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定事奉耶和華

經文:約書亞記24:14~18; 馬太福音25:10~13
啟應:第 54 篇
聖詩:202、551、392

宗教信仰是什麼?許多現代人對這個問題沒有興趣,不置可否;也有人斷然否定宗教信仰的需要,認為這是弱者或愚者才想要的。西方歷史上出現過不少試圖消滅宗教的人,社會學者如伏爾泰、孔德、馬克思、恩格斯等都是對宗教和信仰極力排斥、貶抑的實例。19世紀理性主義進展到20世紀唯科學主義,主張藉著普遍的教育塑造理性的人,樂觀期待建立一個理性、講理而完美的世界,也期待著宗教從人類舞台消失,但至今不僅未能成功,反而在20世紀80年代以後讓人看見全球宗教復興的現象。相反地,研究宗教的學者多半同意人天生具有宗教性 (Religiosity is innate human.);換句話說,宗教及信仰是人天生需要的。那麼,宗教信仰是什麼?


要替宗教信仰下一個定義並不容易。不過,有信仰的人知道信仰和自己的生命、生活有很密切的關係。信仰影響、支配一個人的思考、價值觀、人生方向的定位,甚至生命及生活方式的選擇。其實,宗教信仰是宇宙觀、世界觀、人生觀、價值信念等的總和;決定奉行一種宗教信仰,確實是生命的一個重要抉擇。人除了可以抉擇要或不要,也可以從不同宗教信仰中決定其中之一,作為一生遵從的生命原則。一旦選擇及決定之後,這個信仰就有可能影響及支配人生的方向和生命、生活的態度。這種對人的影響及支配力是信仰的特殊所在。


今日所讀舊約經文記載約書亞在他的退休演講中勸勉以色列人「要敬畏耶和華,誠心實意地事奉他。」(書24:14) 除了告訴以色列人他和全家人選擇終身事奉耶和華,也告訴他們可以自己選擇所要事奉的對象,但警告他們若事奉外邦神明,則將遭降災禍。選擇事奉耶和華或是外邦神明,這便是信仰的抉擇,抉擇的後果也不同。


一. 選擇事奉耶和華

演講過程中,以色列人有一段對約書亞之勸勉的簡潔但重要的回應,內容提及他們在出埃及的歷史中親身經歷到耶和華上帝行種種奇妙作為,照所應許的為他們爭戰 (23:10),一直帶領他們進入迦南地,並在那裏定居下來。


這是一段簡單、扼要的歷史回顧,卻叫我們看見信仰其實一部分是建立在群體或個人的人生經歷之基礎上,而非單單建立在知識上的了解。從歷史回顧中,以色列人確認了耶和華所應許的沒有一件落空 (23:14),祂是信實的上帝。我們也可以從這個回顧中看見以色列人非常重視真實的歷史教育。這種教育,特別值得我們學習,因為第一,我們不重視歷史教育;第二,我們的歷史教育沉淪為考試得分的工具;第三,我們的官方歷史充斥太多虛假的歌功頌德,沒有反省能力。真正有意義的歷史教育,要讓後人從前人的經驗中獲得教訓,知所取捨,保留善的並發揚精進,除去惡的而避免重蹈覆轍及再犯。


在歷史回顧中,以色列人再次記念及經歷並體會上帝的奇妙作為,並由此得知祂是活活的神 (a living God),不是人所想像或觀念塑造出來的。上帝沒有可以讓人看見的形像,但不是不存在。祂也不是靜坐在廟堂裡供人膜拜的偶像,而是自由、行動,永遠在工作中的神。祂的工作是施行公義,並以慈悲、憐憫和愛心幫助及帶領弱者和罪人走出被綑綁的困境,所以祂是施恩拯救的上帝,不是等著享受人的供奉、禮讚的神明。


二. 可以選擇所要事奉的

很有意思地,約書亞告訴以色列人如果覺得事奉耶和華不好,他們可以自由選擇自己所要事奉的神:耶和華上帝?埃及的神?或迦南地亞摩利人的神?約書亞的話傳達了一個要緊的信息:上帝是自由的,祂也將自由賜給按照祂的形像創造的人,不強迫人一定要敬拜祂或遵行祂的道,卻讓他們有權利自己選擇與決定順服或不順服祂的旨意,並且因為自由的選擇與決定而有自行承擔後果的責任。


這一群以色列人的歷史經歷是實在的。雖然他們是在曠野出生的第二或第三代,但離他們不太遠的祖先,以及他們自己在前進迦南地之過程中所經歷的是新鮮而確實的。不過,他們也可以選擇忽略或甚至遺忘,只看現實有利的部分。這其實是許多人的信仰態度,把神明用過即丟,不能滿足自己所求的便棄若敝屣,好像神明只是供人差遣的奴僕,自己才是真正的「主」,這就是所謂阿拉丁神燈式的信仰,是信仰的扭曲和倒錯。

約書亞隨後又告訴以色列人:你們不一定能夠事奉耶和華,因為上帝是神聖、忌邪的,祂必不赦免你們的過犯。(24:19) 以色列人被稱為「硬頸的百姓」,這不是稱讚,而是責備,因為他們悖逆、頑固,喜歡抱怨,愛走自己的路,其實也相當現實、短視。曠野中,他們面對危急、困難、缺水、缺糧時屢屢責罵受命帶領他們出埃及的摩西;又趁摩西離開營地40天上西奈山時,要求亞倫替他們鑄造金牛犢以供眾人敬拜;和敵人打仗時,有人不遵守上帝的吩咐而自行奪取敵人的財物又私藏,這種種罪行違背了對上帝的忠實與專一信仰。實情如此,他們將如何事奉耶和華呢?對照這些悖逆的愚行,耶和華上帝對他們的要求卻只有:第一,專一事奉,切勿三心兩意;第二,順服、遵行祂的道。

信奉耶和華必須自潔與專一。約書亞如此吩咐以色列民:「要除掉你們中間的外邦神,專心歸向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書24:23)「除掉其他...」便是自潔的行為,除掉外邦神明,才能專一歸向耶和華。信仰本質上是選擇及決定生命的信賴對象,也是和信賴對象的立約。既然是立約,就必須忠實履約,不能三心兩意或隨意毀約,更要為自己的選擇和決定作證與負責。所以,約書亞隨後就在示劍的地方和以色列百姓立約。很有意義的是,約的內容是替他們立定律例、典章,且將之寫在律法書上,讓以色列人可以遵行。


三. 警醒自己的抉擇

人可以抉擇事奉耶和華,但人軟弱、健忘,不見得有毅力和恆心,時時警醒謹慎守約。上帝與人立約,卻只有祂是永恆不變的立約者,毀約的一直都是人。以色列歷史充斥著人毀棄上帝之約,行上帝眼中看為不義的事的記錄。先知通常也是在人悖離上帝之約,導致國家社會陷入混亂的危機時刻,受召出來警告人民並勸誡他們真心悔改,以便得到上帝的赦免。


耶穌「十位童女」的比喻,目的在於警醒人注意隨時可能來臨的末日時刻之審判。這個比喻提醒我們可以選擇成為有智慧或愚笨的信徒。而所謂有智慧的便是態度謹慎,隨時準備好面對末日審判的人;愚笨的則是態度鬆散、隨便,不在意且自以為時刻尚早,不必認真於信仰之事的人。這些人將信仰拿在手裡當擺飾,而非認真地放在心裡成為生命的指引,他們不知道終末隨時會到來,審判隨時可成定局。這樣的人確實應該受到提醒和警告。針對這樣的人,耶穌的比喻提醒人當在天國的信仰上警醒,不隨便,反倒應該隨時準備好自己面對上帝。


今天,我們必須嚴肅、認真看待信仰,如果確信這個信仰是好的,則更應該像約書亞那樣,勇於在大眾面前宣告自己的信仰並實踐所信的。信仰的價值不在乎信徒記住多少,而在乎實踐多少,唯有實踐才能生根,才能像耶穌所說的將房子建造在磐石上,可以承受挑戰與打擊而不倒,(太7:24~25) 也才能夠產生對他人及社會的影響力。


結語:

信仰是信徒必須嚴肅以對的事,因為它和人的生命、生活關係密切,所以不可輕忽。然則,在真實信仰裡面或者信仰成了生命的一部分,則人也可以自由、輕鬆,可以達到真正「隨心所欲,不踰矩」的境地。耶穌曾經對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8:31~32) 上帝的「道」要叫人從罪的綑綁得自由,信仰的教示及真理不是冰冷的律法,不是綑綁、束縛人的嚴苛規定,而是提升人性與價值,讓人不受罪的引誘及綑綁的「生命原則」。這「道」是上帝,是人應該遵行的天理,離棄這道,人就墮落為罪的奴僕。〈箴言〉29:18說:「沒有異象 (或譯:默示),民就放肆;惟遵守律法的,便為有福。」智者的話提醒我們:順從上帝話語或道的教示,專一事奉上帝乃是我們生命的最佳抉擇。

【問題思考】
1. 您對上帝/主耶穌的信仰建立在什麼基礎上?
2. 選擇事奉耶和華上帝有什麼得與失?
3. 您認為在信仰裡的自由是怎樣的一種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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