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

聖經:列王紀上21:1~14 (和合p.451, 現中p.433, 台漢p.391)
加拉太書2:15~21 (和合p.262, 現中p.288, 台漢p.214)
啟應:第61篇
聖詩:211、548、646

今天是長老教會總會事工奉獻主日,藉此機會籲請兄姊一起關心總會的宣教事工,並常常為它代禱;教會係基督信徒的集合體,因信徒回應上帝的呼召而設立,並成為祂的同工,且更進一步藉著傳揚基督耶穌的福音,勸勉人相信上帝在基督裡的拯救,也應該效法基督耶穌而離棄以「自我」為中心的生命,順服上帝的旨意,遵行祂的道,回到祂面前,使已經遠離上帝的「自我」得以和上帝「再和解」(reconciliation),並藉此也讓他人、甚至整個社會都得到救贖。「上帝的旨意」或「上帝的道」就是通俗語言所稱的「天理」。今日人間亂象,人與人之間的矛盾和衝突,極大原因緣於人的自我中心和不願順服上帝、遵行天理。

基督徒被勸勉要藉著相信耶穌基督而順服上帝的旨意、行祂的道,就是被要求做一個遵行天理的人。一個願意相信基督而行主道、行天理的人,必定不是以「自我」為中心的人;他可以說就是一個在基督裡的「新人」。保羅說:「...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5:17) 一個新造的人就能擁有新的眼光,以及和以前不同的人生觀、價值觀、宇宙觀...等:「所以,從今以後,我們不再按照人的看法來認識人,縱使我們曾經按照人的看法認識基督,如今卻不再這樣認識他了。」(林後5:16) 他看自己也是一個新的「我」,一個不再是 (舊)「我」的 (新)「我」,前者是舊的我,後者是嶄新的我。我們今天要從選讀的經文一起來學習「我」之「更新而變化」的道理 (參羅12:2)。


一、 自私的亞哈

熟悉〈列王記〉的人可能會憑著印象斷定亞哈是以色列一位邪惡的王,因為他做了很多「壞」事。然而,多讀幾次聖經關於這位王的記事,卻讓我們很難遽以斷定他是好或壞。除了某些壞的表現之外,亞哈的性格中也有一點幼稚和天真的特質,因此比較像是一位優柔寡斷,耳朵輕、容易被操弄的王。

亞哈雖非罪大惡極,卻是一位以自己為重、自私的人。聖經經文告訴我們:他意圖取得耶斯列人拿伯所擁有靠近王宮的葡萄園地,不過不是用強制徵收、或搶奪或欺騙的手段,而是提議用公平交換或買賣的方式取得。這樣看來,亞哈算是一位講道理的統治者。拿伯卻因這是祖產而不願意脫手,他對亞哈說:「耶和華不准我把我祖先留下的產業給你。」(v.3) 這一拒絕導致亞哈不吃不喝只顧生氣,和小孩一樣躺在床上、面對著裡面生悶氣,卻又沒有對策。

「自私」便是以自我私心為重的意思,凡事只以謀求自己最大、最多的私利為準,其餘皆屬次要或不重要。亞哈王若能站在拿伯的立場,換個角度思考,當不至於生悶氣,也就不會接著發生拿伯被陷害慘死的悲劇。可惜,自私者無法站在別人的立場思考,無法體諒別人的感受,只會想到自己的慾望未能獲得滿足,因此後面的殺人事件是有可能發生的。


二、 出賣自己的亞哈

亞哈的行為和天真、幼稚的小孩一樣,要不到東西只會生氣,還不至於立刻做出傷天害理的事;但王后耶洗別就不一樣了,她是一位外邦女子,知道王的委屈和生氣的理由之後,可能心裡覺得可笑,堂堂一位國王竟然連王宮附近的一塊土地都要不到,真不可思議,所以問亞哈說:「你現在是不是治理以色列國呢?」(v.7) 意思是:「你到底是不是以色列的王呢?」並勸王趕快起來快樂地吃飯,她會替他取得這一塊地。耶洗別的提問,顯示出世間權貴濫用權力的習性之問題,就是以自己為大,忘了自己以上還有上帝和天理。

耶洗別是外邦人,不以上帝或神為重,使用的是外邦權貴不以為奇的手段包括偽造文書、發佈假公文、欺騙、利誘長老、貴族,甚至無賴形成一個強大的權貴利益集團,巧取豪奪,沒幾下子就將拿伯弄死了,順利取得他的產業。亞哈以及耶洗別的作為今日仍然存在於我們的社會中,但人民似乎也無可奈何,只能任令這些人為所欲為。不過,上帝呼召先知以利亞前去譴責亞哈,告訴他說:「我找到你了;因為你出賣自己,行了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21:20b)

世上有「出賣自己」的人嗎?理論上應該沒有,因為基本上出賣的對象都是別人或朋友!以利亞口中說出的「出賣 (sold) 自己」意謂將上帝所造原本屬祂的自己,賣給用「私利」為餌引誘自己犯罪作惡的魔鬼,如哥德筆下的「浮士德」一般,離開上帝而成為魔鬼的奴僕,受欲望的控制,成為一切以「自我」為中心的人。

三、 在基督裡不再是我的我

耶穌基督的福音和拯救要使人離開「自我」,歸順上帝,遵行祂的道,以祂的旨意為準,行祂所允准,做祂所喜悅的,變成一個不再以「自我」為中心,而以基督、上帝為中心的我。正如保羅以自己的生命為例所說的:「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上帝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加2:20)

保羅在〈加拉太書〉裡談論的是生命的得救和更新,在基督裡得救的生命就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的生命。「基督在我裡面活著」的生命是以「基督是主」為原則而非以「自我」為中心的生命。以上帝、以基督為主之生命的本質是甚麼?是上帝、基督的奴隸的生命嗎?絕對不是!因為在基督裡順服上帝旨意,行天理不叫做受上帝控制,行天理是做人應該的,有人會認為接受「應該的」規範、照天理行是奴隸的行為嗎?不,這才是真正自由的生命!這是耶穌所說「你們若繼續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了;你們將認識真理,真理會使你們自由」(約8:31~32) 的真諦。

基督徒是「向上帝活著」的人,是生命、生活順著道理行的人,不是只順著自己的意圖和情慾行的人。換句話說,基督徒是順從上帝、基督的道生活的人,因此他活著不只是他自己活著,而是上帝、基督在他裡面活著;所以,他可以如此對人宣告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的我。」

結語:

基督徒的生命是藉著基督回歸上帝面前的生命;他活在世界,卻不受世界的捆綁而能成為生命自由的人。一個自由的生命不是一個「無理」的生命,而是回歸一切基本的「理」、呈顯出和諧、平安、秩序的本質。世人若皆能順服上帝旨意,遵行祂的道,則社會和平及秩序也必能因此相應而生。


【問題思考】
1. 人的「自我」是否必定和上帝或「天理」衝突?或是說,和上帝或「天理」對抗才能凸顯「自我」的價值?
2. 人要如何才能安穩地過一個「不是我的我」的生命和生活?
3. 甚麼是「在基督裡」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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