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的比喻(13)—兩種祈禱

聖經:路加福音18:9~17

啟應:第12篇

聖詩:281、347、400


祈禱是人和上帝溝通的唯一管道,前提是確信上帝存在並且是可以溝通的。祈禱有幾種不同的類別,以形式來說有(1)「私禱」:個人直接和上帝的溝通,大多數人的祈禱都是私禱;(2)「代禱」:為別人的事向上帝代求;(3)「公禱」:在信徒聚會時代表會眾向上帝行的祈禱。由於公禱基本上是聚會時所做的祈禱,因此可以說是儀式性的祈禱。然則一般人講到祈禱,大概都是指個人和上帝之間的私禱。私禱基本上具有私密的性質,不方便公開,所以耶穌教導人說:「你禱告的時候,要進入內室,關上門,向那在隱密中的父禱告;你父在隱密中察看,必將賞賜你。 」(太6:6)


今天選讀的經文出自〈路加福音〉的記載。耶穌述說這一則比喻的目的雖然不是針對祈禱本身,內容卻和祈禱有關;其中提到表達出不同祈禱的兩種人,一個是「法利賽人」,另一個是「稅吏」,這兩種人都是不受歡迎的入。法利賽人嚴守律法,相信律法守得完全,以色列國才能蒙上帝喜悅而獲得拯救。法利賽人不但相信守律法這一件事的重要,自己也如此實踐,並要求別人也這樣做。對於不守律法的人,他們會嚴厲指責。耶穌這一則比喻是「向那些自以為義而藐視別人的人」講的 (v.9),基本上這是指法利賽人和一些自以為在律法上完全的人。


法利賽人不是一般的「好人」,他們是自以為在上帝面前完全的人。他們在遵守律法和宗教操練上是認真的,可以說是以色列社會和律法傳統下的標準好學生。他們看自己是完美的好人,看別人則有缺陷,甚至是有罪的。可是耶穌不認同他們,反倒嚴詞批評他們的行事為人,稱他們是「偽善者」。


另一方面,稅吏是被以色列大眾所厭惡和咒詛的,因為他們和羅馬帝國合作向猶太人抽稅。猶太人討厭稅吏有兩個理由:(1)他們和敵人羅馬帝國殖民政府合作,背叛自己的同胞;(2)當時的稅吏不是現代意義的公務人員,而是殖民政府的包商,他們可以藉著替殖民政府收稅為自己謀求私利和更高的利潤。在猶太人眼中,這些稅吏是藉著羅馬帝國勢力,向自己的同胞搾取不當利益的吸血鬼,自然成為以色列的敵人而不受歡迎。猶太人看這些稅吏是叛徒與奸商,而稅吏自己也可能因為和敵人合作而心虛,看自己也是罪人。


一、自以為義且藐視別人的人


耶穌這一則比喻是講給那些「自以為義而藐視別人的人」聽的。(v.9) 聖經所提的「義人」不等於大眾所了解的好人,「自以為義」也不是一般人所了解的自認為「好」。「義」指的是人和上帝的好或正確之關係。自以為義的人相信自己是站在上帝那一邊的人,因此上帝也必和他站在同一邊。因為有這樣的自信,他們很容易陷入「藐視別人」的錯誤裡。


比喻中的這一位法利賽人,可能係按著律法規定養成了定時行禮如儀的習慣而上聖殿去祈禱。祈禱這件事本身沒有甚麼問題,信徒確實應該時時保持和上帝溝通,才能更體會上帝的存在,明白祂在自己身上的旨意。然而,這一位法利賽人祈禱時的表現和禱詞的內容卻讓人無法苟同。首先,依聖經的描述,他在聖殿裡「獨自站著」祈禱。這似乎隱含故意凸顯自己而和一般群眾區隔的意思。


祈禱確實是個人之事,與他人沒有太多關係,但獨自站著則清楚顯示自己與眾不同的特殊性。這就是法利賽人的自我傲慢。其次,他向上帝祈禱說:「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每週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獻上十分之一。」(vs.11~12) 這個祈禱詞顯得太奇怪,不像一般人所認知的祈禱,倒像是藉著祈禱的形式高舉自己,又指桑罵槐、貶抑且斥責別人的罵街,一時讓人無法了解他到底是在祈禱或是在訓斥別人。若是訓斥別人,則當然就不是向著上帝說的祈禱了!


另一方面,稅吏則「遠遠地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低聲祈禱,(v.13) 他的祈禱之重點只是「上帝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這一位稅吏在聖殿祈禱時顯得十分心虛,因此不敢靠近群眾。並且,他的禱詞雖然只是很簡短的一句話,卻充分表現出內心誠實的認罪與悔改。許多信徒常常誤以為祈禱的功能和重點是祈求上帝或神明來救助或補足自己的需要,好像這是上帝或神明唯一能做的事。這位稅吏卻抱著羞愧的心,不敢仰望上帝,也不敢靠近群眾,只是站在遠遠的角落處向上帝低頭,謙卑祈求開恩、赦免他的罪。


二、降高為卑、升卑為高


耶穌比較了這兩人又做結論說:「這人 (稅吏) 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甘卑微的,必升為高。」(v.14) 耶穌的話指出「義」的主要內涵與意思:「義」不是自以為對或完全,而人的完全或不完全不以自己的評斷為準。稅吏知道自己人性上的不完全,以及得罪上帝和得罪人的事實,所以祈禱中只敢祈求赦免,反倒因此被認為比法利賽人更好、更完全。


耶穌接著教導眾人說:「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甘卑微的,必升為高。」這更進一步說明了判斷為「義」是上帝的主權,人的降卑或升高非由自己決定,是上帝審斷的結果;而上帝的審斷常常和人的想像、意願、及判斷相反。直截地說,人的「義」或「不義」取決於上帝的評斷。16世紀宗教改革運動主要主張之一的「因信稱義」,意謂著人因信被上帝看做是義,而非本質上是義。「稱義」是信徒生活的起點,「成聖」才是信徒生活的本質和實踐,也才是基督徒生命追求的核心。


耶穌比喻中的法利賽人是一個典型的自高者,因為他拿自己和別人比較,卻只看見自己的「好」,並因此自滿自傲,以為在上帝眼中自己必是一個好人,忘記人最大的罪就是在上帝面前的傲慢 (pride and arrogance)。與此相反的稅吏,則充滿了罪惡感與愧疚之情。站在上帝面前的他只能低頭祈求赦免過犯,他的自卑表達了他真正需要上帝,這樣的人正是上帝所要拯救與施恩的人。


三、應當像小孩子一樣


路加接著把耶穌為嬰兒 (馬太、馬可則為「小孩」) 祝福的故事編排在這一則比喻之後,並且教導說:「凡要接受上帝國的,若不像小孩子,絕不能進去。」(v.17)【註:馬可10:13~16以及馬太19:13~15記載了相同的故事,但兩者都將這一個故事編排在耶穌與法利賽人辯論休妻的事 (可10:1~12;太19:1~12) 和某一位富人前來求教耶穌怎樣才能得到永生,卻因錢多無法割捨,不願按著指示變賣財產賙濟窮人而黯然離去的故事之間。因此耶穌評論說:「有錢財的人進上帝的國是何等的難哪!...駱駝穿過針眼比財主進上帝的國還容易呢!」(可10:17~27;參考太19:16~27)】小孩子有甚麼特色值得大人學習的呢?在耶穌的教導裡,嬰兒或小孩的特色就是單純,心無詭詐,並且在許多事上需要完全仰賴大人的幫助和保護。人與天父的關係或是說進入上帝國的條件亦當如此。


值得注意的是,在以律法主義為主流的猶太宗教社會文化中,婦女和小孩是沒有地位的。這意味著她 (他) 們被拒絕在上帝的恩典之外;若是幸運有這機會得到,也只能是間接的恩典。所以,當有人抱著嬰孩要讓耶穌祝福時,門徒自然地排斥他們,耶穌卻斥責門徒並且告訴他們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不要阻止他們,因為在上帝國的正是這樣的人。」我們從耶穌的話中,看見了被宗教律法拒絕的人正是在上帝國裡的人。反過來說,那些以律法主義為生命及生活原則,嚴格遵循律法並以此自傲、自誇的人,不一定能夠進入上帝的國度。上帝國要的是願意謙卑認罪、悔改的人,而不是以宗教、律法、信仰自誇病因此藐視別人的人。


結語:


「自以為義」一直都是基督信仰避免的事,許多虔誠的基督徒也以此警惕自己不要落入這樣的錯誤。但也有不少責罵別人自以為義的人,心中確信自己是真正站在上帝那一邊的義人。


其實,沒有人在上帝面前是完全的,自以為義的人卻認為自己可以通過上帝的檢驗,看不見自己是一個永遠都是不完全的「罪人」。而上帝並不是一個只接納「完全人」的神,祂在人還是罪人的時侯就接納了他,只要他肯認罪、悔改。保羅指出當人還是罪人的時候,上帝就藉著基督為人死而彰顯了祂對人的愛。保羅說:「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5:8)「上帝愛世人」是人被上帝接納的惟一條件,法利賽人卻表現得像是自己本就值得上帝的愛,是上帝應該愛的對象,這正是法利賽人的最大謬誤,這謬誤導致他們盲目地把向上帝的祈禱變成了訓斥別人的機會。


【問題思考】

1. 這一則比喻中法利賽人的祈禱有甚麼問題?

2. 為甚麼耶穌說稅吏祈禱完回去,要比法利賽人更算為義?

3. 聖經中常常出現上帝「降低自高者、升高卑微者」這樣的教導,為甚麼?一個人靠著努力而升高不也是一種祝福嗎?為何責備他們?卑微者也有因能力、毅力、努力不足所導致的,為何上帝還特別關心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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