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的用人

聖經:哥林多後書6:1〜10 (和合p.252, 現中p.258, 台漢p. 206)
啟應:第33篇
聖詩:242、576、387

基督教信仰教導人不必爭勝,反倒要謙卑學習「僕人」的樣式,做自己該做的事,甚至做超過該做的事,而在沒有人知道或是得不到掌聲和讚美的時候仍然甘心樂意做能夠做的事。這樣的教導建立在耶穌之話語的基礎上,他說:「...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要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要作你們的僕人。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馬太20:26b〜28) 這也是幾年前為人所熟知的「僕人管理學」的依據。

用台語表達,「僕人」或「用人」就是「差用的」,或是「受差遣的人」,具體的意思即主人吩咐做甚麼就做甚麼,沒有質疑、懷疑,或回嘴的空間,只有忠實完成主人所吩咐的事的義務和責任。從這個角度看,僕人或用人就是主人的器皿或用具。器皿或用具不能決定自己的用途,只有使用它的人才能決定。所以,基督教信仰常常教導信徒認清自己的身份之一是上帝的「差用」,僕人或用人。

不過,觀諸教會的實況,遺憾地可以發現一些嘴裡說是僕人或用人的信徒,實際上卻扮演著替代上帝發號施令的「主人」,這可能也是基督信徒必須深自反省的信仰態度。

一、上帝的同工
保羅在這一段經文中使用兩個名詞稱呼自己,一個是「與上帝同工的」(林後6:1a),另一個則是「上帝的用人」(林後6:4),這兩個名詞有同也有異;相同的是它們都說明了當事者是「配搭」的角色,而不是「主角」,上帝才是主角。不過比較「同工」和「用人」的角色,顯然兩種人的身分有些微不同。上帝的同工似乎有較多的自主權,而用人則是聽命行事者,自己沒有甚麼自主的權利。另一方面,能夠和上帝同工確實是一種榮譽,保羅因此勸勉信徒「不可白受他的恩典」(林後6:1b)。然而,上帝的同工也可能使一個人心生驕傲,以為自己的才能和身分特殊,因此才有資格成為上帝的同工,忘記一切都出於上帝的恩典揀選。

保羅深知人性的弱點,所以他進一步說明自己在服事態度上的謹慎:「我們不在任何事上妨礙任何人,免得這使命被人毀謗;反倒在各樣的事上表明自己是上帝的用人...」(林後6:3〜4a)。從「上帝的同工」變成「上帝的用人」是心態上的一大轉折,保羅表達了自己更大的謙卑態度。他在《哥林多前書》說:「亞波羅算甚麼?保羅算甚麼?我們都是上帝的執事,藉著我們,你們信了;這不過是照著主給各人的恩賜去作罷了。我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惟有上帝使它生長。可見,栽種的算不了甚麼,澆灌的也算不了甚麼;惟有上帝能使它生長。栽種的和澆灌的都是一樣,但將來各人要照自己的勞苦得到自己的報酬。因為我們是上帝的同工,而你們是上帝的田地,上帝的房屋。」(3:5〜9) 經文裡提及亞波羅和保羅自己都是上帝的同工,但真正的成就者是上帝。能夠成為上帝的同工(包括教會的一般信徒) 是一種榮耀,但若沒有上帝,這一切都不算做甚麼。

二、上帝的用人
戒慎恐懼之餘,保羅說他們這些受選召的人看待自己如同「上帝的用人」(林後6:4)。「用人」是被差遣的,不是差遣人的;他們是被差遣的勞動者,或做工的,而不是特權階級。「用人」不是發號施令者,是聽命行事的人。「用人」的心態和「同工」是不一樣的,前者隨時準備接受差遣,按著吩咐完成事工,後者則多少可以有自己的判斷和意見。

保羅在這裡強調了他們自己在「服事」(serve) 之心態上的轉變,這個轉變十分有意義。然而,「服事」(service) 又是甚麼呢?希臘文的diakonia可能只是意謂單純的「做事」,但替上帝做事,在教會服事弟兄、姊妹又該用甚麼樣的態度?它的重要意義又是甚麼?這是我們必須分辨清楚的。首先,服事上帝、教會、和弟兄姊妹是一種「奉獻」,但甚麼是奉獻?有些信徒願意奉獻自己的能力、時間在教會服事,也有人願意奉獻金錢為教會事工之用,這是值得稱讚的。但有些人並不明白奉獻是一種心甘情願「捨棄」自己擁有之能力、時間、金錢的行為,不確知奉獻不是被迫或勉強做出來的行為。既然是自願的行為就不應該期待有任何的回報或報償;若有,也沒有對價的關係,或者更可能發生的是:所奉獻的才能、時間、金錢等不能替自己帶來任何的掌聲和稱讚。

其次,奉獻是默默地做,即使不為人所知也一樣心甘心樂意地做。大多數的奉獻者都是謙卑屈下的,因為奉獻、服事的對象是上帝。若服事的對象是上帝,則謙卑是唯一的正確態度,沒有所謂高調的奉獻或服事。若是為了領受更大、更多的祝福或報償,或是為了博得讚譽而奉獻才能、時間、金錢,則是一種投資而不是奉獻。

最後,奉獻是一種榮譽。我們活在一個重實際的社會與時代文化氛圍裡,常常不小心就掉進「求報償」的迷失裡。《腓立比書》第2章描述耶穌的犧牲奉獻是徹底的,因為他本有和上帝同等的本質與地位,但不以此為傲,反倒虛己 (原文的意思是「倒空自己」) 成為人的樣式,並成為「僕人」而順服在上帝之下,甚至犧牲生命以至於死。這是極致的奉獻。信徒要擁有和耶穌一樣的犧牲與奉獻之精神和行動是很困難的,但這就是對上帝的服事與奉獻的終極意義,因為它是一項榮譽。

榮譽 (honor) 在西方文化中似乎比較受重視,在許多領域中,不少有信仰、有信仰的西方人所在乎的不是金錢與利益,反倒是榮譽,因為榮譽才能彰顯出一個人的生命價值,金錢、利益的取得卻不一定能。

看今日在教會裡的服事,很遺憾地可以找到不少帶有某種現實目的的「偽服事」和「偽奉獻」。這樣的偽服事者和偽奉獻者就像耶穌所指說的「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太6:1〜2, 5, 16)

我們應該鼓勵信徒視服事為一種榮譽 (honor),而不是一種重擔。

三、面對困苦的挑戰
基督信徒不要天真地以為成了「用人」服事上帝、服事人就不會遇到困苦的挑戰。像保羅這樣一位服事經驗極豐富的傳道人或宣教師,他也列舉了自己在服事過程中所遇到的種種負面困難,如「持久的忍耐、患難、困苦、災難、鞭打、監禁、動亂、勞碌、失眠、飢餓」等 (林後6:4-5)。不僅這樣,作為一位基督的用人他還必須面對大眾的期待,而在「廉潔、知識、堅忍、恩慈、聖靈的感化、無偽的愛心、7真實的言語、上帝的大能、藉著仁義的兵器在左在右、榮耀或羞辱、惡名或美名」有好的見證 (林後6:6〜7)。

相同地,《哥林多後書》中也有一段關於保羅所受苦難的記事:這些苦難包括下監牢、受鞭打、棍打、被丟石頭、浸在深海中一天一夜、其他如「屢次行遠路、遭江河的危險、盜賊的危險、同族人的危險、外族人的危險、城裏的危險、曠野的危險、海中的危險、假弟兄的危險」、屢屢睡眠不足又過勞,飢寒交迫的危險,甚至在大馬士革遭遇政治勢力的追捕、迫害而冒著生命危險、緊急逃走(11:23b〜33)。對照保羅所列的苦難清單,今天信徒在教會裡的服事可說是輕省、簡單千百倍。

不過,如果要真正體會服事的道路是甘甜的,則信徒必須學習如何專心注目於所事奉的主上帝,甚至接受不同的價值觀。保羅在《腓立比書》裡面清楚說明了他在成為基督僕人之前和之後的價值觀之轉變:「只是我先前以為對我是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的緣故而當作是有損的。不但如此,我已把萬事當作是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贏得基督,並且得以在他裏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而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基於信,從上帝而來的義,使我認識基督,知道他復活的大能,並且知道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或許我也得以從死人中復活。」(腓3:7〜11)

前面提及在教會中的服事不一定能獲得報償或得到眾人的讚賞和掌聲,有時反倒還會遭到別人的批評與指責,但這一切其實都包含在服事裡面。試想耶穌基督順服上帝,成為忠實服事祂以及服事世上窮乏、弱勢的人,卻遭到不少巨大力量的阻撓,也不曾享受到舒適安逸的生活,反而被殺害而死在十字架上,在世人眼中是可憐、愚蠢的,卻被上帝高升在萬名之上,這些道理正是服事者必須深思與學習的。

結語:
如果熱心十足,無私奉獻,無所期待於上帝的回報和人的掌聲與讚美,信徒可能必須自問仍然甘心樂意服事的意義是甚麼。對世人來說,這樣的服事是不划算的、無益的,而基督徒卻仍選擇這樣的服事,其意義和目標又是甚麼?「服事」看似簡單卻不容易,信徒惟有在不斷服事的過程中慢慢體會如何服事,並且逐漸了解上帝所賜生命的意義和應該填充的內涵。願所有的信徒都能因甘心樂意的服事而得到從上帝來的生命祝福。

【問題思考】
1. 可否請您與人分享服事上帝、服事人的甘和苦?
2. 服事也是奉獻,奉獻有甚麼特色?
3. 請舉例說明基督徒的價值觀和一般世人有甚麼不一樣?
評論: 0 | 引用: 0 | 閱讀: 2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