地聚集在這裡一起敬拜,繼續追求信仰的進步。今天的感恩主日本來是屬於美國人的特有節日,因為其他國家各有不同慶祝感恩節的日子。然而由於台灣教會和早期美國教會在台宣教師的密切關係,所以也逐漸被本地教會和信徒採納為感恩主日。其實,日期定在什麼時候並非重點,重點在於感恩的心和行動。


今日特別值得向上帝感謝的事,是本會原住民聚會自始迄今已經有了20年的歷史。20年前開始的原住民聚會,期間歷經種種轉折,聚會的兄姐因為工作的轉換或調動而有離開的,也有後來加入的,傳道人也有不小的變動,但聚會人數卻穩定地成長,讓人體會到上帝奇妙的帶領,實在應該獻上感謝。

就個人來說,相信每位兄姊在一年當中人也都領受了上帝或多或少的恩典,只是有時我們不注意,或視之為理所當然而不覺得應該感謝。如今這個特殊時刻提醒我們要記得數算上帝的恩典,應該也不算太晚。


一、 上帝訂立永遠之約

大衛在人生最後的遺言中提到上帝和他的家訂立永遠的約,這是很有意義的一件事。舊約中的立約一直都是上帝起頭的,都是恩典之約。所謂「恩典」,就是不配得而意外得到的。恩典之約也不是人求來的,是上帝自己主動與人訂立的。上帝主動和以色列人立約,所要求的只是他們要順服祂的旨意、遵行祂的道。表面上這好像要以色人自動放棄自由,像奴隸一般任由上帝引領與宰制,無法自己決定;實際上則上帝所要求的只是做人應該遵守的道理而已;而其中的重點只是敬畏上帝、愛人如己,實踐公平、公義的社會生活原則,並沒有要求他們要在宗教禮儀上付出更多的祭祀、奉獻等。所以,在人這方面可說是沒有任何付出的。


大衛在遺言中提到上帝和他的家立約的要求:「以公義治理人,以敬畏上帝治理。」又說,能夠這樣遵行的人,「他必像晨光,如無雲清晨的日出,如雨後的光輝,在嫩草地上。」(撒下23:3~4)公義、公平是先知一再強調的社會生活原則,卻是以色列人一再違犯的罪;相信其他的族群也一樣常常違犯。可見這不是一件輕易的事,最主要的原因是人容易自私,無法抵擋為自己之利益著想與爭取的誘惑,所以違反公平、公義之精神和原則的作為並不少見。


其次,敬畏上帝就是「愛上帝」的實踐。但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以後常常受當地文化及宗教的影響,入境隨俗地拜起其他的神明,忘記了上帝吩咐的首要誡命:「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20:3)他們全然忘記是耶和華上帝帶領他們離開埃及為奴之地,是出於祂的恩典,而非迦南神明的功勞。


大衛接著說:「我的家在上帝面前不是如此嗎?上帝與我立永遠的約,這約既全備又穩妥,我的一切救恩和我一切所想望的,他豈不成全嗎?」(撒下23:5)大衛在軍事上很有才華,幾乎戰無不勝,使得鄰近大國不敢輕易侵犯以色列。他也擅長寫詩、彈琴作樂,頗有文藝氣質,但他絕對不是一位的人。他的人格有嚴重的缺陷,貪戀部下烏利亞的妻子拔示巴之美色,設計、安排讓烏利亞在前線戰死,好娶他的妻子。他在治家方面顯然也十分無能,不同妻妾所生子女做出強暴、亂倫之事而無法有效管教,更因此導致兒子押沙龍聚眾企圖追殺他。然而,大衛也是一位願意真心認罪、悔改的人。聽到先知拿單對自己所犯的罪的指責,大衛沒有變臉惡待先知,卻立刻祈求上帝赦免,為自己的罪接受上帝的懲罰。(參撒下12:1~15)

大衛自信他的治國原則便是敬畏上帝,行公義、公平的社會原則。所以他說上帝願意和他立永遠的約,這約「既全備又穩妥」,甚至連一切救恩和所想望的祂都成全。

二、 感謝什麼?

我們能夠理解大衛得到上帝極大的祝福,所以他的心中常存感謝。然而,像我們這麼普通的凡夫俗子既沒有蒙恩獲得權勢、也無地位,更無龐大財富可以享用,有什麼值得向上帝感謝的?我們平日所得到的,豈不是每個人都應該享有的嗎?這麼平常的事物有什麼值得特別感謝的?如此看來,要在生活中找到值得感謝的事似乎有些困難。也有不少人覺得若和別人相比,自己總是少這、少那,因而心生遺憾或甚至不滿與抱怨。


保羅說:「凡事要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常常感謝父上帝。」(弗5:20)這裡所說的「凡事」應係指不論大小,也不管是人所看為好或壞的事。為所領受的好事感謝人人懂,但遇到不如意的事又如何能夠引發感謝的心呢?保羅並沒有為「凡事」下定義或定下界線,那麼他說的的「凡事感謝」應即意謂著「常存」感恩之心。保羅又說:「感謝上帝,因他有說不盡的恩賜!」(林後9:15)

保羅一生從反對基督徒到迫害基督徒,最後又親自與基督耶穌對遇而被擊倒在地,生命因此被徹底翻轉180度而改變,乃至使人無法想像地成為基督的僕人,變成熱心傳揚基督的人。他的生命充滿意外的神蹟,也使人看見上帝的力量,他說上帝「有說不盡的恩賜」,這必然是出於生命的實際體驗,而不是教理上的當然鋪陳。

即使是和上帝溝通時的祈禱,保羅也勸勉信徒說:「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上帝。」(腓4:6)從書信的教導中,我們感受到保羅即使處在艱困逆境中,還是心存感謝。我們也知道他的感謝不是教義科目上的教導,而是保羅自己在生命歷程的種種不同轉折經驗中體會出來的。這是生命的感謝、存在的感謝,而非知性的冰冷感謝。

三、 最大的感謝

〈啟示錄〉的作者說:「他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從罪中得釋放(有古卷:洗去)。」(1:5b)他提醒我們一件值得大大感謝的事,就是基督耶穌犧牲自己的生命,用他的血洗淨我們的罪,代替我們受了應受的刑罰。除此之外,罪得赦免是指我們不再受罪的捆綁而得釋放,成為自由的新人。簡單說,就是讓我們的生命得以和過去的惡斷絕,從新開始。這是生命的極大機會,也是最大的祝福。

作者又說:基督耶穌「又使我們成為國度,作他父上帝的祭司。」(1:6a) 罪得清洗、身心獲得潔淨是人有資格被稱為「義」接近上帝的第一步。但基督賜給我們的不只這樣,他更提升我們成為上帝國度的子民,又成為父上帝的祭司。這是身分的重要提升,使我們不僅可以親近上帝,還更進一步能夠在上帝面前服事祂又服事人,甚至成為祂的同工,參與在促成人和祂之間的和好關係的重要事工上。這是何等大的恩典和福氣!

從罪人開始到最後成為上帝的祭司,這是生命價值的大幅度提升。這樣的提升不是人自己靠著努力修行、服事積善功所爭來的獎賞,純然只是因上帝所賜的白白恩典。若非上帝的恩典,是不可能的發生的。因此作者這樣讚美上帝:「願榮耀、權能歸給他,直到永永遠遠。」(1:6b)


生命價值與層次的提升是上帝給我們的最大恩典!這恩典的確是在我們的不配得當中賜給我們,是白白得到的,值得深深感謝。但我們要如何感謝呢?獻祭嗎?以實物、金錢回饋上帝嗎?何西阿先知提醒我們說:「我喜愛良善(或譯:憐恤),不喜愛祭祀;喜愛認識上帝,勝於燔祭。」(何6:6)他也譴責人的獻祭常常隱藏著美麗表面下的虛假,不是上帝所喜歡的:「至於獻給我的祭物,他們自食其肉,耶和華卻不悅納他們。現在必記念他們的罪孽,追討他們的罪惡;他們必歸回埃及。」(何8:13)獻祭無法討上帝喜悅,唯有遵行上帝的道才能。


結語:

上帝與人所立的是恩典之約,因為祂不要求人付出什麼回饋,只要求人順服祂的旨意、遵行祂的道,行公義、好憐憫,濟助鰥寡、貧弱,照顧孤兒寡婦,這些都是做人的基本道理,是人性得自上帝原本應有的本質。只是犯罪後的人性墮落成為自私,只顧自己,不管其他,上帝呼籲人的只是回復原初屬神的形象,復原人的本質,而非額外添加的工。願上帝的靈幫助我們牢記祂和我們所立的恩典之約,知道這約要我們藉著基督耶穌的救贖,不再受罪的捆綁而回復上帝原初創造人時的美好形象。


【問題思考】
1. 上帝與人立約和人與人之間訂立契約有什麼不一樣?
2. 為什麼大多數人都無法「凡事」或「常常」存感恩之心?
3. 〈啟示錄〉1:5b~6a經文提及人的生命之翻轉和提升,請問其內容是什麼?有何重要的意涵?

評論: 0 | 引用: 0 | 閱讀: 2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