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選召的

聖經:約伯記38:1~7 (和合p.644, 現中p.652, 台漢p.574)
希伯來書5:1~10(和合p.316, 現中p.342, 台漢p.253)
啟應:第47篇
聖詩:241、444、386

基督教信仰源自猶太人的宗教傳統,舊約聖經是猶太宗教傳統的基礎。而耶穌傳揚的「上帝國」之信息,實際上不悖離先知傳統的信息,雖然看起來重點似乎不一樣。先知傳揚的信息之核心價值在於公義,又呼籲以色列人應信守和雅威 (舊譯:耶和華) 的立約,遵行祂的道,行走祂的路,實踐公義的社會原則。耶穌傳揚的「上帝國」之核心信息重在實現上帝的主權,也一樣要求人實踐上帝啟示的道理,除了公義之外,更要求人以愛互相對待,讓上帝的主權更落實。


今天選讀的〈希伯來書〉經文,旨在說明耶穌「大祭司」這個身分的特殊性。祭司的角色和先知略有不同,先知是上帝在世上的代言人,職責在於忠實傳揚上帝的話,通常以很尖銳的警告言詞直指人悖逆上帝的罪,並勸戒人悔改,期能得到赦免。祭司則是受選在上帝面前服事的人,除了主持獻祭、替人向上帝祈求赦免之外,平時也負責諄諄教導有關上帝的道理。祭司職分成了上帝和罪人之間的「和解者」或「調停人」,或「中保」,看起來是個比較具有人性的角色。


論及祭司,〈希伯來書〉經文說:「凡從人間挑選的大祭司,是奉派替人辦理屬上帝的事,為要獻上禮物和贖罪祭(或譯:要為罪獻上禮物和祭物)。他能體諒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因為他自己也是被軟弱所困。」(5:1~2) 作者不諱言祭司的軟弱和缺點,以及他們對罪人的體諒。從這樣的事實看,上帝選召的僕人並非都是完美的人,可能絕大多數都是有缺點的,但他們能夠在上帝面前事奉,這無疑都是出於上帝恩典的選召。


雖然先知和祭司本質上都是上帝選召來做服事工作的人,上帝都給了他們合宜的權柄,但這不是為要增加他們誇耀自己之重要性的本錢,反倒是要他們謙卑做服事上帝旨意的事。教會的服事有時顯得十分艱難,不論是傳道人或平信徒的服事,都必須承受不少壓力。有些壓力來自自己的要求,有些則來自他人的批評。這些壓力導致傳道人或信徒參與服事時常常自問或被問一個問題:是誰叫他/她擔當這個職務的?有趣的是:越困難的職務越容易叫人自問,越有權柄的職務則越容易遭到質問。


教會的服事和社會的奉獻服務也有很大不同之處,社會服務容易博得名聲,因此不少人可能爭著要做,藉此可以增加曝光率、累積知名度,但教會的服事常常是孤寂的、沒沒無聞的、犧牲奉獻而無回報的,甚至容易遭到批評與指責。若是有所回報,則也只能在信仰的基礎上或藉著信仰才能體會。但,教會服事是對上帝呼召的回應,意義十分深重。

一、 蒙上帝選召的

如上所述,〈希伯來書〉的經文旨在說明耶穌擔當「大祭司」這個職分的理由和意義,但作者強調耶穌的大祭司之職分不是自己選的,好像選擇一份適合自己的工作一般。「大祭司」象徵著最高等級的服事,但這個職分是從眾人當中挑選擔任,「奉派替人辦理屬上帝的事,為要獻上禮物和贖罪祭」(5:1)。這大祭司也不是完美的人,「他自己也是被軟弱所困。」(5:2) 此外,「這大祭司的尊榮,沒有人自取。惟要蒙上帝所召,像亞倫一樣。」(5:4)像這樣,「基督也不是自取榮耀作大祭司」,乃是上帝呼召的。(5:5)簡單說,大祭司這個職分不是靠著人的努力爭來的,而是上帝任命的。


根據改革宗教會的信仰傳統,教會整體或平信徒個人皆具有祭司的職分,因此奉獻自己做任何的服事,都應該看做是回應上帝的呼召和接受上帝的任命,因此必須面對上帝、向上帝負責。「向上帝負責」是所有教會服事者應該有的心態。教會的服事不是做給人看,期待得到人的讚美的。我們所服事的對象可能包括上帝和眾人,但服事的效果是要榮耀神,又讓受服事的人獲得益處 (榮神益人),所以在服事過程中,「我」是最重要的主體,卻是最不凸顯的。保羅在〈哥林多後書〉13:7勸勉信徒「一件惡事都不做」,不做惡事的表現「不是要顯明我們是蒙悅納的,是要你們行事端正」,所以不管別人怎麼看、如何評價,他接著說:「任憑人看我們是被棄絕的吧!」用更白的話說,意即隨便別人怎麼貶抑、看輕吧!


教會服事雖然有喜樂、歡笑的一面,卻也有辛苦、流淚的一面,面對挫敗、批評、或遭遇不順遂而氣餒時常常心想不如撤退、放棄。〈希伯來書〉作者甚至舉基督的例子說:「基督在肉體的時候,既大聲哀哭,流淚禱告,...」(5:7) 但基督也為我們留下了服事態度的一個好典範,這個典範就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5:8) 更因此,基督「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5:9)。


二、 是誰決定一切?

〈約伯記〉的主要內容係就人生的「苦難」問題,讓約伯和三位朋友 (以利法、比勒達、瑣法) 經歷三輪的反復辯論而無肯定的答案,再由一位較年輕的以利戶試圖做綜合的結辯而無果。最後則上帝在風中出現,針對他們的辯論和對話提出更犀利的問題問約伯:「我立大地根基的時候,你在哪裏呢?你若有聰明,只管說吧!你若曉得就說,是誰定地的尺度?是誰把準繩拉在其上?地的根基安置在何處?地的角石是誰安放的?」(38:4~6)這個問題提問的對象其實不限於約伯,也及於其他人,包括古人或今人。


上帝提問的這些問題可以化約成「誰是主宰?誰是僕人?」的問題。針對約伯的遭遇,上帝的提問指出一切發生的事都是祂所容讓發生的,但祂的旨意對人卻是隱晦不明的。即使看起來對約伯不公平又難以理解,但上帝沒有權力讓這些事發生在他身上嗎?相同的問題若用在事奉的工作時則更顯出其重要的意義:難道事奉時一定都必須由上帝保證一切都將順心如意、毫無困難,或是只有成功而沒有挫敗?若如此,耶穌何需忍受超越常人所能承受的痛苦,奉獻自己的生命被釘死在十字架上?這些的確都是值得深思的問題。


面對上帝,人有時忘記自己是誰,有意無意地將上帝當作僕人看待,意圖指揮上帝做這、做那的,若不合己意,則埋怨甚至否定、背離上帝都有可能;有時則以自己的意思強解上帝的旨意,要上帝配合;成功時則技巧地自誇信仰堅定蒙喜悅,所以上帝願意助一臂之力,藉此竊取了上帝的榮耀。這些都是服事者所可能面對的試探與誘惑,但長老會的創始人約翰‧加爾文則強調「一切榮耀獨獨歸給上帝」,重申人在上帝面前做僕人服事時應該有的態度。加爾文的強調對服事者而言是重要的提醒和鼓勵。


三、 受苦學了順從以至於完全

〈希伯來書〉提到基督耶穌成為同時服事上帝和人的大祭司時說:「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5:8) 作者認為基督在「苦難」中學會順從,但更可能是:苦難才真正能夠考驗與證明出信徒的順從。更有意義的是,基督因其順服上帝而受的苦難使他成了眾人賴以得救的「大祭司」。這位大祭司雖然極為榮耀,但他的榮耀是因順服上帝接受苦難的挑戰所致,而非因為才華出眾,且在眾人欽羨的眼光和祝福下平步青雲而順利獲得的。


〈約伯記〉詳盡討論了各方面都完全的一個「義人」,卻出人意料之外地遭遇人生極大苦難的問題,但提出的結論則是叫人困難理解:「上帝主權」的行使。〈希伯來書〉論述了基督耶穌的大祭司之榮耀身分,結論是他在苦難中學習順服,因此成為「完全」,也「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並蒙上帝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稱他為大祭司。」(5:9~10)兩本書的作者都知道「苦難」是生命難以承擔的重擔,但也都對「苦難」持正面的看法。他們知道經過苦難的磨練,信仰和靈魂將顯得更為堅強。從初代教會的歷史看,教會的發展實際上不是依靠力量、權勢、和金錢,反倒一直都在充滿苦難的道路上前行擴展的。這樣的發展實況讓我們看見軟弱的服事者背後總有著上帝的帶領,他們留給上帝巨大的空間可以顯露「神跡」的作為。


遺憾的是,當教會成為有力量、具規模、強調成功、擁抱財富,開始減少對上帝依賴的時候,便開始墮落了。中世紀教會的發展史讓我們看到教會的失敗其實在於教會自己的強壯和力量,這的確是一個值得探討與警惕的弔詭現象。保羅在〈哥林多後書〉中談到自己為了除去身上的苦刺而三次和上帝苦苦對話的生命經驗時,提及上帝對他說:「...我 (上帝) 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林後12:9) 的確,人常常因自己的強出頭而奪去了上帝作為的榮耀。只有在人軟弱的時候,上帝的能力才顯得完全。所以,保羅說他「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我為基督的緣故,就以軟弱、凌辱、急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因我甚麼時候軟弱,甚麼時候就剛強了。」(林後12:10)保羅的經驗和最後的生命抉擇值得所有感受不順遂的服事者參酌與借鏡。


結語:

受上帝選召雖屬榮耀之事,但這榮耀本不是人所應得,乃是上帝賜予的。上帝的選召也常常超乎人所能理解,先知受召時的立即反應常常是感受上帝揀選的不恰當,摩西、耶利米、以西結、約拿都如此。但上帝還是選召他們成為服事者,最後也都成就了重要的事,這使我們看出上帝的眼光奇特,行事奧妙:祂從人間低處選召工人,使他們完成屬於極高處的事奉。祂讓教會在社會的低處開始,卻使教會在各種磨難中成就高處的見證。這些事實都讓我們更清楚明白基督耶穌教導的重要道理:謙卑服事,不嫌勞苦,順服上帝旨意,成就生命的完全。願上帝幫助我們在生命道路上越行越得力量。


【問題思考】
1. 上帝選召一位服事者,為什麼不讓他一直都是一帆風順、心情愉快地完成?
2. 苦難對基督徒的生命而言有什麼重要的意義?
3. 有些教會十分強調成功與祝福,甚至認為如此才能替上帝做「美好」的見證,您的看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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