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經疑難問題(12)-〈馬太福音〉5:39b

…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耶穌說的這一句話常常被拿來當作基督徒倫理行為的試金石,做得到的才是真正具有基督精神的,做不到的則只能稱為表面的信仰。實際上,則不論是基督徒或非基督都覺得這個教導幾乎不可能實踐。因此,在基督徒的許多聚會討論中,除了相互勉勵之外,可能最後多以不了了之作結束。從這樣的情況看來,大概多數人心照不宣地認為這是倫理行為的一個崇高理想,實際上則窒礙難行。也有一些非基督或反基督的批判者認為若真的這樣做,只會助長歪風,對個人、社會不可能有正面的教導和影響。或者,像
19世紀強烈反對基督教信仰的德國哲學家尼采所說:這是一種「奴隸道德」,不值得讚揚與推崇。

然而,如果更深入探討相關的經文,將可幫助我們對耶穌的話有不同的了解。這一句話較完整的形式記載在〈馬太福音〉
5:38~42,多數聖經譯本都附加了「論報復」的標題。根據馬太的編排,接在這一段經文之後的是耶穌「愛仇敵」的教導。有些譯本則將這兩段合併為一段,並凸顯「愛仇敵」的主題,以之為標題。

除了〈馬太福音〉之外,〈路加福音〉也出現了相似的經文,記載在該書
6:27~36裡面,但兩者的陳述方式和重點稍有不同。馬太用舊約律法書主張的「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之公平原則作引言,接著導出耶穌的教導:「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5:38~39)。這句話中的「不要與惡人作對」並未出現在〈路加福音〉裡面。這可能顯示兩位作者所面對的社會情境是不一樣的:馬太面對羅馬帝國在以色列殖民統治的情境,政治與種族間衝突的問題是明顯的、劇烈的,而外邦人路加面對的是羅馬帝國統治下相對安定的社會,政治、種族衝突的問題較不明顯,反倒是社會地位、階級意識的差異才是問題。

〈馬太福音〉的讀者基本上是處在強大羅馬帝國殖民勢力下的猶太人,他們心中厭惡的是羅馬的殖民勢力,有意無意間也和殖民政府對抗,更激進者甚至企圖以武力將羅馬帝國的勢力驅逐出去。但歷史證明,這樣的行動除了可能引來更多殺戮,造成猶太人更多傷亡之外,並沒有產生什麼效果。而耶穌一貫宣揚的是和平主義的精神,因此基本上不贊成以暴力、報復的手段對抗「惡人」
(可能指羅馬官員、軍人,以及猶太的叛國者)。這樣做,也避免了以暴制暴招來更多暴力循環的悲劇。

由於面對的是惡人,所以耶穌接下去的話這樣說:「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裏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5:40~41) 這一段話顯示所面對的是不講理的極惡狀況,因此寧可採取「非暴力抵抗」的態度與方式來化解衝突。但接著在第42節耶穌說:「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這卻是面對一位真正有需求者應該採取的態度。

上面的分析可能使我們得到一個印象:耶穌的教導係針對不同情況提出的權宜之計,而非穩定的倫理原則,因此有現實主義的疑慮,這似乎和耶穌所傳信息的一貫精神有所違背。但接續的另一段經文
(馬太5:43~48,路加6:27~28, 32~36) 讓我們讀到耶穌「愛仇敵」的教導,焦點在於「愛」的擴大。這一段話的內容應該才是耶穌教導的終極目標。對可愛之人的愛是普世之人都會的,但對不可愛之人或甚至仇敵的愛,則不是人人做得到的;但真正的愛應該是超越並克服仇恨與對立的超越之愛。

仔細閱讀,我們可以發現耶穌這一段話的真義在於勉勵信徒將「一般」的愛擴大為「超越」的愛。這些教導以疑問的形式呈現:如果你們只愛那愛你們的人,或只愛自己的兄弟,這有甚麼好說的?有甚麼值得別人學習的特色?那些你們討厭的壞人、稅吏,或你們看不起的外邦人、沒有信仰的人不也這樣做嗎?因此耶穌勉勵信徒「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5:48) 或是如路加所說:「你們倒要愛仇敵,也要善待他們,……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6:35a~36) 因為天父上帝展現的正是這種無附加條件的超越之愛!唯有這樣的愛才能終極地化解人與人之間的仇恨和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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