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能的權柄

經文:申命記18:15~20; 馬可福音1:21~28
啟應:第 21 篇
聖詩:4、469、391

當代許多教會與牧者喜歡談論權柄,好像不談權柄就無法順利運作或做事的樣子。權柄 (authority) 究竟是什麼?宗教或信仰的權柄又是什麼?它具有神奇的威力嗎?它的真正意義和內涵是什麼?這的確是值得思考的問題。今日選讀的新約經文,記載耶穌首次在迦百農傳道就給猶太會堂的會眾一個深刻印象:「他教訓他們,正像有權柄的人,不像文士。」(馬可1:22) 為什麼耶穌的教訓讓人感到有權柄,和文士不一樣?難道專門研究聖經的學者文士沒有權柄?


有些人認為權柄是職位賦予的當然權力之展現;所以,一個人被安置在某個位子上,這個人自然成為有某種權柄的人。這樣的觀點,表面上的確不錯,比方某人被安置在國家或政府的最高職位上,如國王或皇帝、總統、總理,那個人就有相對等的權柄去行使權力。然而,權柄還有另一個更深層的意義,就是行使權力的能力。一個人居高位、擁有大權卻能力不足,其權柄必然遭到質疑和挑戰。就像〈馬可福音〉的實例所顯示的,文士是有權柄的聖經學者,而耶穌卻是一位未受過專業訓練且才出道不久的傳道人,可是他教訓起來,卻比專門研究聖經的文士學者更有權柄!

今日選讀的〈申命記〉經文涉及了先知權柄的本質及其基礎和範圍的問題,而〈馬可福音〉則描述了耶穌從事宣教活動時所展現的權柄之特質及其特殊的能力。這兩段經文說明了上帝在先知和耶穌身上的權能和權柄,值得我們深思明辨地學習與了解其意涵。


一. 宗教的迷失

〈申命記〉經文有個特別的社會背景,就是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之前,上帝吩咐他們必須謹守某些規矩,使他們可以過一個全新的生活:「你到了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之地,那些國民所行可憎惡的事,你不可學着行。你們中間不可有人使兒女經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觀兆的、用法術的、行邪術的、用迷術的、交鬼的、行巫術的、過陰的。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因那些國民行這可憎惡的事,所以耶和華-你的上帝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你要在耶和華-你的上帝面前作完全人。」(18:9~13) 這裡列舉了迦南地區的各種宗教習俗,總的來說,這些習俗是世界大多數宗教都有的。由這些習俗形塑的文化卻非上帝所愛,祂因此要將迦南地的各民族趕出去,親自執行宗教與文化環境的潔淨行動。


為什麼上帝厭惡以色列人學習迦南地區的宗教習俗?其實,迦南宗教和埃及宗教無啥實質之差異。除了對神明的稱呼因語言不同而有差別以外,其內容與意義多半相似。「出埃及」的象徵意義是脫離舊宗教與社會文化環境的束縛和影響,在曠野中接受生命及心靈淨化之操練而成為「新人」,過新的生活。「出埃及」是生命的翻轉過程,以色列人藉著這個過程進一步被期待「要在耶和華-你的上帝面前作完全人。」 (v.13) 耶和華上帝要他們過一個和從前不一樣的新生活,不要再走回頭路。祂甚至要親自趕走迦南地的居民,完成潔淨的行動,以便讓這群奴隸之子可以從頭開始過歸向耶和華的新生活。

宗教和信仰其實是有區別的,前者多指組織及其運作、活動等,信仰可能只是宗教體系中被考慮的一個要素而已,不是全部;後者則涵蓋宇宙觀、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等信念的總和,是價值觀的基礎,更是指引人生方向與生命抉擇的主要因素。人很容易迷失在宗教活動的追求和參與中,而失去真正的信仰。我們也可以發現教會裡有些人熱心參加活動,卻對信仰沒有興趣;有些人則將教會當作社團,努力藉著活動證明自己的價值,卻對信仰的造就不關心。


宗教的更大危機是:有時誤導人陷入自我的崇拜。在祈求各種神明的祝福中,自己才是實際上的重心,神明是次要的,或只是被使喚服務自己的僕人。神明若是無能服務,功能不彰,是可以替換的。這樣的宗教當然無法在靈性上造就人進步與提升。真正的信仰卻是要將上帝擺在首位,自己擺在末位的,效法上帝的榜樣。(〈以弗所書〉5:1「你們該效法上帝,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

二. 先知的職分

為了讓以色列人可以繼續清楚地知道祂的旨意,上帝答應替他們設立一位先知做祂的代言人 (the speaker of God)。〈申命記〉的經文告訴我們,先知職分是上帝設立的:「我必在他們弟兄中間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傳給他們。」(18:18) 先知是上帝的差使,替上帝傳話給世人聽。先知說話的權柄來自上帝,是尊貴又有力量的。上帝警告以色列人說:「誰不聽他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討誰的罪。」(18:19) 但先知傳話的權柄帶有必須遵循的嚴格規範,不能任意刪減或增添。因此,上帝用警告的口吻要求先知:「若有先知擅敢託我的名說我所未曾吩咐他說的話,或是奉別神的名說話,那先知就必治死。」(18:20)

實際上,先知的興起多半和時代或社會的危機時刻有關。每當以色列社會陷入腐敗或不公義情事氾濫,或受異族宗教影響,乃至於偶像崇拜猖獗,價值混亂、罪惡橫行,先知便受呼召出來傳講上帝的警告和訓誡,讓以色列人知所警惕,並思悔改之道。所以,先知的話語有著濃厚的警戒作用,防止以色列人墮落。除此之外,先知所傳的上帝話語也有安慰及鼓勵的性質和作用。〈第二以賽亞書〉(40~55章) 以及從巴比倫被擄為奴之地返回以色列時期的先知書之內容明顯具有這樣的特色。上帝的話非只充滿叫人聽了害怕的聲音,也有慈悲、憐憫、安慰,及滿有仁愛與溫暖的一面。

雖是如此,先知群中仍舊難免存在魚目混珠之假先知。以色列王亞哈 (主前874~853) 和猶大王約沙法 (主前870~848) 的時代,假先知出現在王宮中,順著王的心意提供假預言取悅王,不僅未能克盡先知的職責,發揮先知針貶社會的功能,結果還叫國家陷入更大之危機,導致亞哈王在戰爭中喪生。在這群先知中,僅有米該雅這位因說真話而遭汙辱的先知出現,這實在是那個時代的損失。(參王上22章)


三. 耶穌的權柄

耶穌的宣揚聚焦在上帝國的主權及其實現,信息的核心在於讓門徒或跟隨者知道悔改,回歸上帝的主權,順服上帝的旨意,遵行上帝的道,這些都和生命的更新有關,可以說就是顛覆或翻轉生命的教導。文士則可能偏於經文的訓詁和注釋,而非生命的教導。用現代的情境來表達,耶穌的宣講是傳道,可以激勵和啟發人做生命問題的思考,而文士所做的比較像是學術研究之工作,缺乏生命的熱度,兩者對人的影響顯然不同。

耶穌傳講的話語確實具有權柄和能力。語言或話語不只是溝通的工具,背後有著更深的內涵。西方哲學家甚至認為每個文字可說都是一個事件,稱之為「文字事件」(word-event),意思是人所用的每個文字都有力量。言語可以造就人,也可以毀滅人,因此話不能亂講,必須謹言慎行。〈箴言〉25:11說:「一句話說得合宜,就如金蘋果在銀網子裏。」〈以弗所書〉4:29也說:「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說或不說話語,都會產生一定的效果。

聖經對於話語 (文字) 十分重視:上帝用話語展開宇宙萬物的創造,用話語訂定讓以色列人遵循的「十誡」,也透過先知用話語警戒或教導以色列人遵行宗教與生活的規範。耶穌藉著話語傳揚「山上寶訓」,替基督徒立下生活的基礎和目標,他所行的神蹟也幾乎都是藉著話語成就的,他的話語是有權柄的。〈馬可福音〉的經文記載耶穌在會堂傳道,接下去的記事則趕鬼的事跡有關。這一段記事清楚叫我們看見耶穌不是使用什麼神奇的儀式或法術趕鬼,而是直截地用話語驅逐汙鬼。這事件真實地展現了耶穌話語的權柄和力量,也叫我們知道學習上帝的話語和基督耶穌所傳的道 (話語) 是何等地重要。

結語:

權柄是誘人而又危險的,因為它可能讓人陷入權力的圈套中,使人忘記權柄是外加的。若非經過別人認可,權柄是不存在的。教會或牧者的宗教權柄,更清楚是上帝賜予的。因此,使用權柄必須小心謹慎,切勿濫用。若上帝是主宰,則不論是宗教權柄或俗世權柄都必須用來服事上帝的旨意。保羅在〈羅馬書〉中教導:「...沒有權柄不是出於上帝的。凡掌權的都是上帝所命的。......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因為他是上帝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地佩劍;他是上帝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13:1, 3, 4)

權柄不是用來威嚇人,乃是用來服事人,特別是教會的權柄。其實,信徒相對於社會是有權柄的,我們被召宣揚上帝的救恩和真理,目的是幫助帶領人歸回上帝得拯救,這樣的權柄之使用實際上反映出的就是耶穌之愛的實踐。

【問題思考】
1. 真正的權柄如何產生?宗教權柄的內涵是什麼?
2. 可否請您詳細闡釋先知職分的內涵與意義?
3. 請從聖經的觀點說明話語和文字 (word) 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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