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基督的復活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中說:「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裏。」(15: 14, 17)保羅的主張說明了耶穌基督「復活」這一件事,是基督教信仰成立或不成立、真或假的關鍵因素或試金石。換句話說,耶穌復活是基督教信仰的基礎,若把他的復活這一件事刪除,整個基督教信仰便是無意義及無用的空談。

根據新約聖經的記載,我們無法知道耶穌復活的過程如何,因為沒有任何一位門徒曾經實際參與在這復活的過程中,一切都只是上帝的作為。我們所能知道的,只是復活以後門徒的親身經驗和他們的見證,這些經驗包括看見空的墳墓和復活耶穌的多次顯現,而這些經驗全都出乎門徒的意料之外。耶穌的復活超過門徒的想像,雖然他曾經向他們預言說將在耶路撒冷遇難,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復活。然而,沒有一位門徒確信耶穌會復活,甚至連第一位見證了耶穌復活的馬利亞也未曾準備相信。她只是帶著憂傷的心情,提著香料準備去塗抹耶穌的遺體,但耶穌復活這件屬於不可理解的事卻被她遇到了!從馬利亞開始,其餘門徒也逐漸一個一個遇見了耶穌復活這件難以置信的事。

雖然沒有任何人親身參與耶穌復活事件的過程,但也不能據此論斷復活這件事是門徒的集體造假,或出於他們的幻覺。保羅提到復活的耶穌曾經一次顯現給五百多位弟兄看,其中有些人已經過世,卻仍有一大半的人還活著可以備查(林前15:6)。除此之外,最具特殊意義的要算是保羅自己的親身經驗。他原本就不是耶穌的門徒,對耶穌的信徒甚至頗有敵意,可以說是標準的「敵基督者」。他不同情,更不敬畏耶穌,反而對消滅基督徒有強烈的使命感。然而,在前往大馬士革執行捉拿耶穌門徒的任務途中,保羅與復活的耶穌神秘對遇 (稱之為「神秘經驗」,是因為與保羅同行且在身邊的人不知道他身上發生了什麼事),他的生命因此有了一百八十度的戲劇性改變,變成一位熱心傳揚耶穌基督的宣教師。門徒的見證加上保羅生命的改變之事實,是耶穌復活這件事最有力的佐證,雖然這件事是人的理性無法完全理解的。


不過,理性無法完全理解的事並非就是無稽之談。在人的生活和生命經驗中的確可以找到不少無法理解的事,卻可以藉著「感受」(不同於膚淺的感覺) 而慢慢明白其存在和意義,無法斷然否定。若斷然否定,反倒變成不理性。那麼,耶穌復活這件難以理解的事對基督徒來說有什麼重大的意義呢?

耶穌基督復活的最重要意義代表著「生命的盼望」。早期的基督徒大都是猶太人,他們在國家和人生的苦難中熱切盼望拯救者彌賽亞降臨,「彌賽亞」這個希伯來文詞翻譯成希臘文就是「基督」。耶穌的復活讓他們親自看見、體會出上帝超乎人所能理解的奇妙作為,也叫他們相信耶穌就是盼望中、等待來臨的「彌賽亞基督」。復活這件事不僅是耶穌彌賽亞身分的認證,也見證了上帝及其權能的存在,祂不曾離棄受苦中的這些人。這位在基督裡的上帝還是他們的終極盼望,這樣的盼望激勵他們面對苦難,堅持信仰、繼續勇敢地生活下去。

承襲復活信仰的現代基督徒,也一樣因基督耶穌復活而相信永恆的上帝仍然做主。雖然人世紛擾從不間斷,人生困苦、打擊從不停止,失望甚至絕望也從未自人的生活及生命經驗中消失,但上帝依舊是歷史的掌權者及人生的主宰,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最終審判。善與惡的爭鬥中,善必得勝,惡必失敗,天理依然昭彰,世界紛擾中還是可以見著秩序,因此順服上帝的旨意,遵行祂的道,堅持基本的道理才是正確的人生之道。


耶穌的復活堅定了信徒的信心,在遭遇各種困難、苦難的打擊和苦難時帶給他們生命的希望和生活的勇氣,也能更進一步在生活實踐中展現上帝的愛,讓人間的弱勢者、冤屈者、迷失的人都能藉著信徒的見證領受上帝實際的愛語恩典。簡言之,耶穌復活是基督徒信、望、愛三個核心信德的基礎和保證,願所有基督信徒再次從耶穌復活的信仰中得到人生的勇氣和力量。

(本文同時刊載於2015年4月5日〈台灣教會公報〉第329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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