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信經(3)—創造主

聖經:創世記1:1~5 (和合p.1, 現中p.2, 台漢p.1)
使徒行傳14:8~17 (和合p.184, 現中p.208, 台漢p.151)
啟應:第9篇
聖詩:18、484、391


〈使徒信經〉第一條告白文前半段指稱上帝是「全能的父」,闡明了上帝和我們的密切關係,以及祂不受任何限制的能力;後半段則說祂是「創造天、地的主」,闡明了天、地間的萬物、萬事都從祂而來,或祂所創造的。聖經多處指陳上帝是天地萬物的創造主,是一切事物的源頭,一切的「有」(beings,意指所有存在之事物) 包括生物、無生物都出於祂,由祂所造。

〈創世記〉第1~3章的創造故事是世上許多宗教文化中極為特殊的一則。它詳細地描述上帝創造世界的過程,這個過程相當合乎宇宙、世界進化的順序。然而這一則創造故事最重要的是,陳明上帝自始至終都參與在整個創造裡面,並且是以祂「說話」來從事創造。這意味著上帝的「說話」是祂創造宇宙及世界的原動力,且「說話」本身就是一種創造的工作。直到今天,祂還是藉著祂的「說話」或「話語」(亦即:道) 引導世界有秩序地運行。

世上所有的宗教文化都有各自的「起源神話」或「創造神話」。有些起源神話只限於說明自己族群的緣起,不涉及世界或宇宙的開始。中國「盤古開天」神話的內容則闡釋此世界的緣起,可以歸類為起源或創造神話之一,但與聖經的創造故事比較,卻缺乏一種生命力的敘述。除了盤古在渾沌中推開天地之外,其餘的日月星辰、山川河海則是他死後的化身


一、 創造者

聖經所說上帝的「創造」係由「無」(nothingness) 創造出「有」(beings),只有上帝有這樣的能力。人沒有能力從無造有,只能從「有」造「有」,勉強只能算說是「創新」,而非聖經所說的「創造」。〈創世記〉提起創造之初「地是空虛混沌,深淵上面一片黑暗」(1:2a,和合修訂版),英文標準譯本 (ESV) 將「空虛混沌」譯為「without form and void」,意思是如無底深淵般一片黑暗。而「上帝的靈運行在水面上」(1:2b),世界從此一步一步開展成形,這新開展的世界便是上帝「按部就班、井然有序」的創造的結果。

〈創世記〉以「上帝的靈『運行』在水面上」這樣的文字描述上帝的創造實在深具意義。這樣的描述一方面指出上帝的「靈」是動能之源頭,另一方面又指出上帝的創造力和祂所造的世界充滿了無限生機,運動不息,生氣與活力不斷,未曾停止。這樣的創造力和效能也表現在受傷之生命本身的修復能力。舉例來說,當人或動物受傷接受醫生的治療,這治療的功用基本上在於保護傷口不致惡化,但真正的復原則必須仰賴上帝賦予生命本身的自動修復能力。這樣的情形,甚至也可以在自然界看到,不管是植物或是山川河海等無生物,只要給予足夠的時間都能產生自體修復的結果。因著自然界有這樣的字體修復能力,「環保」才成為有希望的可能性。這一點卻是人造之物所缺乏的。

從以上的說明,我們知道上帝的創造不僅僅只是發生在幾千萬年前的事,而且持續直到今天。因為上帝的創造也包括了祂永恆的支持、保守,和不斷的照護。

二、 主

〈使徒行傳〉說上帝是「創造天、地的主」,其中所提的「主」是對上帝的尊敬稱呼。這個稱呼有權柄、位階的意含,也有主宰的意思。

以色列人對這一位宇宙和世界的「創始者」(beginner) 神的清楚認識,始於出埃及以後的曠野時期。最先得知這一位神之名字的人是摩西,他在米甸地牧羊時受呼召並且得知祂的名字叫做「雅巍」(YHWH,舊譯:「耶和華」。參考〈出埃及記〉3:14),英文譯為I am who I am,漢文和合本則譯為「自有永有者」,這位神又自稱為I Am (自有者,參考〈出埃及記〉3:15)。這一個名字傳達了祂就是「一切」之源頭的信息,沒有任何存在物在祂之上了,祂就是「至上者」,是最神聖的。

因為耶和華上帝是至高至聖的,有限而渺小的人不能直呼祂的名字,所以猶太人用Adonai這個字取代對祂的稱呼,這個字的意思就是「主」(the Lord)。面對這一位「主」,世上所有的人不論階級高低,或富貴如君王,或貧賤如社會底層之販夫走卒,一概都是祂的「僕人」,無人例外。這也傳遞出「上帝面前,人人皆平等」的重要信息。

在主面前,所有的人都應該「順服」、「忠誠」於祂的旨意和律法,且在信仰生活上表現出「敬畏」、「讚美」、「感恩」。用比較通俗的話說,上帝的旨意和律法就是「天理」或「道」,而這些概念也具有「秩序」、「和諧」的意義。從這裡可以更進一步發展為構成社會安全基礎的「倫理」、「道德」,化為文字則變成「法律」。而現代社會十分強調且努力追求「公平正義」(fairness and justice) 以及「轉型正義」這些外表看起來和法律較有關聯的理念,其本質與更深的基礎絕對和倫理、道德,甚至宗教信念有關。

基督徒不僅確信上帝是創造世界的主,也相信祂是歷史的主宰 (Lord of history)。歷史的進程看似操控在人的手中,所以有人大聲疾呼要「創造歷史」,但從一個更高、更寬廣的角度看,歷史有其自身的發展脈絡,許多自稱為開創歷史者常常只是比別人更精準地抓住了歷史的脈絡和時機 (kairos),並不是真正能夠扭轉乾坤的。所以,舊約的先知常常在他們所傳的信息中提醒以色列人民歷史的發展在上帝手中,以色列的歷史說明了上帝才是真正的歷史主宰。

三、 誤以人為神

在上帝面前,有限的人無法完全認識祂,更不可能用圖像或偶像正確地表達祂的存在。〈十誡〉第2條誡命說:「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們,因為我耶和華-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懲罰他們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施慈愛,直到千代。」(出20:4~6) 其實,這樣的誡命不難理解,因為上帝是無形無狀的靈,人手所繪、所刻的都只是人的想像,不可能是上帝的真正形像。偶像崇拜的最大謬誤便是將明顯錯誤的想像當作真象來敬拜。

耶穌在撒馬利亞境內和當地一位婦女談論敬拜時這樣說:「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那真正敬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敬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敬拜他。上帝是靈,所以敬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敬拜他。」(約4:23~24) 但絕大多數的人很難用心靈去敬拜上帝,所以常常將看不見的神靈具體化為偶像 (idol),並錯誤將它們當作真神。

〈使徒行傳〉經文的記事說明了人的有限與宗教上容易陷入的謬誤,路司得城的人誤將行了神蹟的巴拿巴和保羅當作神,認為他們是取人形的天神宙斯 (Zeus) 和傳信神希爾米 (Hermes)。神蹟確實是上帝的作為,人則是上帝行神蹟的器皿,所以巴拿巴和保羅脫下衣服跳入眾人裡面說:「我們也是人,性情和你們一樣。我們傳福音給你們,是要你們離棄這些虛妄的事,歸向那創造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的永生上帝。」(徒14:15) 一個像巴拿巴、保羅那樣真正敬畏上帝的人,願意將人帶到上帝面前,而非叫人只看見自己的特殊。

保羅和巴拿巴的反應說明了人是不可能變成神的。對照世界上不少其他的文化和社會常將心中仰慕的領袖不論生前、死後都塑造成神的造神運動來看,更顯出猶太-基督教信仰難得的理性與真實的成份。

結語:

〈使徒信經〉告白上帝是「創造主」,除了說明祂是萬有 (all beings) 的源頭之外,也讓口中如此告白的信徒有機會再一次反思:是否真誠地視祂為自己生命的源頭和主宰,或只是把祂當作存在腦子裡的資料、知識,實際上卻是和生命無關的形象或偶像?若僅僅是這樣的形象或偶像,則這只是虛假的信仰,和那與個人生命有緊密關係的父、創造者、主宰無涉。


【問題思考】
1. 您認為「創造主上帝」這樣的信仰告白之重要的意義是甚麼?
2. 上帝的「創造」之內涵包括甚麼?
3. 說說看為甚麼上帝是「歷史的主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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