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一的教會

聖經:詩篇133:1~3; 以弗所書4:1~10, 17~24
啟應:第57篇
聖詩:211、256、386

教會是建立在a.上帝之話語和b.使徒之傳統這兩個基礎上的信徒團體。耶穌基督是信徒的共同信仰對象,藉著他信徒認識並尊崇宇宙獨一的上帝。在這個意義上,教會是屬於上帝的,不是屬於人的。這是教會的神聖性。但實際上,教會的信徒雖被稱為聖徒,卻也是罪人,所以教會也是罪人的集合體。因為這樣,所以教會中的信徒生活難免發生有罪之人會犯的錯誤,只是因為教會的信徒雖身為罪人,但藉著信仰,信徒期望追求「成聖」的生活。所謂成聖的生活,意謂過著順服上帝、遵行上帝旨意而能和上帝更為接近的生活。

人的「罪」是因不信、不順服、違逆上帝之旨意而生,就像伊甸園裡的亞當、夏娃不順服上帝的吩咐,吃了上帝禁止他們吃的果子那樣。這件事導致他們被逐出伊甸園外,和上帝的生命完全隔絕。根據今日選讀的〈以弗所書〉所述,罪人就是「與上帝所賜的生命隔絕了」的人 (4:18)。這種人的生命中沒有上帝,很自然就變成自我中心者;既是自我中心者,就很容易成為「放縱私慾,貪婪地行種種污穢的事」的人。(4:19)

教會中的信徒雖仍是有缺點的罪人,卻有共同的信仰基礎就是耶穌基督,且藉著他而清楚認識獨一的上帝。此外,他們也有共同的目標和使命,這目標和使命就是宣揚耶穌所傳的上帝國的福音,勸勉、帶領人都順服在上帝的旨意下,使上帝掌權的國度可以實現在地上如同在天上一般。這些擁有共同的信仰基礎、目標、和使命的基督徒全體實際上就是一個信仰的「命運共同體」(commune),用一般的話說是「社區」(community)。然而commune這個字超越一般「社區」的意義而和「聖餐」(communion) 有極緊密的關係。從這個角度看,領聖餐並非只是個人和主基督關聯的事,也是一種與全體其他信徒肢體交通 (communication) 的實踐。

一、 教會的合一

不僅聖餐有著信徒「肢體交通」的重要意涵,教會本質上也是一個信徒「肢體交通」的有機體,而不是一個鬆散的人的集合體。換句話說,教會係由眾多信徒組合而成,但這些信徒通過信仰耶穌基督而連結在一起,成為彼此有密切關係的一個身體,這個身體就是教會。用保羅的話說,教會是基督的身體,而且就是「一個」身體,不是彼此不相干的許多個體的總和。

教會信仰所指的「合一」,並不是一般所說的「統一」,合一是人的心靈自願的,統一則多半是強制達成的。保羅在〈以弗所書〉中說:信徒要「以和平彼此聯繫,竭力保持聖靈所賜的合一。」(4:3) 保羅的話說明了「合一」是聖靈的恩賜,但信徒自己要努力去「保持」,因為上帝不用強制的方式迫使人統一,而是規勸人自己去實踐這個信念和目標。

為什麼教會注重合一?這是因其性質使然。教會信徒若分裂而不同心合一,怎能成功完成傳揚耶穌基督上帝國的同一個使命,或是完成像〈彼得前書〉所說:「...要使你們 (受召的信徒) 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2:9b) 的使命?保羅在書信中提到信徒因「同有一個指望」而蒙召 (v.4),他指出了信徒受召有同一個盼望或是信仰的目標。雖然他沒有明確說出這同一的指望到底是甚麼,也許是得救的盼望、或是人生的終極目標,無論如何,目標是同一的。

保羅也說明教會本質上是建立在「一主,一信,一洗,一上帝」的堅定基礎上 (v.5),所以教會本質上是始於一也終於一,所以信徒也應該努力於「一」的目標。其實,合一才能促進和諧、和平,若堅持各自獨特的「一己」則有可能彼此衝突。「合一」的達成也建立在所有「一己」的調整與適應。保羅用耶穌基督是合一的象徵與實踐做例子,說明他之所以「升上高天」其實是「降到地底」開始的,目的為要「充滿萬有」(v.10)。這也可以說是「一己」位置調整的過程,因為基督耶穌是從至高之處降至地底,才又從地底升上高天,目的也就是為了「萬有」皆能被充滿,與他建立密切的合一關係。

二、 多元的合一

上面提及「合一」並不是「統一」,前者係出於人的意願,後者可能是被強迫的。初代教會 (例如哥林多教會) 的發展過程卻非全然順暢,許多信徒因缺乏信仰基礎與經驗而不明白教會之本質,因此在教會內一如在社會中分黨結派,彼此爭執、角力。保羅在〈哥林多前書〉裡面指責該教會分裂為四派,有保羅派、亞波羅派、磯法 (彼得) 派、基督派 (林前1:12),雖然每一派都以一位信仰人物做代表,但教會的分裂卻是事實。分裂的教會實際上就是將基督完整的身體撕裂了,是無法見證基督的愛、犧牲、與包容之教導的。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中很清楚教會的成員和職分是「多元」的,但這不應該是分裂的必然因素。他在〈以弗所書〉再論述「合一」時也很清楚信徒的多元,他說:「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者和教師,為要裝備聖徒,做事奉的工作,建立基督的身體,直等到我們眾人在信仰上同歸於一,...」(弗4:11~13a);或是說:「就如身體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身體的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體;基督也是這樣。」(林前12:12) 或:「身子原不只是一個肢體,而是許多肢體。......肢體是多的,身子卻是一個。」(林前12:14, 20)

綜合保羅的話,我們知道身體的肢體是多元的,但都屬於一個身體,而這些肢體合在同一個身體上,是為了要發揮身體更大、更多、更好的功能。要達成這個目標,則肢體的相互協調必須妥當,否則只會各自成為干擾。這一點,我們也可以從一些肢體功能不佳的人身上得到印證。

三、 合一的障礙

〈詩篇〉133篇作者說:「看哪,弟兄和睦同住是何等的善,何等的美!」(v.1) 一個團體的成員若能和睦相處,就能夠形成合一的氛圍,大家願意朝著同一個目標努力、前進,而團體的運作也必然順暢,這當然是美善的事。不過,彼此間的「和睦」必須基於互相體諒「他者」的立場,如果人人堅持「自己」而叫他者退讓,必然產生衝突。

保羅勸勉以弗所的信徒不要像「外邦人」(這是該會一些信徒原先的身分) 那樣「存虛妄的心而活」(v.17),把自己看成最大,以自己為中心、為最重要,無視於別人的存在;這些人「心地昏昧,因自己無知,心裏剛硬而與上帝所賜的生命隔絕了。」(v.18) 既然與上帝的生命隔絕了,就「放縱私慾,貪婪地行種種污穢的事。」(v.19)「私慾、貪婪」皆是因過重的「我」而生的自私態度。這幾年來,台灣社會流行的「愛拚纔會贏」之俗世價值觀,無形中塑造了許多人只重視自己、以自己為中心、追求勝過別人的生活哲學,導致人性扭曲而變成好爭鬥,無法站在別人的立場思考,更無法體會別人的需要,這的確值得我們重視、嚴肅面對和尋求改變。

保羅說要「脫去舊我」,且要進一步「心志更新,...穿上新我,...這新我是照著上帝的形像造的,有從真理來的公義和聖潔。」如果以弗所教會一些信徒原本是所謂的「外邦人」,帶有外邦人的性格和價值觀,這些都和教會對信徒的教導和期待相反。如今既然成為信徒,當然就必須脫去「舊我」,而且心志要「更新」,改變成「新的我」。然則,根據保羅的說法,這「新我」其實也不是新的,而是上帝造人的原初形象,這形象係根據上帝而來,是屬於上帝的,其最主要的特徵就是「從真理來的公義和聖潔」。因此基督徒的生活見證離不開「公義」和「聖潔」,前者是社會生活實踐的原則和目標,後者則是個人生命及生活的目標和原則。

結語:

教會不是建築物,而是回應上帝之呼召的信徒的集合體,是屬上帝的,沒有人擁有教會,惟有在基督耶穌裡的上帝擁有教會。耶穌基督是教會的元首,而聖靈是將信徒連結在一起的上帝的靈,因此信徒要學習聽上帝的聲音,順服祂的旨意,過見證及榮耀祂名的生活。合一在上帝、基督、聖靈之名下的教會正是上帝所喜悅的教會。

【問題思考】
1. 教會的成員既多元或多樣,要怎麼合一?您的看法如何?
2. 「合一」和「統一」有甚麼異、同?
3. 如果教會信徒彼此有衝突、異見,您認為應該怎麼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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