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解釋

聖經是基督徒信仰的根源、基礎,也是判準。〈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信仰告白〉這樣說:「我們信,聖經是上帝所啟示的,記載祂的救贖,做為我們信仰與生活的準則。」基督徒相信聖經是上帝所啟示的生命的道(話語),因此,讀聖經就是讀上帝的話,目的是要明白上帝對我們說什麼。


「明白」或「瞭解」聖經的話必然牽涉到聖經的「解釋」。學術上稱研究「怎樣合適地解釋聖經?」的學問為「聖經解釋學」,這是神學的一個重要部門。聖經解釋學的主要內容包括聖經解釋的歷史及其發展、解釋的原理和原則、解釋的方法和過程等。就一般信徒來說,想要明白或瞭解聖經所記載的上帝的話,就必須藉由合理及適當的解釋方法和程序,才能避免扭曲或誤解。明白或瞭解的過程當然包含「解釋」這個行為或行動,兩者無法分開。


然而,「解釋」本身不是一件易事,其中可能包含兩個最基本問題:首先,我們必須面對「經文」的意義,也就是聖經作者所要表達之確切意思的問題。這是一個嚴肅而困難的問題,「嚴肅」,係因為經文乃我們的信仰之所本,斷斷不能馬虎、隨便;「困難」,則是因為所有聖經作者皆已不在人世,他們都是至少兩千年前的「古人」,留給我們的只是文字,而這些文字基本上是大多數人所不懂的希伯來文和希臘文,以及少量的亞蘭文。作者當時的社會及文化情境顯然和今日世界之間有著很大之差異,在這兩千年的演變中,文字的意義和內涵可能也有了許多轉折和變化,並且不少對當時讀者很清楚的象徵文字,今日對我們可能都成為「謎語」。此外,從原文經過不同的翻譯,更可能喪失了或誤解了原文的意思。基於這種種因素,有人認為要瞭解作者的本意是不可能的,所以乾脆不要管這個問題,只要依照當代讀者個人的理解和感受去解釋就好了。這就是曾經被過分強調的「讀者中心」解經法的粗糙主張。但這樣的讀經法難免陷入嚴重的主觀,甚至扭曲、誤讀,是需要被謹慎檢討的。

可能比較合適或妥當的聖經解釋方法是需要儘量借助於專家、學者的幫助,讓我們對原文以及聖經時代的歷史和社會背景有更深一層的認識,再做解釋與瞭解。雖然這樣做也不保證能夠得到百分之百的客觀,但至少可以降低或減少扭曲或誤解的程度。


其次,解釋聖經或對經文的瞭解難免也受讀者個人的條件或因素所限制。舉例來說,同一個人在不同的人生階段讀〈詩篇〉第23篇,他的瞭解和感受可能會有極大的不同,但每個階段的瞭解都不能說是不恰當的。這種不同的感受,就是解釋聖經時所涉及的讀者個人之主觀或經驗層面。個人的人生經歷、教育背景、性別,或甚至文化背景都有可能產生對經文的不同理解。然而,在聖經的解釋上這是被允許的。用比較新的術語說,我們或許可以稱這一部分為個人「效應史」(history of effects) 的解釋。

然則,經過適當、合理解釋的過程而明白、瞭解聖經以後,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部分就是「應用」(application) 的問題。換句話說,聖經中記載上帝的話語應該成為信徒「信仰與生活的準則」,亦即信徒必須「活出上帝的話語」。讀經、查經的根本目的,不是為了增添信仰或宗教的「知識」而已,更要緊的是為了在生活中遵行、實踐上帝的道。當然,不同的人的應用和實踐 (praxis) 也會產生不同的瞭解和解釋,但只要不脫離信仰團體的「共同信仰」之原則和基本認識,應該都是被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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