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的母親─友妮基

聖經:箴言1:8~9;提摩太後書1:3~8
啟應:第35篇
聖詩:19、134、399

今天是母親節,藉此機會首先向各位辛勞的母親致上敬意與祝福。在社會中,雖然母親表面上是個沉默的角色,但在功能上卻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從原始社會開始,基本上人類的家庭就是由父親、母親及兒女所構成。而家庭的經營和正常發展,基本上也是由父親和母親分工合作而進行。父親的主要任務是外出覓食 (如打獵、耕作、工作、上班賺錢),母親則負擔家庭管理及培育子女,兩者的任務和職責雖然有所不同,但一樣重要,缺一不可。如今時代不同,社會丕變,父母的角色與功能常常無法依循原初的模式,發揮應有的功能,有時反倒生出障礙,以致造成破碎的家庭,在這樣的家庭中成長的孩子難免在人格發展及心理上出現困難,產生問題。

除了古代希臘文明中出現過的斯巴達家庭是個特殊的例外,每一個小孩出生後,最原初、最合適的基本成長環境就是家庭。家庭除了供應肉體生命成長的必需之外,最重要的是對新的生命提供最自然的必要保護、照顧、關心、愛及生命與生活技能的教育。此外,家庭是人出生後第一個接觸的社會,也是兒童學習社會化的第一個場所。因此,所有的教育從家庭開始是極其自然的。

生命成長過程中最需要的「愛」,其持久供應與存續是家庭最重要的功能。愛藉著父母施予小孩,讓他們在愛的環境中成長與成熟。俄國文學家托爾斯泰說,上帝無法在同一時間將愛施予世上所有的人,所以創造了無數的母親替代祂,把祂的愛賜給每一位小孩。簡單說,上帝創造母親的重要理由之一是為了「愛」小孩,這當然是上帝特別賦予母親的使命與長處。托爾斯泰的話指出母親是上帝的愛在世上的代理人,也是最重要的實踐者。遺憾的是,時代與社會變遷,母親的角色也有所變化,以致有些孩童因各種因素而無法享受母愛。不過至今為止,我們仍然可以看見絕大多數母親在這一方面的重要意義和功能,即使有些失能的母親多少製造了一些遺憾之事。

雖然母親是上帝之愛的代理人,但這並不否認父親也有愛的能力和責任。然則客觀來說,除了父親盡責的關愛,母親應該是家庭之愛最重要的提供者。今天,我們要一起來看新約聖經裡一個重要的年輕傳道人提摩太,並藉著他來認識及瞭解他的母親友妮基是怎樣的一位女性,即使聖經所提供關於她的生平資料極其有限。


一. 提摩太的服事

提摩太是初代教會一位出色的年輕傳道人,是保羅的重要同工。從〈提摩太前、後書〉中,我們得知保羅曾經在牧會方面給過他不少的重要指導。他和保羅的關係十分密切,保羅稱他為「因信主作我真兒子的提摩太」(提前1:2),或簡單說:「屬靈的兒子」。保羅致腓立比教會的書信中曾經提到:「但你們知道提摩太的明證;他興旺福音,與我同勞,待我像兒子待父親一樣。」(2:22)可見保羅十分讚賞這一位年輕的傳道人,甚至對他寄予重大的期待:「我兒提摩太啊,我照從前指著你的預言,將這命令交託你,叫你因此可以打那美好的仗。常存信心和無虧的良心。有人丟棄良心,就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壞了一般。」(提前1:18~19) 保羅更在牧會的事工上勸勉他說:「提摩太啊,你要保守所託付你的,躲避世俗的虛談和那敵真道、似是而非的學問。」(提前6:20) 究竟是什麼因素造就了提摩太在信仰上的良好基礎和見證呢?

提摩太是路司得的人,父親是希臘人,母親友妮基則是一位「信主之猶太婦人」。提摩太也是一位很受路司得和以哥念等地信徒稱許的門徒(徒16:1~2)。保羅在第二次傳道旅行中便與西拉帶著他一起同行,使他有機會和他們邊走邊學習宣教的事工。這位出色的年輕傳道人除了他的老師保羅以外,從聖經所提供有限的生平資訊裡,我們得知他在信仰上很受祖母和母親的影響。

在保羅給提摩太的信裡我們讀到這樣的話:「想到你心裏無偽之信,這信是先在你外祖母羅以和你母親友妮基心裏的,我深信也在你的心裏。」(提前1:5) 雖然只是短短幾句話,卻足夠說明提摩太從家庭得到信仰傳承與造就的事實。這個傳承源自他的外祖母羅以和他的母親友妮基。她們兩人在提摩太身上實施的信仰教育具有重大的意義。簡單說,提摩太的信仰基本上得自家庭的信仰教育之影響。今天選讀的〈箴言〉1:8~9的經訓,也叫我們看見家庭中的信仰教育是重要的。作者說:「我兒,要聽你父親的訓誨,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或譯:指教);因為這要作你頭上的華冠,你項上的金鍊。」經文清楚地說出父母在子女的人格養成及信仰塑造之教育中所扮演的角色是何等重要。

二. 父親的訓誨與母親的法則

〈箴言〉的教導將「父親的訓誨」和「母親的法則」平行並列,顯示兩者在教導兒女的事上一樣重要。這裡的教導,不論是「訓誨」或「法則」,都是人格及信仰教育的基本要項,和現代學校裡強調的「智識」或「技能」教育之內容顯然不同。從經文的語意上看,作者認為人格教育最自然、適當的場所是家庭,而不是現代的學校。這樣說,並非否定學校也應該實施某種程度的人格、道德、倫理教育,不過學校所實施的人格教育可能屬於理論和知性的成分居多。在這種情況下實施的人格教育是不健全或功能低下的,因為人格教育不能只是頭腦的教育,本質上更應該是生命影響生命,感化生命的教育,所需的時間比智識及技能的教育更多、更長,範圍更廣,實施的方法及手段也不一樣。


的確,人格教育是一種淺移默化的感化教育。有些人將人格及智識教育的重責全都放在學校,這是不對的。家庭是人出生後第一個開發學習能力與塑造人格的地方,在進入學校接受正式教育之前,家庭是最自然的學習場所,因此一個完整的家庭對孩子的人格養成及生活教育極為重要。北歐某些福利國家對家庭的補助十分重視,期盼家中除了一人工作賺錢養家之外,基本上也希望母親在家陪伴幼兒成長並實施基本的生活教育。這樣的安排,顯示他們重視家庭及父母親的教育功能。母親等於是國家所聘請的專職褓母,孩童在幼兒時期由母親負責照顧及培育,待學齡時才將部分的教育職責交給學校,家庭仍然有其重要的輔助功能。當然,這種政策的背後必須有強大的支持力量,便是對人民課以重稅以便支付家庭補助。這樣的政策要在台灣實施,可能有高度的困難,因為我們這深受中國個人主義文化影響的台灣社會,實在缺乏基督教信仰所強調的社會公義及照顧窮乏者的思考與教導。


三. 信仰的傳承

保羅提到提摩太的信仰深受其祖母和母親的影響,這讓我們想到一個問題:信仰可以教嗎?許多人認為信仰是個人和上帝的關係,必須經由個人的體驗才得以建立,因此是不可教的。但,這只是見樹不見林的看法。表面上看,信仰確實是個人之事,應該建立在個人體驗的基礎上,所以無法藉著教育來形成。因為有這樣的認知,所以有些基督徒父母不重視子女的信仰教育,認為應該等孩子長大後自己選擇信仰,否則便有強迫之嫌。這樣的說法似是而非,有嚴重的盲點。


信仰教育本質上屬於人格教育的一環,比知識教育更重要,因此應該越早實施越好;若是等到長大,人格定型後再實施,通常不會成功。其實,任何事物和知識都是可教的,宗教信仰亦屬可教的一部分。信仰雖是個人和上帝的關係,具有強烈的私密性與個體性,但別人的帶領和教導也很重要。提摩太的個人信仰,顯然是藉著阿嬤羅以和母親友妮基而建立起來的。


信仰可以教嗎?當然可以!一個人的信仰絕非上一段時間的課之後就能建構起來,而是需要長時間潛移默化的感染才能形成。如果父母認為自己所擁有的信仰是好的,為何不能將這好的事物從小教給子女?從小教導孩子用功讀書、爭取出人頭地,或是生活中待人接物要有禮貌、誠懇,或是努力賺大錢追求優渥的生活環境...等,這些似乎都是大家從不質疑而自然接受的,但涉及更重要的人生觀、生活倫理、宗教信仰...等則緘默不語,甚至以為不可,更有學者動輒以泛自由主義所堅持的「自由」這個口號為理由駁斥,甚至責罵家庭的信仰教育之不恰當,這實在是一種很奇怪的邏輯。信仰雖然可以教,但能否真正成為一個人的信仰,還得取決於當事人的自由意志之抉擇,怎麼會有侵犯個人自由的問題?但若自小不讓孩童接觸好的信仰、倫理道德理念,期待他長大後自己去追求,恐怕只會是緣木求魚的空想。


我們可以看見羅以這位姊妹將她對上帝的真誠信仰 (保羅所稱「無偽的信) 傳給女兒友妮基,再從她自己和女兒身上傳給孫子提摩太,讓提摩太在這好的信仰基礎上再建造起更深、更高、更寬廣的信仰內容,最後能夠貢獻於宣揚基督的事工上,讓教會逐步在艱困的環境中逐漸建立起來,這些事的確值得我們深深記念和感謝。

結語:

今天是母親節,除了紀念及感謝所有辛勞的母親之外,或許我們也應該藉機重新思考信仰教育、人格教育等家庭教育在整個社會教育體系中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有效地實施的問題。面對今天的社會,我們看見不少的破碎家庭,以及在這些家庭中成長的孩子所遭遇的困難,還有他們可能成為未來整個社會必須面對與解決的問題。願上帝賜給我們更多的智慧、愛心、耐心在家庭教育這個領域中更努力設法幫助自己,也幫助許多在破碎家庭中成長的孩子。


【問題思考】
1. 你認為現代的家庭在人格教育上有無功能?為什麼?
2. 您的家庭是否重視孩童的信仰教育?如何實施?
3. 信仰為什麼是可以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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